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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委員會紀 錄 
立法院第 11 屆第 2 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 7 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 113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9 時至 13 時 18 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 101 會議室 
主  席 萬委員美玲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教育部部長鄭英耀、衛生福利部、法務部、數位發展部、內政部警政署、財政部
關務署列席就「電子煙入侵校園危害青少年防制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答詢官員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彭富源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吳林輝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梁學政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鄭世忠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副署長賈淑麗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科長黃瑞雯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 
數位發展部司長牛信仁 
數位發展部副署長陳慧敏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陳炯旭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毒品查緝中心副大隊長劉貞汝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陳世鋒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 10 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首先進行報告事項，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 11 屆第 2 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 6 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 3 分 
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 
地  點：本院群賢樓 101 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林倩綺  柯志恩  陳培瑜  葛如鈞  陳秀寳  林宜瑾  張雅琳  
萬美玲  郭昱晴  葉元之  吳沛憶  范 雲  吳春城  羅廷瑋 
   委員出席 1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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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列席委員：吳秉叡  林德福  陳菁徽  鍾佳濱  鄭天財 Sra Kacaw   羅智強  楊瓊瓔  
陳亭妃  黃健豪  鄭正鈐  林楚茵  邱鎮軍  蘇清泉  黃 捷  顏寬恒  
翁曉玲  高金素梅 謝龍介  羅明才 
   委員列席 19 人 
列席人員： （10 月 30 日）  
 文化部部長 李遠率同有關人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副處長 邱文隆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 吳林輝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專門委員 王眾賢 
 內政部民政司簡任視察 簡鈺珒 
 法務部參事 汪南均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處長 賴俊兆 Semaylay i Kakubaw 
主  席：范召集委員雲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謝有銘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陳怡安 
（10 月 30 日）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范雲等 17 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 18 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 27 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蔡易餘等 18 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吳沛憶等 24 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黃捷等 18 人擬具「人權紀念場址保存條例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洪孟楷、林倩綺、柯志 恩、陳培瑜、葛如鈞、陳秀寳、林宜
瑾、吳沛憶、萬美玲、郭昱晴、張雅琳、葉元之、范雲、羅廷瑋、鄭天財 Sra Kacaw 、羅智強、
黃捷等 17 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部長李遠、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處長賴俊兆 Semaylay i 
Kakubaw 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高金素梅、翁曉玲、吳春城提出書面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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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相關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 1 項： 
不義遺址標示系統上路至今，已對台灣幾處不義遺址先行完成標示，包含行政院、白色恐怖
景美紀念園區、台南湯德章紀念公園、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新生訓導處及綠島感訓監獄、高
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原高雄市政府）等處。除前段提及之地點外，根據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
務總結報告，該會亦已針對全台多 處不義遺址進行測繪、盤點與初步認定，有待「不義遺址標
示系統」掛牌標示。鑑於歷史教育之重要性，以喚起社會大眾對於人權、白色恐怖歷史及轉型
正義的關注，帶動更多的省思與討論。文化部應儘速進行「不義遺址標 示系統」之賡續 標示作
業，並於 1 個月內提出將如何進行標示之作業期程規劃。 
提案人：林宜瑾  范 雲  吳沛憶 
連署人：陳培瑜  陳秀寳 
（10 月 31 日） 
因颱風因素，各機關停止上班。 
散會 
 
主席：因為現場委員未達議決人數 3 人，議事錄暫不確定。 
今天的議程是邀請教育部鄭英耀部長、衛福部、法務部數位 發展部、內政部警政署及財政部
關務署就「電子煙入侵校園危害青少年防制檢討」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首先我們請教育部鄭部長進行報告，報告時間 8 分鐘。 
鄭部長英耀：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早安，大家好。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電子
煙入侵校園危害青少年防制檢討」進行專題報告。感謝各位委員對校園菸害防制議題的關心，
為防止電子煙進入校園危害師生健康，本部透過實施課程 教學、加強教育宣導、提供防制資源
、強化校 園管制、建立通報處理機制，以及戒菸輔導等措施，建立師生菸害防制知能，營造友
善清新的校園環境。以下謹就校園電子煙之防制工作執行情形進行重點說明，敬請指教。 
壹、執行現況 
一、實施課程教學 
本部已將菸害防制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健康與體育領域部定必修之學習內
容，進行菸害防制教學活動，並鼓勵大專校院將菸害防制議題融入專業或通識課程；同時辦理
教師增能工作坊、教學觀摩，增進教師教學專業，以培養學生具備菸害防制之基本素養及觀念。 
二、加強教育宣導 
本部業將菸害防制議題 ，列入健康促進學校計 畫之必選或主要議題推 動，透過經費補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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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供宣導資源等方式，積極協助學校辦理教育訓 練、多元宣導活動、親師活動等，提 升教職員工
、學校與機關主管人員、家長及學生，對於電子煙之防制知能，讓全校師生能遠離菸害。  
三、提供防制資源 
為提供教師多元化之教學應用方式及可運用之教學資源，本部研製了各式拒菸教材、工作指
引，並整合相關資源、教材、教案或優良成果，彙編至「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以及連結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等外部資源，供學校師生應用。 
四、強化校園管制 
本部已督導各級學校全面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 透過跨處室合作與主動巡、抽查，勸阻校園
違規吸菸行為。其次，請學校訂定校園禁菸管理規範，將電子煙納入管理，禁止教職員工生攜
帶、使用，且每學年實地到校輔導，督導學校落實菸害防制工作；另對於吸菸者積極辦理戒菸
教育、提供戒菸資源與輔導，避免其再繼續使用電子煙。 
五、防止入侵校園 
本部已函請各級學校，於查獲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或發現校園周邊有販售情形時，應儘速
通報衛生機關查處；如懷疑電子煙油含有毒品，除應至校安中心網站通報外，並應啟動防制學
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策略及加強警政聯繫，以防制毒品利用電子煙進入校園，危害教職員 工生
之健康安全。 
貳、精進作為 
一、發展分齡及創新之教學資源 
持續鼓勵教師發展菸害防制分齡教材教案、辦理創新教學方 案之選拔或獎勵，提高學生學習
動機；另蒐集學校實務上常見問題與相關宣導資源，並邀請學者專家提出具體做法，滾動修正
菸害防制工作指引，提供學校據以實行。 
二、實施多元化教育宣導 
本部將持續督導學校，透過教學、衛生教育、戒菸教育、人員培訓等活動，連結校內行政、
教學單位、學生社團等單位共同合作，並加強運用新媒體進行宣導，以支持無菸校園。  
三、強化校園管制政策及支持計畫 
督導學校制定適當懲處規定、加強巡查及 裝置科技監控設備、設立匿名舉報機 制、辦理戒菸
服務及提供心理輔導與支持等，以維護師生之健康安全。 
四、結合社區、家庭及學界資源 
加強連結家長會、校園周邊之社區團體、志工、商家及鄰里長等社區及家庭資源，協助勸阻
與巡查工作，實現無菸校園、無菸社區及無菸人行道；另持續瞭解各級學校落實校園禁菸環境
維護工作之執行情形與困難，以提升菸害防制實地輔導效益。  
五、跨部會合作共同防制 
本部將請相關部會合作加強電子煙之查緝及電子煙廣告之稽查，並建構教警合作安全網絡，
以減少電子煙進入校園之機會。 
參、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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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學校是培養學生建立拒菸反 菸知能、態度與行為之重要 場所，本 部將持續推動校園菸害防制
工作，積極強化各級學校防制措施、適時協 請衛生單位入校稽查，透過學校師長與家長、中央
與地方、政府與民間通力合作，跨部會連結查處源頭，從家庭、學校到社區共同阻絕菸害，營
造校園無菸（煙）之健康環境，奠定師生健康基礎及提升生活品質。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謝謝鄭部長的口頭報告。 
接下來我們有請衛福部國健署賈副署長進行報告，報告時間 4 分鐘。 
賈副署長淑麗：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們，大家早安。今天 大院第 11 屆第 2 會期教育及文
化委員會第 7 次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專案報告，深感榮幸。茲就「電子煙入侵校園危
害青少年防制檢討」，提出專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背景說明 
為強化保護各階段兒少健康，菸害防制法已於 112 年 3 月 22 日修正施行，依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並於第 15 條
第 2 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即全面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並將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 20
歲；擴大大專校院、各級學校校園全面禁 菸，期透過跨部會及多管齊下的策略以保護及避免青
少年落入菸商行銷圈套。 
貳、電子煙入侵校園危害青少年防制策略 
一、強化跨部會合作 
(一)依菸害防制法第 18 條規定，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校園內全面禁止吸菸，另依同法第
17 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 予未滿 20 歲之人，亦不得以強
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未滿 20 歲之人吸菸。 
(二)針對電子煙入侵校園情形，本部配合教育部「校園菸害防 制實施計畫」嚴禁教職員工生
攜帶及使用菸品、電子煙與 加熱菸，並輔導查獲使用之學生，如有發現學生使用電子煙，轉請
縣市地方衛生局查處，並配合教育及警政單位加強稽查學校周邊商店違法賣菸狀況，輔導學校
周邊之商家業者禁售菸品予未滿 20 歲者。本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消基會執行專家實地考評，近 2
次實地訪查 172 間學校，於 13 間學校的樓梯間發現菸蒂，合格率為 92.4%，建議校園可於禁菸
區設置更明顯的禁菸標示，並由教師及家長協力管理與宣導。 
二、提升青少年菸害防制識能 
(一)本部國民健康署委託製作「無菸的家  立體遊戲書」幼兒讀本、「 國小高年級學生菸害
防制教學包」及「國中生電子煙防制教學包」 ，皆已函請教育部及地方衛生局推廣至全國幼兒
園、國小及國中校園，提供菸害防制教學資源，鼓勵教師應用拒菸教材，讓菸害防制工作向下
紮根，向青少年強化 宣導禁止使用電子煙等違法產品，相關菸害防制教育素材皆上架於本部國
民健康署健康九九官方網站，以提升青少年菸害防制識能、降低青少年吸菸率與校園二手 菸暴
露率。 
(二)運用青少年熟悉之社群媒體宣導戒菸專線，於近兩年辦理高中、大專院校學生戒菸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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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短影音競賽鼓勵青少年將自身創意及經驗轉化為幫助別人戒菸的宣導素材，讓青少年帶動同儕
戒菸，鼓勵青少年踏出戒菸的第一步。 
(三)本部國民健康署持續監測並運用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數據發布新聞稿，同時向青少年呼
籲遵守「三不政策」：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電子煙。 
三、提供多元的戒菸服務 
考量國際對於青少年菸品使用尚需更多充分的臨床戒菸用藥實證，目前建議透過戒菸衛教、
諮商、戒菸班等方式協助其戒菸。全臺近 3000 家合約戒菸醫事機構，可依個人需求之應對方式
有助於青少年戒菸。另，本部國民健康署於 92 年起推動戒菸專線（0800-636363）服務，針對青
少年戒菸，發展出結構式戒菸教育服務模式，透過教育部協助轉知學校合作轉介有吸菸事實之
學生進行戒菸教育，幫助學生訂定個人戒菸計畫，提供建議及支持。  
四、監測與調查 
(一)為瞭解青少年吸菸行為相關資訊，本部國民健康署定期辦理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依 110
年調查結果顯示，國中生吸菸率由 97 年 7.8%降至 110 年 2.2%；高中職生由 96 年 14.8%降至
110 年 7.2%。國中生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由 107 年 1.9%，上升至 110 年 3.9%；及高中職生電子煙
使用率由 107 年 3.4%，上升至 110 年 8.8%，並將調查結果提供教育部青少年菸害防制政策擬定
之參考。 
(二)中央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協力自 112 年 3 月 22 日至 113 年 10 月 30 日止，針對電子煙及指
定菸品的實體及網路稽查合計 52 萬餘家件次，開立處分書計 1,370 件（依行為人或商家數統計
，電子煙 273 件、加熱菸 676 件、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 421 件），裁罰金額合計 9,053 萬 5,667
元整。另教育與警政等單位合作及溯源追查。並配合教育單位菸害防制加強校園管理。  
叁、結語 
本部承大院各委員 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跨部會合作及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 
主席：謝謝賈副署長的口頭報告。 
接下來我們有請法務部檢察司郭司長進行報告，報告時間 3 分鐘。 
郭司長永發：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日奉邀至貴委員會，就「電子煙入侵校園危害
青少年防制檢討」代表本部列席報告，並備質詢。除書面報告之外，簡要口頭報告如下，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 
壹、本部就電子煙摻入毒品防制之作為 
一、查緝面： 
(一)跨機關合作，建立通報機制，強化校園藥頭的查緝，避免販毒組織及網路入侵校園，以
維護校園的純淨。 
(二)深化安居緝毒專案，落實溯源斷根目標 
本部就所屬的臺高檢署統籌六大緝毒系統通力合作 ，從斷絕供給、抑制需求兩方面壓制毒品
犯罪，以防杜電子煙摻入新興毒品入侵校園及衍生社會的危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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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三)運用科技辦案，掃蕩網路毒品交易。 
(四)強力查緝，全力阻斷供應管道。 
(五)加強邊境防堵，深化跨境情資交流。 
二、法制面 
(一)修改「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將電 子遊戲產業及資訊休閒業納入規範
，要求特定營業場所落實毒品防制相關措施及通報的義務。 
(二)就近期摻入電子煙施用 衍生社會危害事件的依托咪酯類毒品，研議從第三級毒品提升到
第二級毒品。 
三、宣導面 
(一)獎勵或結合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辦理反毒宣導，提升民眾藥物濫用及拒毒防毒的知能。 
(二)持續製作反毒宣導影片，在各式的託播平臺及廣告通路播放，強化反毒宣導的效益。  
(三)整合政府部門反毒資源，建置本部「反毒大本營」網站。 
貳、結語 
本部會持續地責由臺高檢署強力要求各緝毒單位加強查緝；另外，加強校園及社區宣導，以
防杜此類新興毒品進入校園、社區，維護校園的純淨、國人健康，建立無毒的家園。  
以上報告敬請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郭司長的口頭報告。 
接下來我們有請財政部關務署陳副署長進行報告，報告時間 3 分鐘。 
陳副署長世鋒：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我是財政部關務署陳世鋒。今天貴委員會安排就「
電子煙侵入校園危害青少年防制檢討」進行專案報告，現在就本署職掌的主要事項報告如下：  
第一個，邊境安全是海關的工作重點，海關運用高科技的智慧查緝工具，並協同邊境的主管
機關衛福部的同仁及其他查緝機關，積極在邊境嚴格查緝走私的電子 煙品。 
第二，海關對於菸害防制法施行前後的邊境防護管理作為如下：第一個，菸 害防制法施行前
，海關查獲的電子煙油（彈）如果含有尼古丁的部分，就是違反藥事法的規定，海關會依藥事
法第八十二條移送刑事主管機關偵辦。如果這些煙油（彈）沒有含尼古丁 成分，經過地方主管
機關、國健署認為這個是屬於違反菸害防制法的相關輸入規定物品的話，海關會依菸害防制法
第三十條移送地方政府裁處。 
第二個，對於菸害防制法通過之後，海關發現這些煙油（彈），甚至所謂必要的組合元件，
不論有沒有含尼古丁等等，這些都是一律移送給國健署、地方政府來偵辦處理。 如果電子煙油
有宣稱治療療效，則是違反藥事法的部分，我們會依照藥事法移送， 以刑事案件偵辦。 
三、海關於菸害防制法實施以後的查緝成果，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為止，總共查獲電子煙案件
1,230 案，總共有十萬四千餘支，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加強查緝。 
四、對於策進作為方面，我們持續優化我們的查緝工具，譬如 X 光檢查儀陸續更新來投入我
們的邊境查緝，以輔助官員查緝。另外，在風險管理方面，我們會加強風險管理的分析還有檢
討，對過去的案例或是高風險的情資等等，我們都會鎖定，然後來加強查緝。再來是深化情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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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交流，我們與國內外主 管機關，還有 這些所謂的邊 境機關合作，共同打擊菸品。最後是提升官
員的查緝經驗及技巧，辦理各種教育講習或教育訓練，提升我們的查緝技巧。  
五、總結部分，根據海關邊境查緝，不管是我們的情資交流也好，官員剛剛講的加強風險管
理，還有深化情資合作等等，我們都會持續加強，共同防制走私菸品的侵害，謝謝大家的指教。 
主席：謝謝陳副署長的口頭報告。 
現在在場的委員已經達 3 人了，我們先來確定議事錄。請問上次議事錄有沒有錯誤或者遺漏
之處？（無）沒有，議事錄確定。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為 8 分鐘，必要時延長 2 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
間為 4 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 10 時 30 分。委員如果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 10 時 30
分前提出，並於本會委員郭昱晴質詢結束後即進行處理，處理提案時，如果提案委員及連署委
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發言登記第一位洪孟楷委員質詢。 
洪委員孟楷：（9 時 23 分）主席謝謝，麻煩請剛剛有報告的長官都一起上來。 
主席：請剛剛有做口頭報告的各部會官員直接上備詢臺。 
主席在這邊暫時先宣告一下 ：今天鄭部長因為腳傷有點不舒服，如果他待會有個人需求的話
，會有一張備的椅子讓他坐著。 
洪委員孟楷：還是椅子要不要先拿出來？鄭部長腳受傷，是不是？ 
主席：沒關係，椅子就放在那裡，如果他有需求的話可能就會先坐下，所以主席先宣告一下。  
洪委員孟楷：鄭部長自便，有不舒服你就坐一下。部長，因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教育部，本席剛
剛聆聽了 四個部會的簡報，大家都講得非常漂亮，又是跨部會合作、又是源頭管理、又是加強
取締、又是打擊犯罪，我想請教部長，你認為現在電子煙的狀況氾不氾濫、嚴不嚴重？  
鄭部長英耀：根據剛才衛福部的統計數字，以國中來講，從百分之一點幾到 3.8%、3.9%，這個數
字確實是讓我有一點訝異。 
洪委員孟楷：很訝異，是不是？你覺得太高還是太低？ 
鄭部長英耀：我覺得就國中生來講，不管他基於什麼樣的動機，但是…… 
洪委員孟楷：怎麼會去接觸，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這樣的接觸比例確實是有一點偏高，我們不希望…… 
洪委員孟楷：臺灣規定 20 歲以下是吸紙菸，電子煙到目前為止也是不合法，所以任何人都不能買
，部長，你知不知道以國中生來講，要講什麼樣的暗號，還是要什麼樣的管道才能夠購買到電
子煙？ 
鄭部長英耀：對不起，這個我確實是不清楚。 
洪委員孟楷：本席告訴你不需要，不需要任何的暗號，不需要任何的管道，國中生去便利商店要買
紙菸，便利商店的店員都還會看一下 身分證，但是 買電子煙卻一 點身分認證都沒有。我們來看
一下，我剛剛上來前用 Google 打「電子煙」3 個字，兩個禮拜前我已經在衛環委員會講過一次
了，很多委員也都有提過，現在電子煙氾濫的程度是你們沒有辦法想像的，我 還不用打任何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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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鍵字，我不用很聰明，我不用打暗語，Google 上打了「電子煙」3 個字之後，第一個搜尋結果是
什麼？衛福部，下面四個是什麼？全都是電子煙的販賣官網，它不是拍賣平臺，它不是小賣家
，它不是跟你隱晦，它是直接做官網給你看。我們還看到這幾張圖片上面有「嘗鮮、驚喜、滿
千送百」，電子煙可以來做促銷！部長要不要猜一下現在電子煙有多少口味？國中生好奇…… 
鄭部長英耀：還滿多的，我們日常生活所有的水果、咖啡、各方面的飲料口味大概都有。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也算瞭解。我們來看一下，有葡萄、荔枝、薄荷、哈密瓜、蜜桃、百 香果，
全部應有盡有，直接叫你加購物車，部長，你再看一下那個價錢是 420 塊，國中生拿不拿得出
420 塊？現在以一般家庭一個禮拜的零用錢可能幾百塊應該有，他直接可以購買。為什麼我講沒
有身分認證 ？因為上這個平臺不用任何的身分，不用任何的年齡限制，直接搜尋就搜尋得到。
再來是免運費，72 小時 3 天的時間可以到貨，今天下訂 3 天後幫你送到全臺灣任何一個便利商
店，學校附近有沒有便利商店？ 
鄭部長英耀：有。 
洪委員孟楷：有嘛！所以你們剛剛一直在講查緝學校附近的專賣店，不用啊！我可以上網購買之後
再送到便利商店。最後，它很貼心，它告 訴你為了保障隱私，所以提供隱密的包裝服務，不會
註明內容物及店家，意思是什麼 ？我今天去拿這個貨的時候只要給錢，他就直接給我，不會查
你的身分證件。如果源頭不管理，源頭如此的氾濫，源頭如此的方便取得，今天教育部一直在
講要老師、第一線的教官怎麼樣稽查，你覺得查得完嗎？沒有源頭管理，我們把所有責任都丟
給第一線的老師 ，老師看到電 子煙要稽查 、取締，但是學生有人權又不能搜書包，結果沒想到
能夠這樣買賣。紙菸、酒類能不能在網路上購買？能不能貨到付款？不行！連合法的紙菸、酒
類都不能在網路上購買後貨到付款，結果反而非法的電子煙那麼 方便。 
部長還有剛剛這幾位長官們，你們的每一個報告我都聽了、我都看了，你們說要稽查、科技
執法、跨部會，結果沒有人會用 Google 嗎？我想請教大家稽查了什麼東西？你們好意思在剛剛
20 分鐘前，每一個人的報告都講你們在稽查，結果 Google 一出來是這樣子大方、精美！部長，
你剛剛最後講到跨部會合作共同防制，會加強 電子煙的查緝 跟電子煙廣告 的稽查，建構教警合
作安全網絡，減少電子煙進入校園的機會，本席很希望你可以說到做到，你要怎麼做？  
鄭部長英耀：是的，跟委員報告，這就是我 520 進來以後，事實上跟我們部會裡……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從 520 到現在已經放任它四個多月，又再放任它四個多月了？ 
鄭部長英耀：沒有，我一直希望校園不管霸凌或者菸害防制，一定要整個從社區，包括警政，比較
生態系的整體，誠如委員剛才所提……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覺得這是誰的問題？ 
鄭部長英耀：學校的老師真的力有未逮，我們臺灣…… 
洪委員孟楷：對，就是學校第一線的教師都跟我們說，如果源頭不管理的話，我們再怎麼查、再怎
麼管，學生非常容易買到，這才是臺灣現在的問題嘛！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臺灣學術網路已經阻斷所有這些不當訊息，在學校他是沒有辦法透
過網路去取得相關的訊息，所以我們也希望家長、社區，包括商家，整個學校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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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洪委員孟楷：部長，學生現在能不能帶手機？手機能不能 5G 上網？ 
鄭部長英耀：可以。 
洪委員孟楷：學生今天正在聽你這樣講的時候，可能他拿出手機來上網訂購，3 天後就可以在便利
商店拿到貨了。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事實上跟這些電信業者都已經在合作…… 
洪委員孟楷：可不可以請教一下，部長，跟誰在合作？ 
鄭部長英耀：我們跟電信業者已經在談，看怎麼樣去防制一些包括…… 
洪委員孟楷：這個問題多久了？來，我們再到最後一頁，不覺得很諷刺嗎？我說實在話，臺灣現在
最大的問題是非法的東西比合法的東西好買，不作為是政府官員的怠惰跟臺灣最大的悲哀啊！  
鄭部長英耀：我們在努力…… 
洪委員孟楷：你不覺得看到這個狀況非常諷刺嗎？搜尋第一個是衛福部，來，我們請衛福部，今天
是副署長，說實在話，我覺得非常難過，因為我兩個禮拜前直接 跟部長講，部長也講說他要處
理，結果過去兩個禮拜，沒有耶！感覺甚至變本加厲耶！ 
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 
洪委員孟楷：看到這個情況，你不覺得很諷刺嗎？我們衛福部的官網居然是跟其他販賣電子煙的擺
在一起，而且還比你多、比你漂亮、比你好看、比你吸引人！我們是化外之地是不是？  
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兩個禮拜前的衛環委員會質詢之後，我們已經更積極地跟地方共同來
做一些查處，另外在…… 
洪委員孟楷： 是，所以我看到了 這兩天有一個新聞，一個學生貼電子煙的圖片被南投衛生局罰 20
萬，對不對？ 
賈副署長淑麗：是的。 
洪委員孟楷：有嘛！ 
賈副署長淑麗：有這個新聞。 
洪委員孟楷：一個學生貼一張電子煙的圖片罰 20 萬，結果今天 Google 隨便查，有一堆官網，你們
連下架能力都沒有，你們只敢打學生，我們衛福部的大砲只敢針對一個國中生，結果這一些人
…… 
賈副署長淑麗：委員，不是這樣的。 
洪委員孟楷：我都不知道這些人的背景到底有多硬、利益有多大…… 
賈副署長淑麗：沒有，我們其實…… 
洪委員孟楷：不然為什麼他們可以持續在這邊，留在這邊一天，就是對我們中華民國政府的諷刺多
一天，也就是嘲笑我們官員怠惰跟無能多一天，不覺得嗎？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其實有跟所有的網路公司、網路平臺進行積極的開會…… 
洪委員孟楷：那是誰的問題？它還可以留著，然後可以持續……這是誰的問題？  
賈副署長淑麗： 這裡面其實需要看的是境內、境外，我們的努力讓只要是「 .tw」的境內網站全部
都封網；境外網站我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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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洪委員孟楷：來，法務部，還有今天數發部是不是也有來？我再請教，大家真的覺得這已經是麻木
不仁，氾濫程度到那麼嚴重，我們就講半年前性私密影像剛出來的時候 ，全國大家都在關心，
有個論壇可以散發未成年少年的照片，媒體群起激憤報導，可能會傷到民進黨政府的民調，不
到一天，數發部、衛福部、 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從你推我、我推你，到可以讓那 個官網沒有辦
法連結了。現 在電子煙的問題是不夠嚴 重，沒有人員傷亡，還是因為它不夠有 名，還是它已經
是氾濫到你管都不能管的程度，所以你讓它持續的在這邊？我就說了，剛剛副署長也承認了，
兩個禮拜前我在衛環委員會，部長也知道，很多委員也關心，我今天開第一砲，我把它直接點
出來，是因為我真的覺得這樣的氾濫程度，背後到底有多大的利益，利益大到五個部會在這邊
沒有一個人敢動他們，沒有人敢動耶！我都還沒有追查財政部到底它的貨從哪裡來？很多人講
說 Made in China ，海關偷渡來的，貨艙一個禮拜來一次。但是今天五個部會站在這邊， 結果放
任這樣的狀況，沒有辦法處理、沒有辦法負責、沒有辦法下架、沒有辦法遮蔽，持續 可以點。 
最後，部長，主席站起來了，我其實真的整理很多質詢想要跟你討論，這個問題非常嚴重，
我只是想請教，你今天自己講的，第 4 頁跨部會合作共同防制，什麼時候召開會議來討論，要
把這樣的問題給解決？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卓院長在下個禮拜一也會有一個治安 的會報…… 
洪委員孟楷：所以要推給卓院長？ 
鄭部長英耀：我想我們在那邊也都會…… 
主席：部長，你針對問題好不好？回答一下什麼時候就好。 
洪委員孟楷：你要推給卓院長？ 
鄭部長英耀：不是，我的意思是說我們本來內部就有一些，然後劉部長也提到我們怎麼樣共同來建
置，像警務現在有這樣的 app，它就可以用來防制校園的霸凌或者菸害防制的通報……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到底知不知道我現在問題是什麼？我跟你談 Google 隨便都搜尋得到，你跟
我講警務 app？真的很麻木耶！ 
鄭部長英耀：沒有，跟委員報告，我們真的有在努力。 
洪委員孟楷：這樣子真的很麻木，如果我們連最基本的源頭管理都沒有防制的話，那我們怎麼樣能
夠阻止電子煙進入到校園？ 
鄭部長英耀：是不是容我跟委員報告…… 
洪委員孟楷：連校園老師的責任都沒有辦法由部長來幫他們分擔、部長來幫他們負責。 
鄭部長英耀：我們來跨部會，我們來邀請像今天的部會來研擬，然後會後再來跟委員報告。  
主席：洪委員，因為時間已經超過很多了，會後請部長再跟洪委員仔細報告一下，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我們一定會來邀集今天報告的這些相關官員，確實從源頭，包括數位……  
主席：部長，時間到了，如果你要繼續講，我就給洪委員再一次 10 分鐘。 
鄭部長英耀：謝謝，主席抱歉。 
主席：你 OK 了嗎？ 
鄭部長英耀：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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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主席：我想這樣好不好？我們今天也是要打開耳朵去聽一下委員質詢在講什麼，如果一直搶著話講
，我們沒有辦法去解決問題，所以請各部會官員稍微注意一下。 
洪委員孟楷：我最後一句話，在臺灣非法的東西比合法的東西好買，這是官員的怠惰跟不作為，是
我們國家最大的問題跟悲哀。 
主席：好，謝謝洪孟楷委員。 
接下來有請柯志恩委員質詢。 
柯委員志恩：（9 時 38 分）謝謝主席。洪孟楷委員沒質詢完的事情，我來 繼續好了，我們請教育
部長還有衛福部的代表，謝謝。 
主席：兩位就可以了，是不是？ 
柯委員志恩：對，先兩位。 
主席：我們就請教育部和衛福部。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柯委員志恩：謝謝部長，我想我們今天會聚焦來這個地方，你認為電 子煙或加熱菸在校園的問題嚴
不嚴重？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確實我看到衛福部的統計數字是嚇一跳。 
柯委員志恩：非常的嚴重，你也特別提到去年菸害防制法修法之後，你認為在校園當中，電子煙跟
加熱菸使用的人數是增加還是減少？因為法修了之後，就是希望它能夠減少，你認為現在目前
是多還是少？ 
鄭部長英耀：目前看起來在各年齡階段裡面，國中是增加的。 
柯委員志恩：所以表示這個修法還是有未盡之處嘛！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是。 
柯委員志恩： 好，這是剛剛孟楷委員用的，還有你剛剛所講的，都是兩年前的資料， 2022 年那時
候，這是國健署的調查嘛！我們全臺大概就是 7.9 萬青少年使用，那今年有多少，教育部有沒有
掌握？教育部顯然沒有掌握嘛！ 
鄭部長英耀：以國中來看，大概將近兩萬人。 
柯委員志恩： 來，我們來看一下，這都是兩年的資料，目前為止 2024……因為兩年調查一次嘛！
7.9 萬人使用電子煙，超過 1.6 萬人使用加熱菸，這都是黑數，合計 9.5 萬青少年使用新興菸品
，這是黑數，我還是要強調，光是黑數兩年前就這麼多，更不要說現在到底有多少，這就是為
什麼今天我們的召委特別排這樣的一個議題，因為是非常非常的嚴重。我們問個最基本的問題
好了，部長，校園裡面有沒有 辦法真的來管 理？如果學生 被調查到擁有電子煙的話，學校的校
規是怎麼來處理？部長，校規怎麼處理？兩 大過、留校察看，還是如何？剛剛衛福部裡面也特
別提到，如果有發現、有被檢舉的話，你們這邊的資料裡面寫了，如果發現使用電子煙，可以
責成、轉請縣市地方衛生局查處，並且配合警政單位加強對於學校 周邊商品……我請問，在校
園，萬一在書包裡面搜到電子煙的話，它的校規處理是什麼？你怎麼查處？還有我要問，查處
了多少件？我告訴部長，昨天就有一個家長非常生氣告訴我們，別人網路上買了電子煙之 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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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加價賣給他的女兒，還告訴大家可以一起來買、可以 一起來抽，女兒買到的是加價後的，420 塊
加個 100 塊，賣他 520 塊，到處賣，你怎麼辦？部長，我只問個最單純的問題，學生在校內發
生這樣問題的話，校規是怎麼懲處？基準點在哪裡？部長，你回答我這麼簡單問題，學校問題
就好了。 
鄭部長英耀：以學校的校規來講，他持有、違反校規是要記過處分的 。 
柯委員志恩：對，記過。就是我說嘛，最重可以記到什麼程度？兩個大過、留校察看，或是兩個小
過，然後他再一次的持有電子煙，怎麼辦？兩個小過換一個大過，怎麼辦？這是校園裡面老師
所問到的嘛！ 
鄭部長英耀：我們更重要的是對學生有吸食電子煙，這裡怎麼樣去提供他這一個行為上的一些輔導
跟規勸改善…… 
柯委員志恩：addiction，對成癮的這個問題進行輔導，這都是教育部官方的作法，我們知道這個問
題非常的嚴重，我也同意源頭不管理的話，又丟回給學校，你認為學校的老師敢搜書包嗎？搜
比不搜更麻煩。所以到底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行為準 則，讓這些老師有個依據，你剛剛講的，
萬一發現也不過就是記過，學生不會怕，不會怕啦！然後衛福部告訴我，你們就會責成地方單
位來查處，到底查處了多少件？不要講這些東西，問題沒有解決，部長，你試圖要跟 洪孟楷委
員解釋很多你做了什麼，數據告訴你沒 效、沒有用， 然後這個東西 是加重學校……我只 問你，
到底可以給老師什麼樣的一個行為準則來做 依據，不要讓老師陷於他要不要來懲處？你知道目
前為止，也就不過是記過的處分而已嘛，不是嗎？ 
鄭部長英耀：對學生的行為確實是記過，但是我們更重要的是他行為的一個改變跟改善，後端……  
柯委員志恩：行為有那麼容易改變的話就好了。 
鄭部長英耀：包含這一個來源、源頭，我們會…… 
柯委員志恩：源頭！對，好，部長沒關係，你的源頭到底怎麼來處理？我們是不是可以請法務部跟
數發部過來，這是我們所看到的啊！網路賣電子煙到底是哪個部會管，誰可以告訴 我網路賣電
子煙是哪個部會 管的？哪一個部會管這件事？哪一個部會？部長，你不要自己 說是教育部，不
是喔！這不是教育部！ 
鄭部長英耀：沒有，沒有，沒有。 
柯委員志恩：是什麼部？ 
鄭部長英耀：我們是移送法務部跟…… 
柯委員志恩：法務部嗎？來，法務部告訴我，這是你們管的嗎？ 
郭司長永發：電子煙管理是衛福部。 
柯委員志恩：喔！衛福部！來，來，衛福部，這是你們管的嗎？ 
賈副署長淑麗：電子煙是我管的。 
柯委員志恩：好，是你們管的，在網路上面臨這麼多問題，電子煙是你管，所以我等一下問你成分
問題，這麼多網路的部分是你管嗎？ 
賈副署長淑麗：確實要跨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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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柯委員志恩：喔！跨部會，所以主責不是衛福部就對了？跨哪個部會？不是後面那個部會嗎？法務
部跟數發部不都是跨部會，你們都在這個部分裡，但你們只告訴我 目前為止可以懲處這些違法
販賣的是罰 20 到 100 萬，到底主責在哪裡？跨部會，你知道任何時候只要跨部會就變成沒 人要
管，所以主要的部分是哪裡？ 
賈副署長淑麗：報告委員，只要它是跟電子煙有關的，就是我管。 
柯委員志恩：好，包括在網路上散播的部分，對不對？ 
賈副署長淑麗：所以我們現在是積極地在加強網路的查緝，從去年到現在，我們大概有三萬五千多
件對網路的搜尋，我們有…… 
柯委員志恩：來，我告訴你，你們現在所搜尋的結果怎麼樣，我們看後面，目前為止琳瑯滿目，跨
部會衛福部、法務部，以衛福部為主責，但是我們再往下看，這個部分大家認為源頭很重要，
請問衛福部有查到源頭嗎？你們有辦法查到源頭嗎？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只能從網路平臺去找到販菸者，有查到販菸者是誰……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目前為止查到幾件了？ 
賈副署長淑麗：目前販菸者在網路上，我們裁處賣菸的人是 115 件。 
柯委員志恩：115 件，來，我告訴你，我們來看一下，裁處的部分，你們一年多檢舉就有 50 萬件
…… 
賈副署長淑麗：52 萬…… 
柯委員志恩： 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電子煙， 50 萬件都是民眾檢舉，但是開罰率有多低？非常非常
的低，到底開罰率有有多低？ 
賈副署長淑麗：現在開罰的件數，到 10 月底是 1,370 件。 
柯委員志恩：0.24%，0.24%，連 1%都不到！如果連 1%都不到的話，你告訴我們，你們跨部執法
有辦法嗎？ 
賈副署長淑麗：報告委員，電子煙菸害防制它的裁罰需要經過一些行政程序，所以我們在 10 月 30
號跟縣市溝通，要求加強裁罰的速度跟力道…… 
柯委員志恩：這已經非常久了，我不忍苛責你，因為我知道你們的人力、各方面都不夠，需要跨 部
會，我完全 同意，但是你 把電子煙攬在你們衛福部的權責，開罰率又這麼低，為什麼今天大家
這麼生氣？你們講了很多，但是數據會說話，數據會說話……  
賈副署長淑麗：瞭解。 
柯委員志恩：現在所有的家長多麼擔心！特別是我要問一下，部長，你可以暫時先請回座一下。你
看 0.24%的開罰率，沒人在怕的啦！我們再往下看加味菸，為什麼我今天要特別提到？今天當然
很多人提到加味菸，你們當時上一任的人，大家認為加味菸應該是全面來做一個禁止的，但是
你們現在只是禁止 27 種成分，然後有 4 種口味也禁止，對於菸草口味以外你們都是禁止，但是
對不起，目前還是非常非常的嚴重氾濫。 
我們再往下來看，這個部分它是全面應該禁止的，可是現在有很多的家長認為你們還是有開
一點小門，因為目前為止，你們只禁止了 27 種的成分，但是現在加在一起夯不啷噹有一千兩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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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多種，你們要花多少時間，才可以把這些成分一一把它條列下來啊 ？ 
賈副署長淑麗：我跟委員報告，這 27 種的加味菸，目前是完成預告的程序…… 
柯委員志恩：現在已經超過這個筆數了。 
賈副署長淑麗：對，所以…… 
柯委員志恩：全世界大概有一千兩百種吧？ 
賈副署長淑麗：但是我們禁用的這 27 種，大概 cover 74% 所有的菸品，所以我們會繼續滾動式的
增加…… 
柯委員志恩：我告訴你，現在包括口味什麼，夯不啷噹加起來已經超過一千兩百種，為什麼我特別
重視加味菸？因為你看到，今天討論到校園的問題，青少年當中，每 10 個吸菸者就有 4 個人用
加味菸，它比其他的菸種更被青少年來做使用…… 
賈副署長淑麗：我知道。 
柯委員志恩：而且女生使用的比率甚至高於男生，這些你都知道…… 
賈副署長淑麗：知道，對，所以加味菸這件事確實需要積極地去處理，目前我們是完成預告，緊接
著我們就會開會把這 27 種，是不是一定是這 27 種或是…… 
柯委員志恩：你們永遠趕不上現在所有菸商所做的，我剛剛說目前為止，已經有一千兩百個不同的
成分、不同口味的組合，已經不是 27 種的成分可以包括了，你現在列了 27 種，趕不上這樣的
一個速度，這是我們最擔心的問題。所以衛福部目前真正的問題是什麼？你們如果需要人力的
話，我也贊同啊！剛剛部長講的，你要找卓院長 把所有的需求全部開出來嘛，需要什麼樣的人
力，很需要什麼？很顯然目前的跨部會是沒有辦法達到這樣的一個成果的嘛，不是嗎？  
賈副署長淑麗：謝謝委員。 
柯委員志恩：完全沒有辦法，光是在校園裡面就只能記過，然後老師還要人家檢舉，又沒有人敢進
入校園，這個問題就是無解，而 且最重要的是體積 非常的小 、攜帶非常的方便，所以我真的奉
勸，因為我才是第二個質詢，我相信往後所有的委員都會質詢這個問題，你們真的應該好好來
給一個公開的說法、更積極性的作法。否則，我保證一路到底，你們這樣的一個回應還是沒有
辦法，真的浪費掉召委今天排這件事情 的苦心。光是「跨部會」這三個字，只是代表行政能力
的怠惰，沒有辦法解決我們現在的問題，時間到了，謝謝。 
賈副署長淑麗：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柯志恩委員。 
主席（柯委員志恩代）：現在請萬美玲委員。 
萬委員美玲：（9 時 49 分）謝謝主席，今天有來的各部會，我想都請一個代表。 
主席：我們就請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數發部及警政署都上來，好不好？謝謝。  
萬委員美玲：都上來了嗎？好。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萬委員美玲：部長，您現在這樣站著還可以吧？好，那我們來問一下。我想不管是我們洪孟楷委員
、柯志恩委員今天所問的，其實是今天大家所關心的，我不免今天要在這裡講，兩個禮拜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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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們在衛福部才討論過這個問題，而衛環委員會所提出來的這些問題點、這些質疑點，在這兩個
禮拜當中，我們沒有看到我們各部會有什麼樣進一步的處理或解決，也就是說，委員會如果每
次開完會以後，我們還 是原地踏步，請問一下，不管今 天是質詢也好 ，排專報也好 ，意義在哪
裡？今天我想特別我們教育部在這裡，也要讓部長除 了闡述一下你所遇到的困難，我們各部會
跨部會到底應該要怎麼做，這是今天最重要的議題。 
部長，剛剛聽到您的口頭報告當中有提到，在校園的部分，如果查獲學生攜帶，你就會轉衛
生單位，這個源頭聽起來好像在學校裡面，你又說，如果查獲會給予適當的處置。剛剛我聽柯
志恩委員在質詢的時候，您也沒有說出來現在到底要怎麼查、怎麼罰，難道源頭都是學校，責
任都是老師嗎？請部長簡要的回答一下。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學校的整個學習、更友善的一個校園環境、更安全的校園環境。確實以
我們現在的生 態來講，老師的專業是在教學的專業，但是我們又希望 青少年學童有一個更好的
成長發展的空間，外面許多的誘因確實也很大，所以我才會一直希望說……  
萬委員美玲：所以部長，請問一下，我現在請教您，老師要怎麼查？ 
鄭部長英耀：基本上，我們就會從過去在校園裡面，有學生抽菸或者一些異常的行為……  
萬委員美玲：您的意思是說，我們先做一個調查表，問問看大家有沒有抽菸，然後針對有抽菸的人
，我們再來查？所以我請教您一下，老師該怎麼查？ 
鄭部長英耀：老師基本上是從他日常教學裡面去觀察學生的行為。 
萬委員美玲：所以老師就是用觀察的，對嗎？ 
鄭部長英耀：譬如說，我們有一些除了教室的觀察，當然還有一些廁所或者學校有一些…… 
萬委員美玲：在不同的地方我們來進行觀察，是這樣嗎？ 
鄭部長英耀：譬如說會有一些丟棄菸蒂或者一些…… 
萬委員美玲：部長，我想我們要面對這個問題，我就問您，老師去查電子煙的時候，你覺得他有這
個權力、有這個能力嗎？有沒有？ 
鄭部長英耀：就我們學生的受教權跟…… 
萬委員美玲：有沒有困難？我問你有沒有困難？ 
鄭部長英耀：當然是有挑戰、有困難的。 
萬委員美玲：有困難、有困難嘛！ 
鄭部長英耀：是。 
萬委員美玲：執行率高不高？ 
鄭部長英耀：確實我們基本上…… 
萬委員美玲：現在校園裡面查到有電子煙的，就你知道有多少件？在今年這一整年當中。 
鄭部長英耀：目前有通報的有 38 件。 
萬委員美玲：從校園裡面查到、老師查出來的總共有 38 件，是這樣嗎？好，我們來看一下，你剛
剛說查到有 38 件，但是根據衛福部今天的資料看起來，我們就講三年前的舊資料，電子煙大概
有 7 萬 9,000 人，有 7 萬 9,000 人有吸食被查緝，這是舊資料哦！我相信黑數恐怕是這個的好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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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你看我們在校園查到 38 件，這成比例嗎？這是一個，如果我的質詢是關於各部會的， 可以
自己來回 答。剛剛講到 的是舊資料，但我今天在這邊還要特別講一件事，電 子煙，我們 大家都
知道，現在不管是吸食、製造什麼等等，統統都是違法的，我們都知道，但是今天還要講一個
加熱菸，大家不要以為加熱菸就是合法的，加熱菸現在其實是中央主管 機關公告的指定菸品，
不管是輸入、製造等等，都要經過健康風險評估。我請教衛福部，現在加熱菸的部分，我們有
沒有哪一件來申請而且是通過審查的？ 
賈副署長淑麗：沒有，目前沒有。 
萬委員美玲：沒有，對，但是事實上加熱菸一樣氾濫，所以今天本席要在這裡講清楚，到目前為止
，加熱菸也都是違法的。好， 那我們來看， 電子煙、加熱 菸兩者加起來，我們青少年將近有十
萬人，這是舊資料、 三年前的舊資料，有將近十萬人去碰觸、吸食，所以現在的資料拿出來看
，我相信會讓所有的師長更痛心，但我們的校園查緝是 38 件，為什麼？有困難嘛！怎麼查？你
把這樣的責任 丟給老師，我跟你講，對於這些老師這是不可承受之重！所以今天校園裡面發生
這樣的事情，電子煙的氾濫，有的在校園裡面，有的在校園周邊，那是誰的責任？誰應該去做
？今天不是你推我、我推他，主管機關今天說是衛福部，那 請問一下，我想國健署是主管機關
，但你做了什麼？第一個，校園裡面的查緝，你還是要由校園裡面的老師來做？ 
賈副署長淑麗：是。 
萬委員美玲：你衛福部能做什麼？今天我們又看到了，在網 路上面隨便 google 出來就這麼多、這
麼多，我想剛剛洪孟楷委員 google 出來的，你也可以查一下，今天早上本席看了一下以後多得
不得了，真的多得不得了。我問一下部長以及大家，什麼叫做電子維他命棒？部長，什麼叫做
電子維他命棒？以上都有，知道什麼叫做電子維他命棒的舉手。好，那什麼叫做蒸氣果汁？知
道的舉手。來，衛福部告訴我什麼叫蒸氣果汁。 
賈副署長淑麗：因為電子煙本身就是它的煙彈本身…… 
萬委員美玲：所以是電子煙的一種嘛，是不是？電子煙的一種嘛？我今天要講，大家都說在查緝，
大家都說要防制，可是我必須要說，有一些人傻傻的，連電子煙、加熱菸還分不清楚，法律的
規範還不了解，有時候學校老師看到了，甚至還不知道那是電子煙，部長，有沒有這種可能？  
鄭部長英耀：當然是存在的。 
萬委員美玲：如果你看到你會知道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確實這幾天我們同仁有拿…… 
萬委員美玲：部長，如果你從孩子的書包看到一樣東西，其實它是電子煙，可是它有不同的表 現狀
態，你能夠辨識出那個就是電子煙嗎？ 
鄭部長英耀：目前我手邊的資料，確實如果按圖來比照，我是可以的。 
萬委員美玲：按圖來比照是可以，那實品拿來你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我目前沒有接受到實品。 
萬委員美玲：所以部長，這個我要講，雖然我們今天在教育部裡面排這個，我們要知道，打擊電子
煙、非法的、不合法的這些電子煙，以及我們要維護我們青少年的健康，我們都知道，電子煙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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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以造成青少年不管他將來去吸食菸，或者是很多的危害，這些我們都很清楚了，但是大家
跨部會怎麼做，這才是重點啊！ 
今天關務署也在現場，關務署沒上 來？署長，積極一點好不好？積極一點好不好？這幾年我
們看到海關在查緝電子煙，110 年的時候有 12.7 萬支，113 年有 4.2 萬支，我想請教一下，這是
查緝有成還是什麼原因，為什麼會下降？ 
陳副署長世鋒：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有分析過了，為什麼電子煙…… 
萬委員美玲：講重點！ 
陳副署長世鋒：第一個，大部分電子煙來源地大概都是中國大陸那邊比較多，中國大陸近年來也都
積極對電子煙加強他們的管理措施，所以可能電子煙進到臺灣來這部分……  
萬委員美玲：所以你現在的意思是說，我們查緝有成是因為對岸管理得好？ 
陳副署長世鋒：不是，因為就是說電子煙這個部分跟我們剛剛講的那個加熱菸這個部分，可能有互
相取代的關係。 
萬委員美玲：好，我想這樣子講啦，今天我們在境外的部分加強去查緝，這當然是非常重 要的一個
重點，不過，我想一樣回到衛福部來看，你看衛福部國健署自己統計的資料，今年的 1 月到 10
月，我們查獲非法使用有 154 件，對嗎？國健署，今年的 1 月到 10 月，您的資料是 154 件。 
賈副署長淑麗：對。 
萬委員美玲：但是我們看到舊資料，吸食的少年就高達將近八萬人，這是舊資料哦！現在搞不好超
過十萬，但是你看，你查到的只有 154 件，剛剛校園裡面只有 38 件，這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情
啊！所以今天大家的口頭報告，簡直就是浪費大家的時間，講來講去都在講查緝、防制、查 緝
、防制， 結果是什麼 ？過去做不好，上次衛環委員會兩個禮拜開完 會以後，到現在網路上一樣
看到啊！ 
賈副署長淑麗：對，但是我要跟委員說明，兩個禮拜前的衛環委員會之後，我們做了相當多的事情
，包括跟縣市合作，剛才部長提到的 38 件是他們的統計，我跟委員報告，這一個禮拜、不到兩
個禮拜的時間，我們的縣市查處，包括跟警政合作、跟校園合作，大概有一千件以上，但是因
為真正裁處的量數還在統計，是不是容我一個禮拜內提 供裁處的具體資料給您？ 
萬委員美玲：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校園裡面查處 38 件，但是我們各方合力查處的超過一千件，是
這樣嗎？ 
賈副署長淑麗：對，包括在校園周邊，跟警政署合作的部分，所以我一個禮拜內會把這些統計的資
料交給您。 
萬委員美玲：我想，這個 38 件跟 1,000 件，我們感覺好像成績更好一點點，但是我們來看吸食人
口超過 10 萬的青少年，我想這個成績還是慘不忍睹。所以今天本席等一下也是有臨時提案，我
們希望，這是衛福部主責，但是跨部會是不是要有一個稽查防制的平臺？上次在衛環委員會結
束之後你們沒有做，現在本席要具體要求，你們到底橫向的聯繫、大家的合作，怎麼做嘛？從
境外的查緝，還有境內的不管是警政署、衛福部，再來數發部在哪裡？數發部就更誇 張了，數
發部難道都不會上網去看一下嗎？這都跟你們沒有關係嗎？不然數發部平常在幹嘛？數發部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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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在做什麼？這麼嚴重的事情！對不對？危害下一代的健康，而且這完全是違法的，你數發部都
視而不見嗎？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針對菸害的部分，基本上權責單位是衛福部，我們協助了一些事情，比如
說，我們希望它能夠用平臺的方式通知相關平臺業者下架，而且我們建立了所謂的 Meta、
Google 這種大型平臺的綠色通道，也可以協助衛福部。另外在 TW…… 
萬委員美玲：所以數發部你現在的想法就是，你是協助衛福部嘛，對不對？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 
萬委員美玲：警政署，你也是協助衛福部，是不是？ 
陳副局長炯旭：跟委員報告…… 
萬委員美玲：你也協助衛福部嗎？ 
陳副局長炯旭：這部分當然是兩個部門要跨機關合作。 
萬委員美玲：所以你會不會主動出擊？ 
陳副局長炯旭：基本上，我想針對電子煙部分，主軸還是在它有毒品的部分來做一個專責的查緝。  
萬委員美玲：是，所以，如果你不知道他有沒有毒品，你就不查緝！是這樣子講法嗎？  
陳副局長炯旭：有沒有毒品要看整個情資來源，我們做綜合考量。 
萬委員美玲：看起來你也是協助的角色嘛！好，我想我下一個結論， 今天在教育部排定，但是我覺
得如果我 們把所有 的查緝通通 放在校園當源頭，我們把所有的責任都給老師，我跟你講，將來
很多人已經不想再當老師了，給他很多的壓力，但是你沒有給他權力，給他很多的責任，但是
我覺得法規都不清楚，所以我希望各部會一起來協助教育部，會後一定要成立一個跨部會的查
緝防制平臺小組，等一下在我的臨時提案當中，我們來做一個決議，好不好？以上，謝謝。  
賈副署長淑麗：謝謝委員。 
主席（萬委員美玲）：接下來有請葛如鈞委員質詢。 
葛委員如鈞：（10 時 3 分）謝謝主席。有請教育部鄭部長。 
主席：有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葛委員如鈞：部長好。今天真的很感謝我們的召委安排這樣的議題，我想所有官員也應該都是把我
們的學員、學童都當成我們自己的孩子在關照，但是近期真的有很多事件需要我們關心。首先
，本席昨天接獲家長陳情，有一名涉犯未成年兒少性猥褻案的前科人士違法入境來臺，移民署
接獲 AIT 通知緊急發函，據網傳的公文，當然密件公文是不能外傳的，但是網路就開始傳出去
了，10 月 24 號的時候教育部好像有發函要請各級學校、補習班清查，是不是曾經聘任或運用該
名人士？這個字還用得很特別──「聘任」或「運用」。請教一下部長，目 前全國各級學校、
補習班是不是已經清查 完畢？有沒 有縣市教 育局清查的結果？還有學 校、補習班的回報？有沒
有這個性猥褻前科的外籍人士被聘用的紀錄？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確實有發這個通知，要提醒我們所有學校跟補習班。  
葛委員如鈞：提醒很棒，我說有沒有完成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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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梁司長學政：報告委員，因為外籍人士要聘用進來的話，必須要提供類似良民證這樣的申請。  
葛委員如鈞：對啊！我們知道啊！ 
梁司長學政：所以系統在申請的時候就…… 
葛委員如鈞：為什麼需要發這個東西呢？你們應該知道沒有啊！你為什麼還要發？  
梁司長學政：是，但是我們還是會去提醒，所以說是「通知」，提 醒各位…… 
葛委員如鈞：所以就不用清查嗎？現在通知完了，清查結果回來了沒？因為你們也覺得可能有漏洞
、有黑數嘛！ 
梁司長學政：報告委員，因為是通知，而在系統上、在申請的時候就會擋掉，有些是因為部分縣市
政府他們比較擔心，自己會進行清查。 
葛委員如鈞：所以到底我們能不能確保他沒有被運用、沒有被聘任？教育部能不能在此確保？  
梁司長學政：如果從我們…… 
葛委員如鈞：不行嘛！ 
梁司長學政：從機制上應該是會擋掉，因為不應該違法聘任。 
葛委員如鈞：那能不能確保嘛？對嘛！你不能嘛！什麼時候會完成清查？有沒有訂一個 deadline？ 
梁司長學政：如果委員覺得我們需要，我們也可以請各縣市政府來清查，但只是說會不會每一次有
一位進來，我們就每次都要啟動各縣市清查。 
葛委員如鈞：不是，現在這一位因為有密件的問題，家長非常憂心，是不是三日內可以協助？我覺
得不是把這個責任就丟到地方，教育部是不是已經清查過內部沒有這個聘用紀錄了？你們自己
內部清查過了嗎？清查完了嗎？ 
梁司長學政：我們系統上面是沒有。 
葛委員如鈞：沒有這個人？ 
梁司長學政：對。 
葛委員如鈞：所以你們自己已經完成自己的清查？是各縣市政府？ 
梁司長學政：聘任因為是在縣市政府聘任，所以如果有需要，必須要請縣市政府來協助。 
葛委員如鈞：好，還是希望你們三日內要確認他是不是有受僱於任何學校或補習班，我覺得從你們
內部的資料去確認，當然外部的有交出資料的，你們就進行統整好不好？三日內，部長可不可
以允諾？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我想這是沒有問題，因為我們從系統、從地方大家合作，再進一步的
確認。 
葛委員如鈞：好，你提到系統兩個字，我覺得這次要稍微檢討一下，就是說未來這樣的事件有沒有
一個更快速的清查機制？這個我們未來再來討論。 
接下來我們討論今天電子煙的這個議題，部長，我想校園電子煙氾濫的議題， 很多一線教 師
、家長都 非常擔心，菸害防制法明令禁止電子煙已經一年多 了，但是電子煙顯然沒有絕跡，甚
至昨天還有媒體報導，一名未成年高中生在 IG 上面貼了一張圖片，然後說你要什麼牌子、口味
的文字，就被認定有販售意圖，被開罰 20 萬，當然如果他確定有這樣的意圖、他甚至有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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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行為，當然不應該，要開罰！但是也許會不會有一些年輕人搞不清楚這個玩笑的界限等等，我
想確認一下教育部有沒有掌握 20 歲以下因為不理解還是亂搞而誤觸了法網？有沒有相關的人 員
、數額、金額被罰款多少？有沒有這樣的一個掌握？他未成年，搞不清楚狀況。 
鄭部長英耀：我同意委員剛才所提的，確實有一些青少年與同儕開玩笑…… 
葛委員如鈞：對嘛！有。那有沒有掌握 20 歲以下觸法人數？ 
鄭部長英耀：這個部分，目前我們確實是沒有這個資料。 
葛委員如鈞：掌握一下，一週內提出好不好？因為我覺得學生在成長當中，教育部的責任就是要協
助他們成長，所以我們應該要掌握他們的狀況，可以嗎？一週內提出， 20 歲以下，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好。 
葛委員如鈞：有需要跨部會配合的再配合一下。另外我想剛剛非常多委 員都提到了，這個件數真的
是遠低於我 們所了解的電子煙的現況，不然我們就不用有今天的專報，但是教育部長 ，你真的
了解現在這個 情況的嚴重程度嗎？高中職以下學生，你知道多少 人裡面就有一個人說自己有吸
食電子煙？你知道這個比例嗎？我們都知道人數，什麼 8 萬人、10 萬人，但你知道比例是多少
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校園內確實我們學生是比較少的，但是…… 
葛委員如鈞：110 年就是 8.8%了，今年很可能就已經破 10%了，照這樣計算起來，10 個人很可能
就有 1 個人，如果我數字有錯，可以更正好不好？因為後面有人歪了一下頭。但是 大家要掌握
這件事，不要看 8 萬、10 萬，你可能不理解這件事情的嚴重性，為什麼會發生這個？你說外面
有 8%、10%，8 萬、10 萬，只有 38 件，這個當然我還是要非常感謝第一線教育人員有警覺心，
而不是零件，他們還是找到了一些，但是這很顯然是通報機制的問題。我想請教一下部長，今
天可不可以允諾，其實使用電子煙並不是明定的校安通報項目，這個通報稽查的整個過程也非
常模糊不清楚，我想請問一下部長，今天可不可以當場允諾 ──對高中以下校園吸菸的案件，包
含使用電子煙的案件，無論是透過現有的校安機制或其他方式，可不可以明定一個明確的處理
機制、通報流程 SOP？畢竟教育現場的通報是不是能夠啟動後續轉銜機制，通報是最重要的關
鍵，這個可不可以允諾？不然我們前線的人員、家長搞不清楚啊！ 
鄭部長英耀： 跟委員報告，在許多校園的一些菸害或者相關的一些暴力，我們確實是有一個 SOP
的…… 
葛委員如鈞：那這個有沒有？我們現在是電子煙專報。 
鄭部長英耀：電子煙這個部分，我想我們都是在菸害防制裡面的一個…… 
葛委員如鈞：有沒有通報、稽查的流程？ 
鄭部長英耀：我們本來就有…… 
葛委員如鈞：那是不是校安通報的項目？ 
鄭部長英耀：就是校安，因為都是屬於菸害防制裡面的一個項目…… 
葛委員如鈞：我在這裡問，雖然我們國會改革法案遇到一些挑戰，我們還是不認為官員可以說謊，
使用電子煙到底 是不是明 定的校安通報項目？我講這句話的時候，你們後面的同仁搖頭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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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但你剛剛跟我說是，到底是還是不是？差了 2,100 倍的數字，到底是還是不是？顯然就是通報
有問題嘛！十分之一的人，一班 10 個人裡面有 1 個人有電子煙，還不算黑數，你只有 38 件，
是不是通報出了問題？是不是沒有包入校安通報的機制？是還是不是？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目前通報的部分是針對學生人身安全的部分。 
葛委員如鈞：對嘛！所以沒有電子煙，部長這塊可不可以允諾？要有完整的通報機制，可以嗎？回
去…… 
鄭部長英耀：好的，我想它既然是法令上禁止的…… 
葛委員如鈞：對嘛！要有嘛！謝謝啦！我們要關注學員。 
再來麻煩數發部。剛剛你們的報告還有今天專報內容都有提到，您剛剛也很榮幸的、也很用
心的說你們會跟 Meta、Google 大型平臺去建立這些相關的準則規範，結果現在在搜尋引擎上面
，你隨便打電子煙販售的網站，一搜一大把啦！各種品牌、各種口味、各種廣告標語，不曉得
副署長自己有沒有上網搜尋看看，這 就是你們所謂源頭阻絕的成效嗎？到底這些商家有沒有把
國家的法規放在眼裡？這是怎麼回事？你 們有沒有通報機制？你們到底怎麼跟這些業者平臺配
合？ 
陳副署長慧敏：報告委員，有關我們跟 Google 協作的部分，其實我們是協助衛福部這邊，然後我
們有綠色通道的部分，就是各部會基本上只要有法源的部分，我們這邊都會幫忙，如果沒有法
源的部分，我們其實就是幫忙協助…… 
葛委員如鈞：電子煙有法源嗎？有嘛！後面…… 
陳副署長慧敏：境外的部分…… 
葛委員如鈞：我們今天整個活動都是在講有法源，它要被禁止，結果禁止的不好嘛！  
陳副署長慧敏：境外的部分目前沒有法源。 
葛委員如鈞：我現在講的……你是說他把網站……我們今天找到一個問 題囉！所以您都有確定這些
主機都在國外嗎？我待會回去 就稽查喔，那在國內的你們要不要 處理？主 機在國內 的要不要處
理？要不要配合？而且你剛剛的意思是說你們跟衛福部配合嘛，你們只是幫忙衛福部聯繫 Meta
、Google，是這樣嗎？這就是你們能做的嗎？ 
牛司長信仁： 報告委員，我們還有另外做一件事，就是有關於「 .tw」域名的部分，我們也做了處
理，經過衛福部查察，總共有一百…… 
葛委員如鈞：所以是用域名來算境外，還是用主機？副署長，這個您是專家，您要了解喔，搞清楚
喔，難道域名是 tw，主機就在臺灣嗎？ 
牛司長信仁：不見得，但是因為「.tw」域名在臺灣可以由 TWNIC 來處理。 
葛委員如鈞：副署長，你能不能針對現在這個狀況，一週之內提出一個你們現在查緝的方式、跟衛
福部配合的方式？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 
陳副署長慧敏：不好意思，我是副署長，這是我們部裡的司長…… 
葛委員如鈞：對不起，我臉盲，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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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陳副署長慧敏： 因為域名的部分是由我們部裡面在處理，而署裡面、我們協助的部分是針對跟
Google 他們打…… 
葛委員如鈞：打聲招呼？ 
陳副署長慧敏：其實有時候打招呼也是不容易的，我們還有幫忙的部分是 C2C 的那些業者，我們
也是會督促他們。 
葛委員如鈞：副署長，我理解、也相信你用心良苦，但是我提醒您， Google 公司的董事、總經理
目前是賴 清德總統府轄下的委員會的其中一位委員喔！所以你們各個部 會不要再用聯絡這些廠
商，打招呼都很困難這種方式來回應，但我了解你很用心，這個回去處理一下，因為這還不是
唯一一個年輕人遇到的問題，我都不放這些廣告，放這些廣告是違法，這也不是廣告，這就是
年輕人會遇到、在網路上會看到的東西。 
再來，還有更離譜的事，當然教育部有 AI 的準則，我們年輕人也很會用 AI，但是現在在這些
AI 平臺上，你只要問一個問題，AI 幫你整理出所有電子煙的網站，這樣子的一個狀況，請教一
下教育部、衛福部、數發部跟法務部的官員，到底哪一個 部會來主責？AI 幫他推薦電子煙，是
哪一個部會主責？ 
我本來要說謝謝主席，時間暫停，但已經停了，對不起，再給我一點時間，教育部長站出來
了。 
鄭部長英耀：我們來統籌。 
葛委員如鈞：謝謝教育部長，這個真的很重要，一定要讓學生了解到在 AI 上面有可能會得到一些
違法的資料，不是 AI 給他導引的途徑就是合法的，這個一定要好好的來處理，希望可以統籌做
一個處理，所以今天教育部長已經站出來了，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數發部、警政署都在
，各部會代表是不是可以承諾，協同教育部去建立一個緊密的校園菸害防制機制？包含戒治及
後續的通路，剛剛萬委員其實有提到，這個現在是誰主責？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菸害防制目前當然是衛福部，但我想包含剛才委員所關心的電子煙，因
為有毒品一定要通報，所以我們會把這個納入那個 SOP 的通報…… 
葛委員如鈞：後續的研議情形及跨部會的機制，希望一個月內可以書面回復我們，好不好？我還有
一個緊急事態要提醒教育部長還有數發部長，其他單位同仁可以回去。 
主席：葛委員，再 30 秒，好不好？ 
葛委員如鈞：好，我們現在看到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數發部通查網有個案外案出現了，我們這次發
現數發部通查網不小心變成詐騙集團的廣告平臺，變成關鍵字 的累積， 我們現在 發現各級大專
院校，包含私立跟國立，都變成了詐騙集團連結的跳板，你隨便一搜，有一大堆的學校，我不
想念出來，待會兒你 們自己回去搜尋，我們連結都會附上，這些東西點下去，直接跳過去，會
變成什麼？變成詐騙集團的……我不想念出來，鈔 X 部署社團，直接都是從校園裡面連過去，
全部的東西都是！配息、 高配息，連高雄 市教育局都進去了，包括國立大學，到今天連臺灣大
學都進去了，這是數發部通查網的案外案，部長，我們現在這種寄生上流 2.0、詐騙集團的連結
寄生到……不只是數發部的連結，連大專院校、臺灣大學都中招，直接變成什麼 ？直接變 成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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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騙集團的詐騙網址，股海明燈，教育部長跟數發部是不是要一起聯手來處理一下這個問題，兩
週內處理成果可不可以提供出來？ 
鄭部長英耀：會後我會…… 
主席：這個部分請教育部、數發部會後跟葛委員再詳細的報告跟說明，好不好？  
葛委員如鈞：謝謝主席，緊急事態，大家一起來幫忙，謝謝！ 
主席：謝謝葛如鈞委員。等一下陳培瑜委員質詢完畢以後，休息 5 分鐘。 
現在請張雅琳委員質詢。 
張委員雅琳：（10 時 18 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有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張委員雅琳：部長好。因為剛剛葛委員也有關心有關於美國通知我們有一位性犯罪前科的美國籍人
士的這個事件，我剛剛有聽到部長說目前已經清查完畢了，所以是指全臺灣各縣市的教育局都
已經清查完畢，包含了學校、幼兒園、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全部清查完畢了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系統上是沒有，因為他要被任用有一定的規範，包含良民證， 所以
系統上是沒有這一個人的名字，但是我們也要求各地方政府現在全面清查。 
張委員雅琳：所以現在是各縣市政府還在清查中嗎？ 
鄭部長英耀：是。 
張委員雅琳：因為這個議題其實是一些家長會長告訴我的，大家非常關心這個題目，其實我有一個
臨時提案，我 希望教育部今天下午 5 點之前可以公布現在清查的進度，好嗎？讓大家知道各縣
市現在的狀態，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因為各地方政府清查需要一些時間，是不是明天下午？ 
張委員雅琳：明天下午前？ 
鄭部長英耀：對，明天下午。 
張委員雅琳：好，明天下午前，讓我們知道各縣市是不是已經有查到幼兒園、小學、國中、高中…… 
鄭部長英耀：我們會提醒。 
張委員雅琳：還有這些補習班課後照顧，除了教室之外，還有一些可能廚工、清潔人員等等的。  
鄭部長英耀：是，特別是兒童美語部分。 
張委員雅琳：沒錯！ 
鄭部長英耀：我們會列入重點。 
張委員雅琳：這部分真的要拜託，部長一定要詳盡為所有家長、所有小孩來努力。 
最後，我也想要再請教部長，是不是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更積極地來做呢？ 例如是不是可以更
加強地去宣導一定要聘用有工作簽證的人才可以，這部分是不是可以……  
鄭部長英耀：我想那是我們首要的目的、首要的目標。 
張委員雅琳：這個部分請加強宣導，拜託、拜託、拜託部長。 
接下來，我們要來談一下有關於今天的主題，也就是有關於電子煙的部分，待會請國健署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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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署長也一起上來，謝謝。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在 2008 年的報告指出，其實並沒有任何的科學證據
電子煙能有效幫忙戒菸；其實在 2019 年 WHO 的全球菸草報告也已經明確指出電子煙是對健康
有傷害的。2004 年的報告就發現在歐洲、中亞及加拿大 15 歲青少年有 25%曾經抽過菸，30%曾
經使用過電子煙，20%在過去 30 天內使用過電子煙，所以我想這個數據清楚地告訴我們，電子
煙對全球所有的青少年是有非常嚴重的危害，也是公共衛 生非常重要的一環。我想請問部長，
您知道根據衛福部的調查，目前大概有多少名的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嗎？有多少人使用過電
子煙？ 
鄭部長英耀：就我所了解，按比例來看，國中大概有 1 萬 9,000 人左右，至於其他的比例，對不起
，我忘掉了。 
張委員雅琳：沒關係，我跟部長講一下好了，我們使用率從 104 年的 1.9%到現在已經達到 3.9%，
整體來說是看那條黑色線，高中職的部分也已經來到…… 
賈副署長淑麗：8.8%。 
張委員雅琳：也來到 8.8%，2021 年的實際數字是 7.9 萬人，其實我們的數字也是一直不停的在上
升，非常的可 觀。部長，我相信您也知道，就是尼古丁會對我們的青少年帶來嚴重的危害，包
含成癮性的問題、青少年的大腦發展，甚至也有可能會造成潛在的癌症，甚至是肺部的疾病。
這邊再跟部長分享一份報告，韓國有一份研究報告指出，有 3 萬名高中生使用電子煙，其罹患
氣喘的機率是 不曾使用 電子煙的兩倍以上，所以電子煙可能也是一個嚴重影響氣喘的重要因子
。但是就像剛剛葛 委員提到的，我們明明是禁止販售電子煙的，可是大家只要拿出你的手機
google 一查，這就是頁面，就是有這麼多違法的廣告充斥在網路上面，讓我們的小孩可以輕易
地取得。所以我請教副署長，我們現在其實有做查緝，對不對？ 
賈副署長淑麗：是。 
張委員雅琳：我看了資料，2024 年衛生局網路稽查的商品件次跟實體稽查店家次高達 27 萬 9,521
次…… 
賈副署長淑麗：這是今年的。 
張委員雅琳：對，今年的，沒錯。但是裁罰的件數，也就是指違法 行徑已經完成行政程序並且開立
處分書的只有 637 件，我想了解一下這原因是什麼？為什麼落差這麼大？ 
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這個 52 萬次的稽查次數、裁罰次數其實有包括了違反第十五條中刊
載、販售、使用等等，目前截至 10 月 30 號為止，我們的裁罰件數是 1,370 件，這是從去年的 3
月 22 號到今年的 10 月 30 號，裁罰金額到目前是 9,000 萬。不過因為現在的社會氛圍，讓我們
必須要更加緊我們的裁罰力道跟裁罰速度，所以跟委員報告，我們大概在 10 月 30 號有邀集各
縣市積極來溝通怎麼進行加快裁處的一些速度跟裁處的力道。至於網路的部 分，違法 的案件數
大概有三萬多，目前都正在積極地進行裁處，具體裁處件數到 10 月 30 號是 74 件，金額是
3,290 萬。 
張委員雅琳：但是這還是顯示一個很大的落差嘛！ 
賈副署長淑麗：是，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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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張委員雅琳：地方政府進來之後就可以弭平這個落差呢？還是我們還有哪些作法應 該要來弭平？因
為我之前也有看到新聞報導，是講說什麼卡在行政程序上面，所以裁罰件數才落差這麼大。  
賈副署長淑麗：因為剛才有這麼多委員在提醒，所以我們會再跟教育部、相關的部會來溝通怎麼樣
在這件事情上做到更好的一些職責跟效果。 
張委員雅琳：我想具體地了解啦！因為之前菸害防制組羅素英組長有講卡在行政程序嘛！就算我們
今天邀集了各個部會、邀集了地方縣市政府一起來，會不會最後又卡在行政程序呢？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正在解套這個行政程序能夠加速。 
張委員雅琳：這行政程序到底原因是什麼？ 
賈副署長淑麗： 因為他需要約談 ，然後需要做一些遞送的責任，所以我們在建立一個更快速的
SOP，讓約談的速度加快。 
張委員雅琳：這大概預計什麼時候會完成呢？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一個月內給委員報告。 
張委員雅琳：好，謝謝。再來，因為其實民間也有反映，希望可以編列更多預算還有更多的 稽查人
力，所以我想了解目前的進度是什麼。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每一年給縣市的稽查人力都逐年在上升，以 112 年跟 113 年（今年）為例，我
們大概多了 2,500 萬，明年（114 年）如果預算能夠順利通過，我們會多四千多萬給地方來做查
處的動作。 
張委員雅琳：那人力的部分？ 
賈副署長淑麗：含在裡面，在四千多萬中。 
張委員雅琳：也含在裡面，好，這樣看起來跟總預算非常有關係，總預算跟我們孩子的健康也息息
相關，所以還是希望在野黨的委員們可以一起來支持我們的總預算，讓它可以儘速通關。  
最後一個部分也想要 請教一下部長跟副署長，針 對目前新型態的菸品防 制，之前有 說會做
更多的宣導，我想了解目前的宣導方案是不是有請兒少相關的委員一起來討論呢？這部分有沒
有做？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的宣導包括幼兒、國小、國中都有相關的專家來，上到國中之後會有兒少代表
進來。 
張委員雅琳：上到國中之後會有兒少代表？ 
賈副署長淑麗：就是國中的宣導素材會有兒少代表進來，至於幼兒的部分，會有家長以及相關的幼
兒專職教師過來幫忙。 
張委員雅琳：好，我想問一下教育部的部分呢？在校園的宣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課程教材、教學方面，事實上會按照不同的年齡、教育程度分別
有一些鼓勵老師發展許多宣導的教材跟課程。 
張委員雅琳：我想部長，我們教材的宣導，其實我在學校裡，我真的是每個學期初都有看，但我自
己會認為我們現在這個問題，電子煙的人數急遽上升，在急遽上升的狀況之下，我們現在宣導
有沒有效？我們的宣導品是不是真 的能夠打中我們的青少年、打中我們孩子的心？這是一個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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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大的問題耶！到底有沒有效？這件事情你們有評估嗎？ 
鄭部長英耀：這我們內部再來檢討。 
張委員雅琳：我希望你們要確實檢討，不然用過去同樣的模式持續進行，我想人數還是會持續上升
，這個宣導等於有跟沒有是一樣的。所以我要求，因為我 知道教育部也有兒少的 代表，好不 好
？接下來我們應該會有新的宣導資料，對不對？我們會有嗎？ 
鄭部長英耀：我想宣導資料我們一定會精進，也邀請兒少專家一起進來研商，但是在源頭裡面的阻
斷，我想那是非常重要的。 
張委員雅琳：我認同啦！我們剛剛在做非常多的討論…… 
鄭部長英耀：讓老師能夠回到更專業的教學工作。 
張委員雅琳：青少年他們為什麼會抽電子煙？常常都是因為同儕關係啦！ 
鄭部長英耀：是。 
張委員雅琳：同儕的一些流行，所以我們必須要讓他清楚知道那個後果到底是什麼，如果他不知道
這個後果，會對他的健康造成嚴重影響的時候，他 可能就會覺得好玩嘛！ 很帥啊！很 酷啊！我
們試試看沒有關係。所以這個部分一定要找青少年一起來討論，這部分請部長跟署長、副署長
一定要承諾我這件事情，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沒有問題，這一定。 
張委員雅琳：好，相關一些宣導的措施跟宣導品的規劃時程，如果有的話，也希望在一個月內送到
我辦公室，好不好？謝謝。 
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有請陳秀寳委員質詢。 
陳委員秀寳：（10 時 29 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 
主席：有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陳委員秀寳：部長早安。在進入今天的主題之前，因為剛才雅琳委員也有關心同樣一個問題 ，就是
有一個有性犯罪 前科的美籍人士入臺，此事讓家長及教師們都非常非常 的憂心，剛才部長您回
復說，已要求各縣市政府的教育局處來清查狀況，那意思是說明天才會有清查的結果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確實我們現在通令，從系統上來講要聘用，如果有性侵前科，系統上一
定會阻隔掉，因為他是不符合資格的，至於有一些不必然是立案，可能是社 區或者許多小型的
兒童補習班或者才藝班，我們也希望地方政府，特別是針對兒 少這個區塊，一定要確實去普查
。要普查之後再回報，確實需要一些時間，所以 ，是不是容許我們在明天下午的時候，中央跟
地方合作，希望明天下午的時候，地方能夠回報清查的……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本席要求，此事攸關校園的安全，千萬不能怠惰，在教育部掌握了最
確切的消息之後，本席也要求教育部一定要公布調查的結果，讓家長跟民眾都可以放心。  
鄭部長英耀：是的，我想這是我們的責任。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您可以先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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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鄭部長英耀：謝謝。 
陳委員秀寳：接下來請法務部郭司長。 
主席：我們有請郭司長。 
郭司長永發：委員好。 
陳委員秀寳：司長好。在 10 月底的時候，本席跟吳琪銘委員、李坤城委員共同舉行關於喪屍煙彈
管制的記者會，也呼籲相關的部會 要重視依托 咪酯濫用的 問題，當時本席有提到，去年高檢署
去年 11 月底成立的毒品先驅原料預警平臺，當時教育部是沒有參與的，就這個部分，我會要求
法務部應該要邀請教育部與會。請問司長，這個部分你們有跟部長討論過嗎？  
郭司長永發：這個部分，我們會請教育部也能夠加入這個平臺…… 
陳委員秀寳：所以下一次你們預警平臺開會的時候，就會邀請教育部了？ 
郭司長永發：對，會邀請，後面會邀請…… 
陳委員秀寳：因為整個防制毒品的安全網不能獨缺教育部，我們應該更全面的跟每個部會都有訊息
的交流，所以司長這邊有承諾，下一次開會的時候教育就會來 參與？ 
郭司長永發：是。會。 
陳委員秀寳：因為教育部的校安通報有統計學生濫用藥物的情況，如果有新興藥物在校園裡面流竄
，教育部也會將他們實際掌握的情形，包括校園裡面的情況提供給各部會參考，同時，當然他
們也需要掌握新興毒品的第一手訊息，來提供學校端注意，所以就這個部分，我們各部會在這
整個平臺的互 動跟訊息交流是非常非常的重要，希望就這個部分，你們除了邀請教育部進來之
外，我也希望你們開會的……你們之前是多久開一次會？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高檢署這邊是一個督導緝毒的小組，各地檢署有一個緝毒執行小組，每
三個月開一次…… 
陳委員秀寳：三個月？ 
郭司長永發：每三個月開一次，我們除了邀執法機關之外，都有邀當地縣市政府的教育局派員來參
加，也請少年法庭委派庭長或法官來參加，在那個會議上就有關於毒品的分析、查緝的狀況，
我們都分析給來參與的教育局人員，希望他們在查辦上能夠多加協助。因為進入校園這一塊其
實蠻敏感 的，有些學校蠻抗拒的，這一部分其實在各地檢署每三個月就會開一次會，因為我待
過新竹、臺中、雲林，我們每三個月就開一次會邀這些單位來。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司長。尤其現在依托咪酯的替代品替來他明在中國很流行，我們要預防未來
是不是也 會在臺灣氾 濫，所以跨 部會的橫向聯繫非常重要，也希望法務部跟教育部要緊密合作
。好，您請回。 
郭司長永發：謝謝。 
陳委員秀寳：另外，我也希望警政署要就查獲持有或吸食依托咪酯的人進行統計，包括年齡、教育
程度、職業等，能夠將這個資料交給教育部跟國健署作為反毒宣導的依據。  
接下來要請教部 長。部長，今天專報的主題就是本席總質詢時的題目，本席在總質詢的時候
有說過，我們很擔憂有毒品的煙油透過電子煙進入校園。我們先看一下國健署這邊調查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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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從 107 年到 110 年，國高中生使用電子煙的比例節節攀升，國中生從 107 年的 1.9%到 110 年
的 3.9%，高中學生也從 107 年的 3.4%到 110 年的 8.8%，這樣的狀況真的讓人很憂心。再來看一
下大專院校學生使用電子煙的狀況，教育部在 112 年請各校查填違法使用的情況，調查的結果只
有 1,536 人使用，部長，您覺得這個數字有確實的反映事實嗎？ 
鄭部長英耀：我想如果以衛福部跟教育部內部的數據相比，當然它會有一定的落差，本來就問卷調
查而言，當然難免會有一定的誤差…… 
陳委員秀寳：會有一定落差的原因是什麼，部長，您有想過嗎？本席要跟教育部再討論這個問題，
我有跟你們要資料，就是近三年高中以下學校通報電子煙 的件數，111 年是 20 件，112 年是 32
件，113 年到目前為止只有 38 件，通報的件數很明顯的跟事實有很大的落差。就國健署的調 查
統計跟教育部的通報件數比對之後相差這麼多，部長，您覺得是什麼原因？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直接看這個數據，我認為可能青少年抽電子煙發生在校外的 比例是比
較高的，因為在學校裡面他要上課，上課的時間排得比較緊湊，然後他放學以後，可能在社區
或在其他的地方，學校的老師終究在這個部分，他還是會關心青少年的發展，所以有比較大的
落差，我相信學生在問卷調查時有 1,000 多位承認說自己有抽，但是他不是在校內裡面抽…… 
陳委員秀寳：部長，您的意思是說，在校園內發生跟校園外發生這樣的事實跟數據落差還是有關係
的。這邊我也要跟部長您提醒，其實這個數字反映出來的就是，教學現場的老師要查察電子煙
其實是有困難的，困難的原因就是我們教育部以及衛生主管單位，有沒有針對校園內的查緝，
做一套一 致性的規範讓學校可以遵循。本席在總質詢的時候有建議過教育部，應該橫向地來聯
合社政、警政、衛政系統，做一套一致性可以遵循的規範，讓學校有所依據，但是教育部這邊
目前是不是沒有一個這樣的機制可以依循？ 
鄭部長英耀：我想確實電子煙的問題一定要許多單位共同合作，教育部這邊我們也絕對會勇於承擔。 
陳委員秀寳：部長，本席要求的是教育部這邊要建立校園電子煙處理的流程跟機制，而不是對外的
，所以在這邊我要建議，第一個，教育部應該針對學生使用電子煙查緝通報裁罰有一套明確一
致的流程；第二個，希望教育部明確規範是不是通報 家長以及什麼 時候通報家長，是第一次查
到的時候還是第二次查到的時候，還是在什麼時候通知家長是最適當的；第三個，是不是同步
地通報地方衛生單位，也要有一致的標準，我們是抓到了查到就通報，還是在怎樣的情況下會
通報？ 
鄭部長英耀：我想委員所提醒的，我們都會將它納入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辦法裡面來執行…… 
陳委員秀寳：針對這部分，我要求教育部要儘快的把相關的流程規範訂出來，有個依據，學校的老
師才有 SOP 可以依循，他在做校園查緝的時候，才可以照這樣的規範……  
鄭部長英耀：是，我想我們願意來做。 
陳委員秀寳：另外，我真的要提醒我們教育部對於防毒…… 
鄭部長英耀：我們會把現有的辦法做一些精進。 
陳委員秀寳：學生防毒的宣導跟教學，我覺得真的是太消極了。教育部不要覺得教育學生就是在教
學上而已，其實學生種種的認知，學生種種的技能，這個也是學校教育的一環，教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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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我們如何教 導學生保護 自己，然後可以辨識，然後有自制力去抗拒毒品的誘惑，這也是教育
中很重要的一環。 
鄭部長英耀：我完全同意委員的說法。 
陳委員秀寳：所以教育部不能覺得說我們只負責教學，在毒品的防制方面，我們在宣導上必須要非
常的用心，不能像之前那樣一直很單向的、很單調的，讓學生覺得又是這樣子，都千篇一律…… 
鄭部長英耀：我想我們學校老師的教學都是朝這個目標在努力。 
陳委員秀寳：希望是有互動式的，而且讓學生如果有意見也可以反 饋。 
鄭部長英耀：是。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接下來給我一點時間，我想要請國健署。 
主席：我們請國健署。 
賈副署長淑麗：委員好。 
陳委員秀寳：國健署今天是賈副署長來，那請問署長呢？ 
賈副署長淑麗：署長因公出國。 
陳委員秀寳：那在上兩個禮拜前進行專報時他也出國嗎？ 
賈副署長淑麗：是的。 
陳委員秀寳：是有怎樣的要務或者是…… 
賈副署長淑麗：大家都知道，因為年底到了，有相當多的國際年會還有一些重要的國際會議都是在
年底。 
陳委員秀寳：因為有家長反映像這麼重要的專報，為什麼署長都沒有到場，他 是不是不夠積極還是
不夠關心？ 
賈副署長淑麗：沒有，署長在出國之前有跟我們充分的討論。 
陳委員秀寳：我只借了一點點時間，我想提醒國健署，你們在報告裡面其實有寫針對網路販售的稽
查，但是現在電子煙的取得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容易，在學生之間會流傳很輕易取得的這個管道
，而且真的隨便上網搜尋就可以查到購買的網站。所以我在這邊提醒國健署要更積極地研議你
們稽查的方式。 
賈副署長淑麗：是的，謝謝委員的提醒。 
陳委員秀寳：如果你們有進一步的措施，我也希望能提供給我辦公室參考。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會提供，沒問題，謝謝委員提醒。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副署長，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陳秀寳委員。 
接下來有請陳培瑜委員質詢。 
陳委員培瑜：（10 時 42 分）謝謝主席，有請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數發部、內政部警政署，
謝謝。 
主席：好，以上麻煩列席。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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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陳委員培瑜：部長好。所有人都關心志工，但是大家都忽略了一件事情，我已經跟體育署溝通過很
多次了，我們臺灣其實有社區運動俱樂部，而且絕對超過千個，有足球、籃球、棒球等各式各
樣的球類，如果今天這個性騷疑似犯進入任何社區運動俱樂部，在部長您剛剛回答所有委員的
平臺上是查不到的，也是收不到你們公文的，因為會收到你們公文的是學校、補習班、課後班
，你們所有有立案的團體都收得到，但是社區運動部是沒有立案 的。部長， 我只是要告 訴你會
有這個很大的漏洞，如果這個人擅長運動，如果剛好有社區運動俱樂部的人要徵教練，徵各式
各樣的成人指導員在旁邊，然後 剛好社區運動部主責的人又沒有看到新聞，他就會進入社區運
動俱樂部，我只是舉其中一個例子。 
之前我一直在跟體育署溝通，為什麼社區運動俱樂部應該在你們的政策視野當中，現在這個
人可能就會因為過往不在你們的政策視野當中，你們認為那個是全民運動，你們 認為那是不應
該納管的，甚至這些大人不應該被你們列有所謂的兒少工作證，所以他就有機會進入不在所有
您剛剛回復委員的平臺中，他可能就因著運動教育 在社區俱樂 部裡頭殘害 我們的學生。部長，
我知道這一題您沒有辦法回答，我只是要用我在立法院問政這一年半的經驗告訴你，有太多現
場的漏洞，可是您的 幕僚可能沒有跟您報告，或是在過往您不熟悉的業務範圍當中，他可能就
殘害到我們的孩子。好，以上這個部分我就先簡單說明到這邊，但是我還是要感謝部長，你們
積極的動作跟回應確實可以給家長一個交代，但是我剛剛說的漏洞沒有人注意到，所以要拜託
部長看有沒有辦法亡羊補牢，部長，您覺得呢？ 
鄭部長英耀：我想如何讓兒少有一個更好的成長環境，保障他們是應該的……  
陳委員培瑜：部長，我的時間有限，你覺得我剛剛問的那一題怎麼辦？ 
鄭部長英耀：我想我們內部再來看怎麼樣來精進這方面的防制。 
陳委員培瑜：至少在這個個案上，我不確定我們時間來不來得及，但是未來運動部要升格，現在體
育署一定會跟你們討論很多相關的事情，所以拜託部長，全民運動、社區運動俱樂部這件事情
務必要放入未來的政策視野當中，還有相關人員的法規範、相關的證照制度，以確保我們兒少
的安全，這件事情非常非常的 重要，由這個個案再度凸顯，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今天還要額外花
時間提醒大家這件事情。我要再次強調，現在教育部跟衛福部兒少法第四十九條還有幼照法所
有的平臺上都找不到 這個人，因 為他不用跑 去任何要立案的單位就可以接觸到我們的小孩，這
是現在最可怕的事情，而且它可能就發生了！ 
鄭部長英耀：也拜託委員會後能夠把這個名單給我，我想我們內部來…… 
陳委員培瑜：部長，我沒有名單，我的意思是說……沒關係，體育署絕對可以給您關於社區俱樂部
各式各樣的困境，有沒有辦法透過體育署現在已經有的，跟很多協會或很多社區運動俱樂部聯
繫的管道？你 們趕快發公文，甚至用你們原有的人際網絡，趕快把相關的資訊帶給社區運動俱
樂部，因為我相信有一些聯絡的可能性。部長，我真的很感謝你已經提到了平臺，所以教育部
確實有掌握到困境，但是我所說更大的漏洞不在平臺裡面的社區運動俱樂部。 
鄭部長英耀：我們來做，我想在運動部成立之前，我們希望所有相關的法令規章能夠更周延。  
陳委員培瑜：對今天這個個案我們再一起來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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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鄭部長英耀：好。 
陳委員培瑜：我只是提醒部長這個漏洞很大。 
鄭部長英耀：謝謝。 
陳委員培瑜：好，很多委員都講了，我就先快速切到一個問題，這個買得很 快，然後很好買，孩子
們會透過人際網絡分享，在實體或者是網路都很好買。但是我現在有發現一個很大的困境，要
跟部長討論，祭出重罰看起來沒有用，我只是想問，假設有一天有家長發現了孩 子們已經在 買
了，然後 家長想要對這些網站進行檢舉，我身為一個家長，部長會建議我要打電話給誰？或者
是站在後面的相關部會人員可不可以告訴我，我身為一個家長，我在一個網站上看到了這個非
常 fancy 的畫面，然後只有小小的字提醒我們的孩子有尼古丁，那我身為家長，我可以如何檢舉？ 
賈副署長淑麗：報告委員，關於這件事情，如果家長發現以後有做截圖的動作， 可以逕送我各縣市
的衛生單位。 
陳委員培瑜：所以請家長找衛生單位？ 
賈副署長淑麗：這是一條路。 
陳委員培瑜：這一條路怎麼做？我在臺北市，我是臺北市民，所以我打給臺北市 1999？ 
賈副署長淑麗：不只 1999，還有他們的社區健康中心，把圖片用 e-mail 或者 LINE 的方式提供給
我們的衛生單位，我們就會進行實體的約詢跟裁罰。 
陳委員培瑜：所以家長能夠做的是這個事情，那請問警政單位呢？警政單位可以教我們家長什麼方
法嗎？如果我看到在我孩子的電腦上出現這個，我很擔心，我跟孩子也溝通了，我身為家長，
我想要盡社會責任，身為一個公民，我想要盡社會責任，我可以做什麼事情？ 
陳副局長炯旭：我想這個電子煙部分還是要請業管單位，但是如果他有這個問題，現在檢舉管道很
多，他如果有跟我們 110 來講，我想我們也會協助他到相關的主管機關來做立案，謝謝。 
陳委員培瑜：長官，你講這樣，一般家長聽不懂啦！你剛剛整句話都沒有告訴他可以去哪裡檢舉跟
報案，剛剛衛福部講得很清楚，打 1999 然後相關的衛生單位就會收到檢舉，那就法務部的立場
或是警政署的立場呢？你們怎麼看？我身為一般家長，我到底可以怎麼做？這個才是現在最大
的問題啊！我知道我們相關菸害防 制法也修了，我知道衛福部也在討論 加熱菸品，這個評審會
議我都知道，我現在就是問我是家長，我該怎麼做？我至少要檢舉嘛！對不對？  
陳副局長炯旭：對，這部分剛剛衛福部也提到，因為這是屬於行政法…… 
陳委員培瑜：所以我們只有衛福部那個管道？ 
陳副局長炯旭：對，這是行政法。 
陳委員培瑜：就只有衛福部那個部分，好，所以我們可以這樣對外向家長呼籲，就現行的法規，我
們只能走衛福部那條路徑？確定喔？確定，好，那我們就這樣說。可是我還是覺得這個有很大
的問題，不過沒關係，我們會後再來討論。另外，從這個題目長出另外一個小題目 ，部長，你
一定不知道，教育部的大專校院菸害防制工作參考指引問答集是在 113 年 6 月 18 號修訂，你們
會在新生健檢的時候實施一氧化碳檢測，這個事情為什麼是到 113 年 6 月 18 號才頒布呢？其實
在過往你們就曾 經想要對大 專院校學生 做這個事情，可是當時被發現沒有相關法規範，然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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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們是不是就做了這個事情？ 就是要學生對著偵測器吐氣這件事情，部長，你覺得這個做法目前
有沒有相關的問題？這有法律授權嗎？這個會不會有人權的問題？而且 10 年前當時林騰蛟次長
您在新北市的時候，其實也發生過相關的事情，你們要叫學生吐氣偵測他有沒有一氧化碳，要
確定他有沒有抽菸，當時就爆發了衝突事件，民間團體就有收到陳情，有一個老師要小孩吹氣
，小孩不吹，然後那個老師就拿保溫瓶打破小孩的頭，後來上了新聞，結果教官在那個小孩要
被送醫的時候，還追著小孩叫他吹氣 、吹氣、吹 氣。我想要 提醒教育部，現在對這件事情相關
的法規範依據其實是沒有的，要請教育部注意， 好嗎？不管是行政執行還是相關法規範，我們
辦公室會再跟教育部討論，你們的幕僚一直在旁邊點頭，所以你們自己 知道出了什麼事情，我
們就不再多說。 
接下來我想要問運動部這件事情，從菸害防制我想要談如何讓我們的年輕人看見主管機關對
於菸害防制真的是有作為、有價值觀、有核心價值。今年的日本奧運體操國手宮田笙子因為被
發現未成年吸菸，他可是一定會得金牌的人喔！結果他就被踢出日本代表隊，因此日本在體操
項目果然就沒有得到金牌。我看到日本人在 想的是把教 育跟法律放 在奪牌之前，而不是只為了
爭金奪銀就放任這個選手出去比賽。我再強調一次，他 是一個未成年的奪牌選手。反觀臺灣，
足協針對 U17 三名選手帶酒精回宿舍飲用，足協在 5 月 16 號公布懲處退訓，當時還有教練團在
集訓期間外出跟廠商喝酒，結果只有書面警告，部長請您記一下， 5 月 16 號足協是這樣公告。
10 月 22 號足協緊急在自己的網站上放了一個公文，說為了備戰 10 月份的 U17 男子亞洲盃會外
賽，教練團認為戰力上亟需兩位選手加入，就是我剛剛說的 5 月被退訓的那三個選手、帶酒精
飲料回宿舍的那三個選手，其中有兩個又被撈回國家 代表隊，說 是因為戰力 需求。我覺得非常
荒謬的是，所有立法院委員在意孩子未成年吸菸、喝酒的相關法 規範、相關政策、相關教育宣
導，相關部會今天還為了這個議題，這麼多行政院的官員坐在這邊，但是由體育署主 管的足協
卻可以說因為戰力需求，再把這兩個未成年喝酒的球員拉入球隊。部長，我跟您報告， 5 月它公
布把這兩個小孩退訓， 10 月它又公布拉回來比賽，但其實足協早在 8 月就開了相關的會議， 5
月、8 月、10 月這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什麼我今天一定要花時間在這裡講這件事情？當我
們在講菸酒防制的時候，我們在花這麼多力氣的時候，部長，你的足 協在扯你後 腿。部長， 我
講到這裡，你有什麼感想？我要講的是，為什麼我一定要拿日本那個國手為例， 他是可以拿奧
運金牌的，但是因為他未成年吸菸喝酒，日本決定站在教育端、站在法律合法端，他們不要為
了爭金奪銀，讓這個選手代表日本出去比賽，但我們臺灣的足協卻做這樣的事情！先不要管比
賽的規模是奧運還是所謂的亞洲盃，但是我們在孩子面前做的是這樣的示範。請問部長，如果
你跟這群孩子是同隊的隊員，你心裡作何感想？如果你又是這些同隊隊員的家長，你心裡作何
感想？但我們今天卻在這裡討論菸害防制，我覺得非常的諷刺。  
鄭部長英耀：我想日本的作法值得我們學習。 
陳委員培瑜：那足協這一題你怎麼辦？其實比賽已經過了，但我還是要提出來講… … 
鄭部長英耀：我想未來我們會更明確的要求各單項協會，一定要力行這一些規範。  
陳委員培瑜：部長，你一定不知道這件事情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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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鄭部長英耀：不清楚。 
陳委員培瑜：但是我剛剛講的邏輯，部長你一定認同。 
鄭部長英耀：是。 
陳委員培瑜：我們大人在這邊辛辛苦苦做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導、立法規範，大家有非常多的討論
，不要說衝突，大家有非常多的討論，大家有非常多的價值跟信念，但是你的足協在扯你後腿
，而且他就是未成年的球員，反觀日本又 是怎麼做的 ？未來升格 為運動部之後，我們一定可以
做得更好、更多，讓我們未成年的球員相信你們大人 說一套、做一套這件事情真的不會再發生
了，然後也讓我們的球員家長相信我們是公正、公平的 ，我們是有一定的法規範在限制這些事
情，不能再只是為了戰力需求這件事情，而且竟然是由足協發出這樣的公文，我完全沒有辦法
接受，更不要講跟他同隊的隊員，我不知道體育署可不可以接受？體育署長你可以接受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一點我們已經要求足協絕對不可以再犯，這個我們的確也不能接受。  
陳委員培瑜：謝謝署長的回應，你也不能接受對不對？ 
鄭署長世忠：是。 
陳委員培瑜：我相信你們可以更積極，你們其實有非常多行政手段可以跟足協好好溝通 ，但是我認
為足協一直以來之所以這麼囂張……我必須要用「囂張」這兩 個字，我真的 覺得體育署的管制
力道還要再加強，或者是溝通哪裡出了問題？要拜託署長，不然從今天的題目談下來，我真的
覺得如果有球隊的小孩看到我們今天所有委員會的質詢，真的會覺得你們大人說一套、做一套
啊！因為你們放任跟我們同隊的同學他們去喝酒，然後被踢出球隊，但是因為戰力需求，現在
把他們拉回來打球。我們大人真的要這樣做嗎？部長，我語重心長，謝謝。謝謝主席，謝謝部
長，謝謝各位。 
主席：謝謝陳培瑜委員，現在休息 5 分鐘。 
休息（10 時 56 分） 
繼續開會（11 時 1 分） 
主席：我們繼續開會。 
接下來有請吳沛憶委員質詢。 
吳委員沛憶：（11 時 1 分）謝謝主席，我請法務部、警政署、數發部。 
主席：好，法務部、警政署、數發部。 
郭司長永發：委員好。 
吳委員沛憶：今天我們的專案報告是電子煙入侵校園危害青少年防制相關作為的檢討，涉及到很多
的部會，剛剛前面的質詢很多都提到了，目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的情形相當地氾濫，根據我們
的法規，電子煙是屬於類菸品，屬於菸害防制法，目前是行政罰則，但是其中 我特別關注 的就
是電子煙含毒品、電子煙油摻入毒品，這個就是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主管機關也就是 法務
部，我想這是目前一個非常重要的新興毒品緝查的重點。面對 這種新興毒品的緝查，一個是要
向上溯源，一個是要向下斷根，對不對？ 
郭司長永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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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吳委員沛憶：尤其是前陣子，我看到甚至有在協助緝查的員警，因為有民眾使用了我們剛剛講的喪
屍煙彈，也就是依托咪酯，目前是列管為三級毒品，又毒後駕駛，導致員警在緝查當中不幸殉
職，也有民眾是因為其他人毒後駕駛而被撞死，所以我覺得這對我們社會危害性相當之高。我
看警政署 10 月在衛環委員會也有做過專案報告，想請問一下，目前你們針對喪屍煙彈的緝查情
形有沒有一個初步的結果？ 
陳副局長炯旭：謝謝委員，事實上在喪屍煙彈還沒被列為三級毒品的時 候，我們就開始做查緝了，
從 7 月 1 日到 10 月 14 日，我們查獲的喪屍煙毒案有 1,828 件。 
吳委員沛憶：這是查獲的？ 
陳副局長炯旭：對，是查獲的案件。 
吳委員沛憶：有沒有人次的數字？ 
陳副局長炯旭：人次是 2,207 人。 
吳委員沛憶：對，光是這 105 天之內數字就這麼高，我幫你換算一下，平均一天等於是 17 件，所
以你不能只有專案期間，10 月 14 日之後你們還有沒有持續在統計？ 
陳副局長炯旭：跟委員報告，事實上這個現在是我們一個查緝的重點，我們除了專案查緝外， 現在
的安居專案，我們也是列為一個重點的查緝工作。 
吳委員沛憶：好，你們這個查緝的情形還是要持續來統計數字，我們才會知道它是攀升，還是我們
的查緝作為是有效讓它減緩的。 
陳副局長炯旭：會。 
吳委員沛憶：我看到一個案件，8 月的時候，也是警政署破獲的，他是集團式地在販售喪屍煙彈，
光是這一案，你們查獲的數量高達 1 萬 5,000 顆，黑市的價格高達 3,000 萬，所以這個明顯地就
是集團式地在販毒，然後賣到怎麼樣呢？賣到有自己的商標跟品牌。當時他 販售的重要 管道就
是他們自己的網站，等於是違法的販毒網站，這個案件有沒有人可以說明一 下？你們破獲這個
集團式的經營，結果你們移送了幾個人？ 
陳副局長炯旭：這個案子最主要的是，我們在整個緝毒的工作上，網路巡查還是我們一個很重要的
工作，這個案子是我們同仁在網路巡查上發現…… 
吳委員沛憶：網路上找到的？ 
陳副局長炯旭：對，然後我們就進行了相對的偵查。 
吳委員沛憶：所以他有自己的網站嗎？ 
陳副局長炯旭：有他的網站，我們是從網站…… 
吳委員沛憶：當時有沒有去封網？ 
陳副局長炯旭：有從偵查程序上去做，然後再攔截到…… 
吳委員沛憶：偵查當中就先封網了，不需要等到判決結果，對不對？ 
陳副局長炯旭：因為這個網站後來查出來是在大陸，這個網域要斷絕，目前我們在循司法程序來辦
理，這個案子我們…… 
吳委員沛憶：所以當時查緝當中有沒有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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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陳副局長炯旭：封網要有一定的…… 
吳委員沛憶：來，數發部可不可以回答？就是我剛剛講的 8 月這一案、已經移送的這一案喔！當時
有沒有封網？ 
牛司長信仁：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接到這部分封網的請求，不過基本上這部分它可能有涉及到幾個
問題可以去協助處理的，第一個大概就是各平臺有社群守則，可以用社群守則……  
吳委員沛憶：這不是平臺，這個是網站。 
牛司長信仁：對，有的是網站，有的是…… 
吳委員沛憶：我現在講的就是這一個販毒網站。 
牛司長信仁：第二個，基本上這個還是要回到剛剛副局長談到的，還是要回到法律的程序，他們現
在已經進行法律程序去處理，以上報告。 
吳委員沛憶：這個如果是按照兒少性剝削的，也是一樣跟平臺，數發部你們有一個流程，在查緝辦
案當中，因為他已經違法了，這個是三級毒品，辦案當中就應該要封網。所以我現在請教數發
部，如果法務部行一個文給你們，你們可不可以封網？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目前…… 
吳委員沛憶：你們可以請網路資訊中心來處理嘛？你先凍結它的網域嘛！可不可以？ 
牛司長信仁：基本上我沒辦法凍結它的網域，因為 tw 的只能處理「.tw」部分，至於您提的…… 
吳委員沛憶：對，我講的就是「.tw」這個網址。 
牛司長信仁：它這個不是「.tw」。 
吳委員沛憶：假設是的話。 
牛司長信仁：假設是的話，我們其實可以立刻處理，但是如果不是「 .tw」的部分，那就回到 RPZ
的機制，RPZ 的機制目前比如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這些都已經有訂所謂的停止解析
的條文在裡頭，以上。 
吳委員沛憶：好，副局長，我告訴你，剛剛我講的這個 8 月的案件，它的網站到現在為止還在網路
上，而且還賣到有品牌了，還強調說它 才是正版的，千萬不能 去買其他 品牌的，然後它還強調
什麼？強調 24 小時之內就可以送達。所以一定要去封網，你現在封網還需要研擬什麼樣的機制
，來跟我們討論。你們剛剛講到了，我們講的這個新興毒品不只是三級，你們有沒有在研擬把
它提升成二級？它已經太氾濫了嘛！針對喪失煙彈，你們有沒有在研擬從三級提到二級？誰可
以回答？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毒品的審議在法務部，8 月份行政院公告依托咪酯為三級毒品，但是我
們發現社會的氾濫性及危害性滿大的，所以我們在 10 月 21 日就發公文給各機關在蒐集資料，11
月 14 日我們將會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準備來審議要不 要把依托咪酯列為二級毒品。除了依托
咪酯之外，因為它有周邊類似的毒品，就是美托咪酯和異丙帕酯，也會同時在 11 月 14 日下禮拜
做一個全面性的檢討，看要不要把它升級為二級毒品。 
吳委員沛憶：毒品的管制從三級升到二級，三級的最低刑度是七年以上，二級是十年以上，你要評
估不是隨便評估嘛！一定是你們發現它有所影響，主要的指標是社會安全危害性以及它的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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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性，倘若這個問題確實是現在這麼嚴重的社會問題的話，就封網嘛！這個網站民眾隨手可得，
隨時可以買，更不用說 我們的青少 年，剛剛討 論了那麼多，你這個溯源沒有處理，沒有辦法來
根本地斷 絕。所以我希 望法務部、警政署、數發部趕快來討論出一個流程，一旦警政署刑事警
察局發現有這樣的網站，就趕快去封網，趕快封再說！否則等你列為要升級了，沒有用，網站
還在，都買得到，而且 24 小時內就送達了。所以這個問題請趕快來處理，後續再跟你們進行討
論。 
各位請回，接下來我請教育部。 
主席：請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吳委員沛憶： 部長，我想要跟您關心的是， 10 月的時候有個報導指出，臺北醫學大學有一名蕭姓
教師，他是性騷擾的慣犯，並且也經過學校的性 平調查，也 確實屬實， 這個教師目前是已經被
解聘了，不過我們去回顧 他的流程，因為這個老 師不只是在學校任職，他同時也是國科會研究
計畫的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這個案件是在去年 12 月北醫的性評會就已經調查，確認有性平案
件了。按照目前國科會的法規，有違反性平法規的人就不得擔任國科會的計畫主持人，可是去
年學校已經調查出這個老師有性平案件，結果去年國科會的計畫，他還同 樣繼續主持，不只是
去年主持，到今年 7 月還在主持，今年學校還讓他申請新的國科會研究計畫。部長有沒有了解
過這個案件？ 
鄭部長英耀：我看到了報導。 
吳委員沛憶：這個不能只有看到報導，我認為這個問題相當嚴重，因為調查確實已經有性平案件了
，雖然解聘需要一定的程序，也要給老師既有的權益，這個程序一定需要時間，可是應該在 調
查屬實的當下，就要立即通報國科會，解除他國科會研究計畫主持人的身分，是不是這個樣子
？是嘛！有點頭。當時學校卻沒有通報國科會，還讓老師又去申請新的計畫，計 畫主持人有計
畫研究助理、有相關的團隊，因為這個 性平案件不是一案而已，而是多個人來檢舉，所以你們
讓他在這麼長的時間裡面有更多的機會可以來接觸…… 
鄭部長英耀：學校已經做了處分。 
吳委員沛憶：對，所以我請教育部去了解整個時間序列。按照我對法規的了解，應當在去年 12 月
北醫的性平案件調查屬實的時候，就要立刻解除他國科會主持人的身分，而且不可能讓他再去
申請新的案件。請教育部進行了解，並且把這個過程讓我知道，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針對行政上的一些疏漏，我們來了解，我們要責成這個學校務必檢討改進。  
吳委員沛憶：國科會負責計畫的審查，但教育部是學校裡面性平安全 的守護者，要請你們嚴格來把
關。 
鄭部長英耀：是。 
吳委員沛憶：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吳沛憶委員。 
接下來有請林倩綺委員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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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林委員倩綺：（11 時 13 分）謝謝主席。我待會兒再請好了。 
主席：你想請誰？ 
林委員倩綺：我今天會請教教育部、國健署、數發部、體育署跟矯正署。 
主席：好，那就教育部、衛福部，然後數發部，對不對？ 
林委員倩綺：對。 
主席：還有呢？警政署？ 
林委員倩綺：體育署跟矯正署。但是待會兒會依序，感謝召委，謝謝。 
主席：這樣吧，如果等一下倩綺委員有質詢到的議題，你們再主動 上來，好不好？現在先這些。 
林委員倩綺：對，應該是教育部部長先。 
主席：衛福部、教育部，然後數發部。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林委員倩綺：謝謝部長。我也很感謝召委設定今天這樣的題目，把它排進議程，提 供學校良好的環
境是學習的基礎，對於這件事情，我們要鍥而不捨地 來處理。這個部分其實是我對於永續性發
展很重視的，所以一開始就是電子煙進入校園，今天前面幾 位委員就各個層面，也都跟大家做
一些請教跟建議。其實一般人感受不到電子煙，但在校園裡面最直接，像教安人員、學務主任
、輔導主任都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知道，尤其在偏鄉也 是。不論非都會、都會的學校，現在已
經都蠻嚴重的，但是國健署 110 年青少年吸菸的行為調查顯示，目前使用率已經上升到 3.9%，
很高！國中是 3.9%，高中職是 8.8%。早上有很多委員都提到，將近七、八萬名，甚至已經快到
9 萬的青少年在使用電子煙，所以這個問題很嚴重，就算罰鍰 1 萬元很高。針對三不政策，我想
請教一下部長，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在你們的宣導跟施行防 制後，整體電子煙的使用率是
不是有降低？ 
鄭部長英耀：事實上，從學校的通報可知，有微幅增加，但是大概都…… 
林委員倩綺：有微幅的增加，所以你們還要再努力。接下來，世衛組織 WHO 提出 104 個戒菸的理
由當中指出，當然我們都知道菸對其他人有影響，但是電子煙對於孩子腦部的影響也非常大，
對一般人應該也有常態性的影響，所以尼古丁的成癮風險非常高，大概有九成。研究指出抽電
子煙不比吸食菸的族群肺部疾病來得少，發生率好像高出了有 4.36 倍，電子煙是影響身體健康
很重要的一個原因，而校園菸害防制的實施計畫是針對傳統菸。我想請教一下國健署，你們在
醫療院所的相關配套措施跟現在的成效，可以跟本席報告嗎？  
賈副署長淑麗：因為世界衛生組織或國際，對於青少年使用臨床藥物戒菸這件事還沒有實證，所 以
大部分的研究都指出，要透過戒菸輔導、心理諮商跟戒菸教育來協助他們離開菸品，所以我們
除了跟戒菸專線有更多的合作，用結構式的方式來協助尋求戒菸服務的小朋友們，怎麼樣透過
結構式來戒菸。 
另外，您剛剛提到的，全國現在有將近三千多個醫療院所提供戒菸服務，我們可以做戒菸衛
教，但是小朋友對藥物的部分還需要更多實證，所以三千多所的醫療機構是可以協助青少年在
戒菸服務上的戒菸衛教、可以一起來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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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林委員倩綺：好，謝謝您的回應，所以這樣聽起來，我們在實證還沒有確定之前，有一些沒有依循
的困難，對不對？ 
賈副署長淑麗：對，雖然沒有藥物的部分，但是衛教或者心理輔導的部分，我們持續在做。 
林委員倩綺：好，謝謝您的回應，所以這也點出我待會兒要講的一個問題。接下來就是國健署辦理
的吸菸調查，其實您剛才有講到壓力的紓解，就是心理的部分是很大的一個原因，這個部分也
點出教育部的心理輔導老師不足，其實這個議題在我們委員會裡面也一直提到。第一個是心輔
教師不足，還有輔導相關專業的人數不足。其次是這個專業要對應的人太多、比例太高， 1 要比
1,200，如果這個調查資訊顯示是比較公允的話，真的是負擔太大，不管是醫療院所或者學校，
對於這樣的負擔可能都必須 要再處理。 這件事情很重要的一個根本就是，大家很多的比例是為
了紓解壓力，在紓解壓力的情況下，教育部要檢討一下整體政策，為什麼讓整個社會壓力都很
大，包括老師、學生？其次的解決就是需要有人來幫助，結果心輔老師或者是輔導相關的專業
人數也不夠，所以我在這邊提出幾個數據，你們思考一下。 42%的學生沒有心輔，還有這個議題
的相關宣導活動，就是我們今天講的電子煙議題。再來， 35.7%曾經在輔導課上談過相關議題，
27.7%的學生有聽過專人演講，不到 20%、只有 19.1%的學生有導師在班上宣傳，所以這個數據
也提供你們參考。 
不過最終的重點 就是，為什麼大家現在在校園裡面壓力都那麼大，包括老師、學生？所以就
有輔導專業的需求，學輔法上路了 10 年，三級輔導也實施很多年，結果大家的壓力越來越大，
這也是導致電子煙入侵的關鍵。抽菸、飲酒，甚至出入不良場所，這些都是壓力所造成，我覺
得我們應該做很系統性的處理跟整理。請問教育部或衛福部有要針對這個部分做一些回應嗎？  
鄭部長英耀：確實看起來因為社會在進步，科技快速地在精進，包括老師許多的教學、臺灣的教育
普及家長對小孩子的教育，也都非常關心。資訊的公開、家長的教育普及，包括少子化過程，
對老師教學的品質確實會有更高、更多的一些期待，我想對老師確實…… 
林委員倩綺：對於高教或者所有教育體系，你應該都非常清楚，所以本席這邊點出來，壓力是這整
件事情的來源，其次是紓解壓力或處理壓力的人也不夠，這個是教育部……還有體 育署也是相
關的單位，沒有關係，這個部分請你們好好地研議，好不好？要不然我們會一天到晚、一直在
處理這些問題，所以系統性的問題請你們注意，好嗎？ 
接下來我很快地講一下，這跟數發部有關，但我不知道有沒有時間讓你們回應，剛才也有幾
位委員針對數發的部分提出了一些建言。在網路時代，我們國人平均使用網路的時間是 7.14 小
時，高於全球的 6.37 小時，這個跟今天有關的是，五成二接受調查的孩童跟青少年比較喜歡透
過螢幕來閱讀，三 成二喜歡用傳統的紙本來閱讀，這就代表目前我們沒有辦法逃離這樣一個狀
況。所以跟今天有關的就是，你們要怎 麼去處理嚴格把關的議題？除了網路監測平臺以外，是
不是還有更積極的配套措施？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關於教育部資通安全的部分應該會在部裡頭處理，我想我們一定會跟教育
部一起通力合作，把學生資通安全的部分處理到……希望能夠更進步，以上。  
林委員倩綺：還是希望你們抓出重點來處理、解決系統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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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接下來是關於校園暴力，我很快地講一下，2023 年整年度的高中職暴力事件已經達 2 萬 6,442
件，高於 2022 年的 1 萬件，平均每天有 71 件暴力。事實上，目前在政策預防層面好像很少系
統性的政策與指引，分析處理好像也不太完 整，所以我再提醒關於面對暴力事件，例如去年 12
月 25 號的校園暴力，其實這個問題的癥結就是你們不應該全數讓老師去對應這整個暴力事件、
讓他成為這裡面最重要的第一現場，所以很多因素是不利於老師的。  
我不知道你們這個部分……我也沒太多時間讓你們回答，但是我講一個就是，偏差行為的少
年離開了少年觀護所或矯正學校，請問誰要來承接？那觸法的少 年 1 到 3 月就能離開觀護所，
很多觸法少年認為關進去也沒關係，請問對於遵守規則的學生怎麼去處理 呢？他們怎麼去因應
呢？這就好像有人有問題，反正他有問題就沒有問題，所以我是不是可以製造問題？ 會變成這
種心態啊！部長？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對於一些違反法令規範的暴力，事實上，各縣市現在都有建立了一個過
渡性的教育機構，也就是說，有一些相關的課程介入…… 
林委員倩綺：部長，就請你把相關的資料給本席，好嗎？至少本席要知道你在這方面是怎麼處理的
？但是我也提醒一下，現在教育部在很多的防制方向或政策方向上真的要做很大的檢討跟翻轉！ 
最後關於體育署，本席想請教在電子煙防制上你們有什麼作為？我不知道你會不會覺得很遠
，但應該有很多研究都顯示出，透過運動可以保持身體健康、也能夠讓心理健康，當然一些生
理性的直接影響是有被調查出來的，所以本席剛才講到紓解壓力，其實體育署這個部分可以再
更積極的作為，在電子煙這個部分也好、校園暴力也好，你們怎麼樣有積極的、具體的作為，
讓全民運動某種程度來負擔跟解除這樣子的問題，體育署？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您剛剛已經把答案講出來了，其實這個就是我們現在在努力規劃的方向。  
林委員倩綺：是！但是不要只跟本席說運動部要成立了，然後就能夠解決一些問題，成立之後你們
的責任越大，如果這些問題在過程當中都沒有好 好討論或以實際的作為去檢視相關問題，那個
問題還是會層出不窮，而且可能還更大！ 
最後，本席追一個進度，請問金融國家羽球中心在人家奧運得完了之後，接下來你們的後續
、目前的進度？ 
鄭署長世忠：這案下星期我會親自到行政院做最後的報告，我想近期會有結果，謝謝。  
林委員倩綺：好的，謝謝署長，我們也樂見全民運動能夠幫我們今天討論的議題解決部分的問題，
謝謝。 
主席：謝謝林倩綺委員。 
接下來有請郭昱晴委員。 
郭委員昱晴：（11 時 25 分）謝謝主席，有請鄭英耀部長。部長，可以先喝個水，沒關係。  
主席：有請部長。還有嗎？ 
郭委員昱晴：沒有。沒關係，等一下問到哪，他們再上來就好。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郭委員昱晴：部長好。在進入今天這個電子煙入侵校園的主題之前，我們先來看一下，最近其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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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含我兒子的學校也非常地擔心，就是有一位外籍人士目前在臺灣行蹤成謎已經超過三十幾天了
，大家比較擔心的是，有傳聞說這個外籍人士可能會進入所謂的短期補習班、課後班或者一些
其他的美語補習班，甚至有可能會進入校園。目前教育部掌握的狀況是什麼？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針對這個案例已經有通知各縣市注意這件事情，現在各縣市也在全
面清查，以我們目前的系統， 外籍老師的任用必須要有良民證，我們目前的系統上並沒有這一
個人在擔任任 何教職；但是誠如委員所提的，沒有立案的、社區小型的或者課後，也是我們擔
心的，所以特別有關兒少的那一個區塊，我們也請各地方縣市政府能夠積極去查、進行了解，
明天下午就會回報。 
郭委員昱晴：好，這個部分一定要快，因為已經有傳聞說他本來是在中南部，就是屏東、南部地區
，後來已經有傳聞說他已經北上移到了桃園，但目前這個都還是大家的線索、傳聞，那最重要
的還是趕快找到這位人士 ，因為很多的家長擔心，包含我自己小孩的學校也有外師，我都直接
問學校有沒有這位老師來 做確認，我想有很多家長在這個狀態之下還是滿恐慌的，所以我想你
們就儘快！ 
鄭部長英耀：我們會跟地方來合作，然後儘速地了解前面的狀況。 
郭委員昱晴：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新型電子煙，電子煙大概在短短的七年間入侵校園，不管是進
入偏鄉、非山非市或者都會區的學校，短短七年的時間已經蔓延得非常嚴重。我們收到第一線
在教育現場的老師跟我們反映，同儕之間因為電子煙的香味，它有各式各樣不同的變化，甚至
於煙器本身就變成一個年輕人手上流行時尚、炫耀的商 品。 
因此你會發現它在學生之間的接受度很高、受歡迎度也很高！但接下來問題真的很大， 因為
我們發現有很多，不管是大學生也好、高中生也好，甚至往下到 國中生也好，大學生批貨，國
中、高中生當他的下線，年齡層是往下觸及，甚至更年輕的成為這個族群的永久客戶，不管是
出現在 IG 對話、LINE 群組，往往都會跑出來這樣子的狀況，我不曉得教育部知不知道這件事
？ 
鄭部長英耀：我想這確實是現在校園裡面我們從一些統計數字看到的現象。 
郭委員昱晴：我唸一下目前教育部針對青少年吸菸問題所採取的措施，包含校園禁菸環境的維護、
提供師生戒菸資源以 及設立違規事件反映管道。聽起來好像都有面面俱到，但目前為止具體的
成效或具體的作為到 底是什麼？真的有對這三部分做嚴格的控管，還是只交給地方， 可能就沒
辦法掌握了？這個部分有對症下藥嗎？ 
彭署長富源：跟委員回報兩點，第一點，是否對症下藥？剛剛委員已經講出我們的三個面向，事實
上也還有更基礎的在必修課程，也不一定是必修課程，有關健體的部分，從縱向第一階段到第
五階段都有；最後講到成效的部分，這部分歷來我們會跟地方政府藉由定期的會報來處置，在
今天質詢之後，這樣的處置密度會更強，謝謝。 
郭委員昱晴：我想菸害防制法距離上次的修法已經是 16 年前了，但是對電子煙的規範，我們在去
年 1 月有一些更嚴格管制的部分，但是目前我們看到電子煙在市面當中流竄，感覺上我們的控
管好像很嚴格，因為這些規定出來之後，但問題是又好像無法可管，我覺得這個不能只有推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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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學校校方的老師來做這件事情，因為他們的行政量能或者是教學量能其實真的已經不堪負荷了
，在這個部分，我覺得要更加地宣導，因為我們知道在電子煙的部分，包含我們把年紀提高到
未滿 20 歲是禁止吸菸，對不對？ 
另外，我們在菸品容器上，標示的面積要增加 50%，但問題是現在電子煙 多樣化，這些部分
我們真的完全無法可管 。我們來看一下，現在青少年因為 好奇心，光是高中生、光是國中生，
就都占了 50%以上，接著下來比較讓人擔心的是，他們看到別人吸，有同儕的壓力，他也就跟
著吸，再來，因為它沒有傳統菸品那樣的臭味，他就會覺得是一個 fancy、是一種時尚，還有紓
解壓力。 
再來，剛剛提到不能只推給校園，其實家庭的環境，爸媽、親戚朋友也在吸電子煙，我想這
個部分，我們的宣導量能可能真的還是比較不足，接著下來我們來看一下，衛福部其實有特別
做統計調查，但是這個統計調查是兩年才一次，對不對？請衛福部的人員上來， 是兩年才一次
，對嗎？ 
賈副署長淑麗：對，青少年吸菸是兩年一次，國人吸菸也是兩年，所以它是交互的。  
郭委員昱晴：好，我個人真的認為這兩年當中的變化會很大，不要講一般的青少年朋友，我們光看
電子煙，很多人以為它是一個戒菸的工具、是一個替代品。 
賈副署長淑麗：這是錯誤的。 
郭委員昱晴：這是完全錯誤的，我手上拿的這份報告講的其實就是電子煙對於青少年以及對於人體
肺部的危害…… 
賈副署長淑麗：危害是一樣的。 
郭委員昱晴：因為電子煙而死亡的最小年紀是 16 歲，所以剛剛我提到的兩年一次會不會不夠？我
們是不是應該要逐年來做這樣子 的調查報告，才知道光是一年當中，那個 數據的攀升是會讓人
覺得非常驚恐，可以改嗎？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會積極研議。 
郭委員昱晴：可以改嗎？ 
賈副署長淑麗：積極研議。 
郭委員昱晴：好，如果有研議的結果再跟我們報告。 
賈副署長淑麗：沒問題。 
郭委員昱晴：好。再來我想要問一下，現在我只要在網路上隨便打上「電子煙」三個字，前面兩個
，第一個是電子煙防制專區，第二個是電子煙的維基百科，第三、第四、第五全部都是電子煙
的販售平臺，這個部分我們怎麼管？ 
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從去年 3 月 22 號開始執行修法之後，到今年我們在網路平臺
查緝違規案件大概有三萬多件，目前已經裁罰出去的是 74 件，確實…… 
郭委員昱晴：三萬多件裡，裁罰才 74 件而已？ 
賈副署長淑麗：所以我們需要再加強裁罰的力道跟速度…… 
郭委員昱晴：是因為我們的人力量能不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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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賈副署長淑麗：這是一個原因，但是另外最重要的原因是它需要調詢個資、要約詢，這個行政程序
是比較繁瑣、複雜的，所以我們兩個禮拜前在衛環委員會召開了相關類似的會議，這個過程中
，我們跟 22 個縣市跟網路平臺都有積極的開會，希望可以壓縮這個速度，讓裁處速度快一點。  
郭委員昱晴：是不是因為很多網路平臺沒有「tw」這兩個字，都設在境外，所以這個部分有點難管？ 
賈副署長淑麗： 「.tw」是完全都已經下架了，至於境外的部分我們正在研議如何進行停止解析的
動作。 
郭委員昱晴：好，回到我剛剛最一開始所說的，現在很多年輕人是透過 LINE 群組、透過 IG 的對
話群組，他們在做這樣向下……我們說是往下在影響青少年的族群，但是很多來源，包含煙油
的來源是來自於中國，我們都知道從中國過來的東西，對人體其實有非常、非常大的危害，這
個部分麻煩加快速度，可以嗎？ 
賈副署長淑麗：可以。 
郭委員昱晴：好。另外是我們剛剛提到，如果我真的在網路上看到這些平臺，甚至連去提貨都不用
本人，因為本 人一定要看年紀，如果他沒有把這個包裝寫在上面，關於這個部分，我如果真的
知道我的孩子或者我孩子的同學或者是我的鄰居去買了這個，因為這是違法的，我要怎麼檢舉？ 
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其實追本溯源，在網路平臺這一些不法的刊載跟廣告還是我們查緝的
重點。 
郭委員昱晴：好，你們查緝的重點都講出來了，但是查緝的結果跟查緝的速度跟最後能夠真正查緝
出來的件數，真的是…… 
賈副署長淑麗：要加強，我知道。 
郭委員昱晴：好，什麼時候可以更快地加強？ 
賈副署長淑麗：因為今天一整天委員一直在提醒我們，我們會儘快在時間內提供相關的資 料…… 
郭委員昱晴：好，包含在校園的推廣、包含在校園菸害的告知，我覺得這個部分教育部可能要再加
強…… 
賈副署長淑麗：關於校園的部分，我們跟教育部會再多一點合作…… 
郭委員昱晴：因為吸電子煙不是替代品，是完全錯誤的，因為它有可能會危害到我們的身體健康，
導致青少年的肺部有更多的問題，甚至死亡，我覺得這個部分是令大家覺得很恐慌的一個問題
，拜託教育部還有所有相關的部會，拜託！真的很多家長都非常地擔心，可以嗎？謝謝。  
賈副署長淑麗：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 
現在我們先來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計 3 案，請宣讀。 
一、 
本次康芮颱風登陸，造成全台嚴重災情，尤其風勢強悍，更是各地路樹、建築破損，校園安
全更需要國人共同重視。據新北市政府統計，本次計有 261 所學校有大小不一的災情，其中嚴
重者包括明德高中其體育館屋頂被吹破兩大洞，雨勢直接進入室內，嚴重影響學生上課受教權
利。急需緊急修復，避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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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故建請教育部 身為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掌握全台校園遭受風災襲擊狀況，並且盤點嚴重影
響受損程度，盤點現有資源，優先協調縣市政府維修需求，給 予支持，以 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要求教育部一個月內彙整全台學校受颱風影響的損害情 況，提出協助計畫，必要時向行政院申
請第二預備金予以因應。 
提案人：洪孟楷  萬美玲  柯志恩  黃健豪 
二、 
案由：有鑑於菸害防制法已明令禁止電子煙，但因政府各部會分工各行其事，導致查緝效果
不彰，使青少年容易接觸取得，進而大舉入侵校園，而電子煙更被當作使用毒品之載具，戕害
青少年身心健康甚鉅。為杜絕電子煙氾濫，爰 要求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數發部、財政部
關務署、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部門，應跨部會成立電子煙防制查緝平台，加強宣導與查緝，避
免電子煙及毒品繼續侵害校園。 
提案人：萬美玲  洪孟楷  柯志恩  葛如鈞  黃健豪 
三、 
案由：鑒於近日，美國國土安全調查辦公室示警，指出美籍人士 Levi Forrest Wallace 涉嫌在美
國俄勒岡州對未成年人進行猥褻，並經判刑後列管，但該名人士於本年 10 月 2 日持觀光簽證入
境臺灣，目前已行蹤不明超過 35 天。美國國土安全調查辦公室擔心該人在臺期間可能違反臺灣
法律或善良風俗，故請求移民署協尋以維護公共安全。 
鑑於此事已引發家長恐慌，提請教育部立即全面徹查全臺各縣市的學校、補習班及課後照顧
中心，確認目前或過去是否曾聘用或運用該人士之服務，並於今(7)日下午 5 時前公布查核結果
。此外，為強化校園安全，對於新聘任之外籍人員暫時採取更嚴格之審查機制，要求學校及教
育機構確實查驗所有外籍工作人員的工作證及居留許可，並確認其身份合法性。除教職外，亦
應嚴格審查其他校園職位（如廚工、清潔人員等）之聘任條件，以確保校園環境的安全無虞 。 
提案人：張雅琳  陳培瑜  陳秀寳  吳沛憶  葛如鈞 
主席：我們先一案、一案來處理，先處理今天臨時提案第一案，關於第一案的部分，提案的委員不
在，我們請部長先說明一下，有沒有需要補充或是說明的地方？  
鄭部長英耀：謝謝主席。洪委員提案要求我們在一個月內提出所有颱風的災情情形跟協助計畫，我
們教育部可以來做，這沒問題，至於「必要時向行政院申請第二預備金」是不是能夠在文字上
略微修正為……因為工程會本身就有這一個專案，只要颱風，它馬上就會有一個……所以文字
是不是能夠調整為「向工程會申請專案補助予以因應」？ 
主席：好，我們就要修正這邊嘛？我想這沒有問題，就是「必要時向工程會申請專案補助予以因應
」這樣。 
鄭部長英耀：是。 
主席：好，OK，這一案文字修正後沒有問題，我們就照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 2 案。第 2 案是本席所提的，其實這個就是今天大家在質詢時所講的，因 為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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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跨了非常多的部會去處理電 子煙相關的防制、稽查， 所以本席希望，不好意思，我要在臨時
提案加幾個字，就是「相關部門，應跨部會成立電子煙防制查緝平台」的前面加上「一個月」
，我想一個月的時間其實很足夠，本來本席是想提一個禮拜，為什麼呢？因為事實上現在大家
就在做，除非你們告訴我現在並沒有在做，既然大家都有在做，我們就把這個平台整合起來，
對於主責的衛福部、影響我們最大的教育部來說，把這個平台整合起來以後，對整個電子煙的
稽查防制，應該會非常有效果。所以部長或衛福部要不要說明一下？  
鄭部長英耀：跟主席報告，因為菸害防制主政還是在衛福部，所以是不是還 是由衛福部主政，我們
教育部會全力支持，我們不會逃避責任。 
主席：沒問題，因為這也是要來解決我們教育現場的問題。所以文字有要調整嗎？請衛福部。  
賈副署長淑麗：沒有，我們會跟教育部一起合作來辦理。 
主席：要擺前面嗎？但他們說沒有問題，這樣需要調嗎？ 
鄭部長英耀：文字上是衛福部主政…… 
主席：部長要講嗎？ 
鄭部長英耀：對不起…… 
主席：我們把文字調整一下，就是修正為「……爰要求衛福部、教育部、法務部、數發部、關務署
、警政署等相關部門……」 ，我們把「衛福部」跟「教育部」對調一下，然後後面接「一個月
內應跨部會成立電子 煙防制查緝平台」，把 「一個月」加上去，文字上的修正沒有問題？衛福
部？ 
賈副署長淑麗：可以。 
主席：OK，好，我們照案通過。 
第 3 案是張雅琳委員等提案，有沒有需要補充說明？ 
張委員雅琳：抱歉，我想要補充一下，就是剛質詢的時候有要求加入幼兒園，所以在文字上面是不
是可以加入幼兒園的部分？ 
主席：哪個地方？ 
張委員雅琳：就是第 2 段第 1 行修正為「……徹查全臺各縣市的學校、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及幼
兒園……」。 
主席：OK，就是「……全臺各縣市的學校、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及幼兒園」，所以後面加上「
及幼兒園」；「補習班」後 面的「及」字取消，把 它改成「、」，就是「徹查全臺各縣市學校
、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及幼兒園」，是這樣嗎？ 
張委員雅琳：對，沒錯。 
主席：好…… 
鄭部長英耀：跟主席報告，因為目前幼兒園有七千多所，所以我們在整個調查裡面，明天下午的話
確實可能會有一點…… 
張委員雅琳：我們可不可以先公布現在學校等等的狀況，我們分階段來做好不好？那文字上可以怎
麼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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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就是學校、補習班還有課後照顧中心的部分，我們努力在明天 下午提出…… 
張委員雅琳：那幼兒園的部分，可以訂在什麼時候呢？ 
彭署長富源：幼兒園可不可以在下禮拜一中午前？ 
張委員雅琳：好，那我們把它放在文字裡面，就是幼兒園於下禮拜一，那是幾號？  
彭署長富源：下禮拜一中午前…… 
主席：是不是請教育部把文字調整一下，我們再把調整後的文字正確地唸完？所以看起來前面應該
還是維持一樣，就是「……徹查全臺各縣市的學校、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確認目前或過去
是否曾聘用或運用該人士之服務，並於 8 日下午 5 時公布查核結果」，後面再加…… 
彭署長富源：至幼兒園部分，於 11 月 11 號（下週一）中午前。 
張委員雅琳：好，沒問題，謝謝。 
主席：我們來確定一下文字，所以是「……並於 8 日下午 5 時前公布查核結果，至幼兒園部分，於
11 月 11 日中午 12 時前公布查核結果」，雅琳委員，這樣可以嗎？ 
張委員雅琳：沒問題。 
主席：好，OK，沒有其他的問題的話，第 3 案我們也照案通過。 
鄭部長英耀：謝謝主席，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各提案如果還有委員要補簽的，可以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在議事錄。  
接下來我們要繼續進行質詢，因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下午兩點還有學生輔導法的法案要協商
，所以後續外委員會 4 分鐘發言的時間，就請大家掌握跟把握時間。 
接下來繼續進行質詢，我們請羅智強委員質詢。 
羅委員智強：（11 時 46 分）主席，有請教育部長、衛福部、數位部跟警政署。 
主席：請以上四個部會。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羅委員智強：部長，我看到您提出有關於電子煙入侵校園的防制檢討報告，我有一種深刻的感覺，
我覺得現在電子煙都已經賣到外太空去了，但我們相關部會都還在殺豬公的那種感覺。現在校
園裡面電子煙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對不對？我看到您的一些執行作法，包括實施課程教學、加
強教育宣導、提供防制資源、強化校園管制、防止入侵校園， 其實我覺得這些都很重要啦！但
是說實在話，要讓教育部獨扛大責，我覺得也是很困難，因為電子煙整個的販售， 甚至它所謂
的使用環境，真的也不是純粹 的只在校園裡面，如果校園以外環境的使用狀況越來越多，當然
對校園裡面產生的影響就會越來越大，沒錯嘛！對不對？所以我想請教，因為我看到你們的精
進作為中有一個跨部會合作共同防制，你覺得目前為止，我們跨部會的作為你覺得夠嗎？就是
我們現在校園裡面電子煙防制的一個狀況。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以目前來講，我們雖然有合作，但確實還是可以再精進，因為我們看到
一些係數，顯示學生的比例、人 數似乎在增加，所以我們必須要有一個更積極的作為，感謝委
員的理解，確實有許多的原因是來自社區、家庭或者販 賣的系統，但是它會發生在學校裡面，
也對學校確實產生更大的一些挑戰，我們未來會更積極地努力研擬這樣一個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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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其實我剛剛看到前面的委員也都有問到，實際上不管是成年人或未成年人，其實不用
特別去找，只要在搜尋引擎打上電子煙、煙油，就可以很輕鬆地買到各種商品，商家也會很貼
心，會寫說「最受歡迎的電子煙油口味，快來看看你上榜了沒！」說真的，到目前為止，我想
請教一下，目前網路的稽查跟打擊到底是由誰來執行 ？有沒有部會可以說明是誰來執行？ 
賈副署長淑麗：報告委員，如果是電子煙的網路稽查，是由衛福部國健署來主責。  
羅委員智強：我想請教一下，依照目前的菸害防制法，我們發現民眾在吸食電子煙是怎麼做？ 
賈副署長淑麗：目前如果使用電子煙、非法菸品的話，我們都會做裁處，目前……  
羅委員智強：會上前開單，還是沒有什麼作為？ 
賈副署長淑麗：這個就是我們在執法上、在行政罰上的困擾。 
羅委員智強：對啊！實務上就我所知，不管是員警還是地方衛生局稽查員，通常大部分都是睜一隻
眼、閉一隻眼，除非他們在室內抽菸。 
賈副署長淑麗：沒有，我們會請他留下一些證據，因為後續要做約詢的動作，所以他後續……  
羅委員智強：你剛剛前面也講其實很多東西是不足的，對不對？依現行規定，送衛生局開罰，警察
走了之後又可以繼續抽，是吧？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會以開罰為原則。 
羅委員智強：他走了以後就可以繼續抽啊！就這個意思嘛！對不對？ 
賈副署長淑麗：當然我們會送戒菸教育，或做戒菸的一些指導，一定也會……  
羅委員智強：我沒有要責怪你的意思，因為有些東西像法規、法治環境等等，確實就會出現那種情
形。請問教育部，如果學校看到學生抽電子煙會怎麼辦？ 會沒收菸品嗎？ 
鄭部長英耀：我們目前是沒收，然後按照校規會懲處。 
羅委員智強：我要這樣講，事實上我最近也在推動修法，也就是法令上應該新增沒收這個項目。既
然視為違禁品，應 該讓你們 有依法授權的處理空間，當然不只這一面，像現在電子煙又跟毒品
結合在一起，危害越來越大！我剛剛講過，如果我們還在殺豬公的話，說真的，我非常擔心我
們的學子，因為你根本跟不上電子煙可以賣到外太空的氾濫趨勢。因此，教育部和各部會的跨
部會合作要緊密一點，該修的法規拜託要再重新檢討，該修就要修，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羅智強委員。 
接下來我們有請李坤城委員質詢。 
李委員坤城：（11 時 51 分）謝謝主席。我們請教育部長、國健署副署長，還有數發部代表。  
主席：請以上三位。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李委員坤城：謝謝部長，辛苦了。其實我在總質詢的時候針對電子煙，還有依托咪酯的相關危害提
出質詢。我先請教國健署，按照 110 年的資料，你們推估國內大概有超過 7.9 萬名的青少年使用
電子煙…… 
賈副署長淑麗：7.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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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這是 110 年的，有沒有最新的資料？ 
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最新資料我們會在 11 月底、12 月初公布。 
李委員坤城：目前看起來人數有增加嗎？ 
賈副署長淑麗：目前我初步看到的資料，跟上一波調查資料的趨勢是一樣的。  
李委員坤城：趨勢？趨勢是增加嗎？ 
賈副署長淑麗：大概的比率差不多。 
李委員坤城：好，那就等著看 11 月的報告了。 
賈副署長淑麗：對，11 月報告才會出來。 
李委員坤城：電子煙的使用率越來越增加，最主要原因在於很容易在網路上取得。我們看一下，我
在網路搜尋打上「電子煙」，其實第一個跑出的是國民健康署的電子煙防制專區，但接下來的
卻都是電子煙要怎麼買，官網在哪裡。我請問數發部，對電子煙、對這些網站如入無人之境，
到底有沒有在管理？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有關電子煙的查處工作是國健署業務，我們現在也積極在協助……  
李委員坤城：但技術上是你們在處理的，你們有分境內跟境外的，對不對？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有關於「.tw」的部分，我們為了配合國健署，已經移送了 178 件案件…
… 
李委員坤城：境外部分呢？ 
牛司長信仁：境外部分的話，如果國健署……因為我們跟衛福部有長期合作……  
李委員坤城：你先跟我講，我現在在網路上看到的這些網站要怎麼處理？ 
牛司長信仁：對這些網站要怎麼處理，可能還是要問國健署如何處理，我們在數發部……  
李委員坤城：副署長，怎麼處理？ 
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有關「.tw」，國健署在 5 月召開會議，要求 TWNIC 於 6 月、7 月兩
次會議之後，TWNIC 在 8 月份下架「.tw」88 件。我先說明…… 
李委員坤城：像現在網路上出現的這些都是境外的？ 
賈副署長淑麗： 都是境外網域。針對境外網域部分，上次衛環委員會之後，我們拜訪「 .tw」，我
們會積極朝限制解析的方式來做一些處理，待更有結論時再來跟委員做說明。  
李委員坤城：上次有提到，這些網路平台像 Google 或 Meta，甚至像 TikTok，他們其實從 11 月 1
日起都已經設立法律代表了，對不對？ 
賈副署長淑麗：這是數發部的業務。 
李委員坤城：數發部，對不對？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這部分問題我請數產署副署長回答。他馬上就…… 
李委員坤城：這一定要確定，因為你們的 deadline 是 10 月 31 日？ 
牛司長信仁：這部分是他的業務，我不是非常清楚。 
李委員坤城：好，來說明一下是不是在 10 月 31 日都完成指定的法律代表登記？ 
陳副署長慧敏：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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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李委員坤城：有？ 
陳副署長慧敏：有、有。 
李委員坤城：如果他們在網路平台上違法的話，我們就找得到法律代表，對不對？  
陳副署長慧敏：是。 
李委員坤城：所以國健署呢？ 
賈副署長淑麗：其實我們已經開始針對相關的違規情形進行裁處了。 
李委員坤城：既然已經設法律代表，所以要找究責對象會更明確…… 
賈副署長淑麗：對，沒錯。 
李委員坤城：按照剛剛數發部所講的，如果我們要把境外網站封網，條件是經法院的判決跟裁定，
再來就是要經過行政機關的處分，對不對？ 
賈副署長淑麗：沒錯。 
李委員坤城：可是法院判決曠日廢時，所以行政機關的處分是不是能夠再加快？  
賈副署長淑麗：沒錯，跟委員報告，我們也跟 22 縣市在討論，現在已經有行政處分的話，能不能
儘速依行政法第三十六條移送給 TWNIC 做停止解析。 
李委員坤城：大概的時間呢？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大概一個月內一定會有具體報告出來，屆時再跟委員說明。 
李委員坤城：我希望：第一個，他們都是用這些境外的網路平台販賣，既然在臺灣已經設有法律代
表了，所以在責任上我覺得要加重。 
賈副署長淑麗：裁罰一定會。 
李委員坤城：第二個，如果要封網，當然要有一定的法律程序，因此行政機關處分的速度是不是能
加快？程序是不是能縮短？ 
賈副署長淑麗：可以。 
李委員坤城：這樣子在 11 月底是不是能有更清楚的…… 
賈副署長淑麗：沒問題。 
李委員坤城：程序跟作法，屆時再讓本席知道。 
賈副署長淑麗：是的。 
李委員坤城：謝謝。 
主席：謝謝李坤城委員。 
接下來我們有請沈伯洋委員質詢。 
沈委員伯洋：（11 時 57 分）謝謝主席。有請教育部長跟數發部副署長。 
主席：有請鄭部長與數發部。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沈委員伯洋：你好。因為時間有限，所以我趕快問，我知道教文委員會下午還有法案。  
今天趁這個機會，剛好數發部跟教育部都在，所以我想問一個問題，就只有一個問題而已，
也就是 TronClass。TronClass 是現在大部分大學都用的課程、點名等等系統，我想教育部應該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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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你看，各大學其實都在使用，加上它會拿到定位資訊，所以 說真的，它能夠拿到的個資
算多的。之前 還在資安處階段，那時候有人問它到底是不是中國廠商？那時候說沒有，應該是
臺灣。但我們後來去看了之後發現，從董監事資料可以很清楚看到，目前是港資 。我知道那時
候所認定的港資跟現在所認定的港資，標準不太一樣，也因此，現在我們比較有疑慮的地方是
有港資。接下來這頁簡報可以看到西安智園軟件，名字一模一樣，所以軟體有沒有可能在中國
研發？因為這邊是按照中國用語，把硬體軟體寫成硬件軟件，所以開發是不是有可能是在中國
？這個對我們來講會有疑慮，畢竟學生都在使用這樣的系統。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的地方 判決可以看到，這家公司跟另外一家公 司有價格上的爭議，在中國
有子公司。我們並不是說港資完全不能用，最主要是要先盤點風險，因為它在中國有子公司，
它的軟體開發也可能在那一邊，中國的工 程師能不能拿到臺灣的資料？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疑
慮？之前在資安回報裡，已經有人回報裡面有遠端攻擊的漏洞，也被回報過一次，而且是在
2023 年 2 月，時間上滿近的。 
再來，在 bilibili，就是中國的平台裡，看到有人教學怎麼去破解 TronClass，所以會有一些資
安疑慮。既然有資安疑慮，對我們來講並不是現在就不要用這系統，不是！而是希望教育 部能
不能有機會跟數發部一起，稍微 盤點一下這家公司有沒有可能有相關的風險？如果之後要與這
類廠商簽約等等之類的，可能需要 SOP，因為這是現在新型態的威脅，與舊時代相較，可能在
認定方式上比較不同。所以在這邊稍微問一下數發部跟教育部，就這樣子而已。看能不能簡短
說明？因為我怕時間不夠。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我想我們會跟數發部一起合作，如果存在委員所提的風險，甚至遠
端監控的話，我們一定會禁止。 
沈委員伯洋：因為它現在是港資，而且兩邊都有公司，如此是否能確保臺灣的資料不會被中國工程
師拿走？又或者軟體在中國開發的話 ，裡面有沒有安裝後門？這都是 我們要注意的地方。希望
數發部能在這一塊協助教育部，我就問這樣子，多留時間給教文委員。謝謝。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沈伯洋委員。 
接下來我們有請黃健豪委員質詢。 
黃委員健豪：（12 時）謝謝主席。我們先請教育部鄭部長，另外請衛福部代表、數發部司長。  
主席：好，我們請教育部、國健署、數發部。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黃委員健豪：部長好。今天是針對電子煙，但是一開始我先討論一下國人在所謂的紙菸的部分，最
近國健署有個調查是關於販售紙菸給未成年人的通路業者的比例，從近三年來，包含今年， 110
、111 跟 112 這三年來，大概都有 3 成的比例違規賣給未成年人，這是國健署做的統計。所以今
天要討論電子煙之前，我們先講，光是紙菸的管理，有明確通路的管理都變成這樣子，那 我想
問一下，後續教育部跟 國健署到底要怎麼配合？過去每年都有 3 成的比例的紙菸被抽查出來，
這個比例是長這樣子，那教育部有沒有掌握這個數字？這個數字到學校端是怎麼處理？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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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不是能夠請…… 
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喬裝測試是我們從 104 年開始就跟消基會積極合作，從去年新法實施
之後，我們在喬裝測試裡面是含電子煙跟所有的菸品，都放成喬裝測試的部分，但是因為市面
上買不到電子煙，所以未來…… 
黃委員健豪：這個待會會討論，先講紙菸的部分。 
賈副署長淑麗：紙菸的部分就是用喬裝測試，看到的結果就是這樣子。 
黃委員健豪：那怎麼辦呢？ 
賈副署長淑麗：其實如果在校園…… 
黃委員健豪： 等於這三年來，應該說我們列出來……先不管 104 年，我先講近三年（ 110、111、
112 年），這三年來，等於這個 3 成的比例是沒有動的，所以你們稽查完做什麼事情？ 
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這分校內、校外，校內我們的喬裝測試是了解整個菸害的環境，根據
我們這個調查報告，92.4%的校園是 OK 的，但是確實我們最近兩波次的調查顯示，有 17 個校
園是需要改善的，另外一個是在校園之外的店家販菸的部分，這個也是我們積極查緝的重點。  
黃委員健豪：校內的部分當然是以校規來處理，這是教育部的事情，但是校外的部分，我想很多問
題都在校外，我覺得老師、教官都已經夠辛苦了，他們 的權力也有限，你要叫他們不能抽菸，
或是怎麼樣去抓，也有一定的困難。在法律上面來講，除了稽查之外，既然看到 這個稽查的成
果，每年的成果數字沒有變動的情況下，表示不管目前學校內或學校外做的工作是有限的嘛，
沒有什麼成效啊！所以我希望在法律上面，第一個，通路上如果他繼續販賣給未成年人，我們
在懲處上禁止他販賣，有沒有這個可行性？ 
賈副署長淑麗：通路上是不能販賣紙菸的，確定是不能販賣的，所以他一定是在您的 PPT 上面的
這些商店來做實體販賣，所以我們怎麼樣防範他販菸給未滿 20 歲的人，這是我們查緝的重點。 
黃委員健豪：好，謝謝。接下來再來談到電子煙的問題，依據你們今天的報告，從去年到目前為止
，你們查緝電子煙 52 萬件，只有開罰 1,370 件，成案率只有 0.26%。我要問一下，你們查緝 52
萬件，這個查緝的作為，你們是怎麼查緝？去哪裡查緝查出 52 萬件，怎麼做的？ 
賈副署長淑麗：其實其中的 47 萬件是實體查察，實體查察就是我們的縣市在聯合稽查的時候會進
到所有的商家來了解，三萬五千多件是網路查察。 
黃委員健豪：我想部長也了解一下，國健署這邊也要了解一下，電子煙目前最大的通路其實就不是
實體通路。 
賈副署長淑麗：是。 
黃委員健豪：所以你們查了 47 萬件，如果是在實體通路上，我想這個稽查我不能說無效，但是我
覺得方向有點錯誤，最實際的作法應該是由後面的那位數位部……剛剛所有委員都提到了，目
前我們在網路上面能夠買到電子煙，我想前面很多委員也提到這件事情，包含昨天最新的新聞
提到，你們針對高中生裁罰 20 萬，最實體的問題就是通路嘛，剛剛委員也提到了，那你們對於
通路、這種電子通路，你們要怎麼去禁網？你們要禁網嗎？你們可以去禁嗎？  
牛司長信仁：謝謝委員的垂詢。報告委員，網路上的事情，大概基本上都回到實體世界，有關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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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分，當然是國健署的權責，我們現在協助的大概有幾 個地方，第一個就是網路平臺的限制
瀏覽或移除，這部分的話會建立綠色通道。 
黃委員健豪：沒關係，因為我的時間到了，我要先講，像之前的創意私房案，不管是數位部也好，
衛福部也好，大家也是推來推去，說因為法源怎麼樣、怎麼樣，所以不能禁，但是輿論關心之
後馬上就能夠禁了。今天我想問一下我們衛福部，也問一下教育部，電子煙是合法的還是非法
的？ 
賈副署長淑麗：電子煙是非法。 
黃委員健豪：它是非法的嘛。 
賈副署長淑麗：是非法。 
黃委員健豪：既然是非法，我想數位部就應該可以直接把它禁掉，不用等什麼公文、不用等什麼執
行啊！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基本上，現在所有中華民國法律有談到所謂的停止解析，包含兒少性剝削
防制條例、家暴防治法、性侵害防治法，還有現在剛通過的打詐犯罪……  
黃委員健豪：不管，就以電子煙為例，你們能不能直接去禁？ 
牛司長信仁：所以衛福部…… 
黃委員健豪：不管境外、境內，像當初的創意私房，你也說是境外，所以沒辦法處理……  
主席：黃健豪委員，因為時間到了，你們是不是會後再提供資料給黃健豪委 員？ 
牛司長信仁：是。 
黃委員健豪：好，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 
我們接下來有請楊瓊瓔委員。 
楊委員瓊瓔：（12 時 6 分）謝謝主席。本席邀請部長。 
主席：有請鄭部長。部長，如果您真的需要坐椅子的話，其實就是不要客氣，您自己考量，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好。根據國健署 110 年的調查，我們全臺超過 7.9 萬名青少年在使用電子煙，這
是顯性的數字，隱性的數字我相信還增加很多，這個驚人的數字，我們非常地清楚，電子煙目
前在臺灣是非法的，對不對？但是它已經這麼普遍，而且電子煙載具已經成 為毒品吸食的工具
，這個讓我們真的很憂心。喪屍 煙彈藉由這樣子來滲透我們所有青少年的生活，原本早期的尼
古丁，現在變成了號稱非常 fashion 的，它又很淡，而且還有香味，導致我們很多孩子也不知道
這個是這麼地危險，所以這個議題是大家都非常關心的。本席要請教部長，在我們的校園裡頭
，我們有沒有檢測跟管理的方案？尤其我們的老師，甚至我們的老師很單純，他也不知道這個
危險性，那怎麼樣去防範呢？尤其我們一再強調，在網路上面隨手都可以賣、都可以買，在這
樣公開的訊息，明明它是違法的，我們政府的橫向聯繫要怎麼做呢？所以本席要請教部長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我們校園更友善、安全的學習環境。事實上，當然老師本身並不是菸（
煙）毒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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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 
鄭部長英耀：但是我們會透過研習，然後把這些…… 
楊委員瓊瓔：有研習嗎？ 
鄭部長英耀：有、有，事實上，菸害防制法裡面，我們還有所謂的重點中心學校，我們也都透過許
多老師、許多課程、教材的發展，讓老師也理解到、辨識到這些菸（煙）毒，包含電子煙。  
楊委員瓊瓔：你認為目前所做的成效 OK 嗎？ 
鄭部長英耀：我想應該是說外面的這些挑戰越來越大。 
楊委員瓊瓔：對。 
鄭部長英耀：對老師的挑戰當然也在增加。 
楊委員瓊瓔：挑戰、壓力也非常大，所以部長，我們討論到現在，本席希望你們還要精進方案。 
鄭部長英耀：是。 
楊委員瓊瓔：怎麼樣的方式能夠讓老師更加了解，因為老師很辛苦，有的甚至不知道這個嚴重性。 
鄭部長英耀：我們希望老師能夠更放心、安心地教學，所以我們才會希望社區、家長跟一些民間的
團體、商家，大家一起來努力，甚至我們也不排斥，如果發現學生有攜帶它的時候，它的來源
我們一定會清查清楚。 
楊委員瓊瓔：一定要清查清楚，所以有民間團體建議政府應該設立全國統一的校園懲戒標準，有明
確的處理流程， 因為現在沒有，大家不知道要怎麼處理，所以目前的社會面向是很嚴峻的，是
很嚴重的，而且它的比例數字一直在上升，所以我們很緊張，那怎麼辦呢？民間團體有人這樣
建議，部長，你的看法呢？ 要不要做一個專案去研討，我們到底要怎麼懲戒？我們整個 SOP 流
程要怎麼做？ 
鄭部長英耀：我想關於怎麼樣精進，就誠如剛才也有委員特別提到，怎麼樣讓年輕人表達為什麼他
們會吸，因為從過去的調查…… 
楊委員瓊瓔：各個方式當然有多元的面向，你們做一個專案去研討，好不好？ 針對於要怎麼管理、
要怎麼處理，你應該要有一個研討的方案，是不是？ 
鄭部長英耀：是。我想這些怎樣精進，我們一定會研究的。 
楊委員瓊瓔：你們多久時間可以研究出來？你給我們一個時間，因為每個家長都好緊張。 
鄭部長英耀：是不是一個月後給委員…… 
楊委員瓊瓔：好，一個月的時間…… 
鄭部長英耀：一個方向。 
楊委員瓊瓔：對，一個方向。請全國的家長放心，我們教育部會在一個月後提出怎麼樣去應對。  
鄭部長英耀：是，謝謝委員的關心。 
楊委員瓊瓔：好。特別在數位部的部分，它明明是違法啊！它怎麼可以上？你數位部就應該要撤除
啊！ 
鄭部長英耀：是。 
楊委員瓊瓔：你應該移除啊！有沒有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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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鄭部長英耀：這就是我們期待跨部會能夠合作，能夠積極地面對這個問題。 
楊委員瓊瓔：對，部長，所以我剛剛說一個月內，你就把跨部會找來，政府橫向必須要做。 
數位部，違法的你們是不是主動，像這樣危害到我們孩子的健康，是不是主動移除？來，數
位部回答一下。 
牛司長信仁：是，報告委員，這部分是國健署在做查處的動作。 
楊委員瓊瓔：對啊！國健署，違法的是不是要移除？ 
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講，境內的部分，我們是確定已經移除了，境外的部分，我們現在加快速度
在做限制解析的部分。 
楊委員瓊瓔：部長，請你立專案，你看我們要數位部、我們要國健署、教育部大家來討論，好不好
？政府一定要橫向聯繫嘛！讓我們家長放心，孩子健康嘛！好不好？我 們期待一個月後的答案
，謝謝。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 
接下來我們有請麥玉珍委員質詢。 
麥委員玉珍：（12 時 12 分）謝謝主席。有請衛福部部長。 
主席：今天是國健署的副署長。 
麥委員玉珍：好。 
賈副署長淑麗：委員好。 
麥委員玉珍：好，謝謝。想要請教一下，因為我們的菸害防制法已經上路一年多了。  
賈副署長淑麗：對。 
麥委員玉珍：但是我們想要請教一下，當前的防範措施與校園的宣導有夠力嗎？還是說有確保我們
的青少年，還有我們的家長有充分了解電子煙危害我們青少年的健康，還有其他的影響，這個
宣導夠嗎？ 
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我們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配合教育部的校園菸害防制計畫，有將電
子煙的危害，包括幼兒園、國小、國中都有做成教學包跟數位教材，提供教育部在現場教學的
時候可以告訴學生電子煙的危害。 
麥委員玉珍：對，但是為什麼還會有八萬多人吸食？所以你們宣傳的效果如何？ 
賈副署長淑麗：跟教育部的合作，我們會持續進行，但對於整個大眾的宣導，我們確實要再繼續加
強。 
麥委員玉珍：因為每次質詢，每個部會都說努力中、加強中，但是不知道什麼才是「中」，所以聽
到大家都長繭了。針對青少年的電子煙，它就是成為一個上癮的問題，我們的菸酒公司是民營
還是公營？ 
賈副署長淑麗：菸酒公司是財政部管轄。 
麥委員玉珍：對，就是財政部管轄下最大的毒品公司，是不是？連這個部分都沒有辦法去阻止的話
，我們的孩子在學校誰來保護？還有就是我們如何讓我們的小孩去戒菸？再進一步怎麼杜絕電
子煙進入學校，還有禁止我們的青少年去使用，這個部分有沒有具體的措施？不要再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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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或者討論中了。還有，是哪一個部會要來負責？剛才楊委員也是問誰負 責，誰要提出具體的合
作方案？ 
賈副署長淑麗：我覺得電子煙的主政單位是衛福部，沒有問題，但是電子煙施行在各個場域下面，
比如包括校園，或者其他的部分，確實需要其他主政單位來一起負責。 
麥委員玉珍：剛才我在聽委員質詢的時候，說到網路已經要下架了，但是我們還是在網路可以看到
，因為我們在聽其他委員質詢的時候，你們說已經下架了、已經禁止了，但是這個是誰在管理
？誰在讓這些電子 煙的販售，不管是在網路或者是走私，或者是實體，還是有在繼續啊！剛才
你們說已經下架了，但是你講完了，我們馬上去搜尋，還在啊！  
賈副署長淑麗：是。 
麥委員玉珍：所以你唬弄我們嘛！對不對？ 
賈副署長淑麗：不是，電子煙的網路販售過程，我剛剛已經說明，跟委員再次報告，如果是境內的
部分，經過國健署跟臺網中心的合作，境內只要「.tw」都已經全部下架、全部封網。 
麥委員玉珍：對，但是我們這邊有時間，你說的 tw 還是有，還是在…… 
賈副署長淑麗：對，如果是境外的網域，是需要再進一步透過停止解析…… 
麥委員玉珍：所以這個是你在管理？還是你允許上架？還是你禁止上架？是誰在負責？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其實非常痛恨這種在網路上繼續販售電子煙的行為，因為我覺得那是……  
麥委員玉珍：對，你覺得電子煙不只影響到我們小孩子的健康，還影響他的學習、還有他的生活，
這個是很大的問題，也是大家都在關心的。如果是因為沒有管理，或者各個部會沒有橫向共 同
協助的話，才會引發後面產生依托咪酯進入校園，所以我們希望各部會要跨部會合作，有個具
體的計畫，才能真正解決這個問題。我本來是要求一個禮拜，但是剛才楊委員說一個月，我希
望有一個具體的跨部會合作，才能 去協助。不要每次問這個部會，這個部會說是另外一個部會
…… 
主席：謝謝麥玉珍委員，因為我們剛才臨時提案有作成決議，一個月。謝謝。  
麥委員玉珍：好，謝謝。所以拜託，這個是我們很關心的。 
主席：好，謝謝麥玉珍委員的質詢。 
麥委員玉珍：謝謝。 
主席：謝謝，請回座。 
接下來我們有請羅廷瑋委員質詢，時間 8 加 2。 
羅委員廷瑋：（12 時 18 分）有請部長。 
主席：有請鄭部長。部長，慢慢來。 
羅委員廷瑋：部長今天看起來有比較累喔！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謝謝委員的體諒。 
羅委員廷瑋：辛苦了！辛苦了！要坐著嗎？ 
鄭部長英耀：不用，謝謝。 
羅委員廷瑋：不要客氣喔！進入主題之前，我先請問一下部長幾個問題，有關馬偕醫院欲改制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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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偕醫學大學的進度，這幾年馬偕醫院的招生，因為學校科系的屬性關係，他 們所有的科系招生
非常亮眼，科系跟畢業後的工作是可以連結的，比如國內的醫院缺醫師、護理師，馬偕有護理
、醫檢相關科系，國內社會對驗光師有需求，馬偕醫院最近幾年也 在教育部的同意之下設視光
學系。請問部長，馬偕醫學院也有向教育部提出改制為馬偕醫學大學申請案，請問目前辦理的
進度，改制有沒有遇到什麼困難？ 
鄭部長英耀：沒有的。跟委員報告，我們一切按照專科以上學校的變更或者升格等等的辦法，我們
是按照程序來做。所以我們接著是要去馬偕做學校實地訪查。  
羅委員廷瑋：對，所以你剛剛說「沒有」的意思，是說沒有遇到困難，是嗎？  
鄭部長英耀：我們按照程序，對，所以基本上，我說在程序上沒有任何問題，我們會按照……  
羅委員廷瑋：好，幾月要去實地勘查？什麼時候要去實地勘查？可不可以給我一個明確的 時間？ 
鄭部長英耀：我們 12 月的時候會……事實上，我們在 10 月底已經函復學校書面審查的意見，目前
排是在 12 月的時候會去學校實地勘查。 
羅委員廷瑋：一切如果順利，都沒有什麼問題的話，預計幾月會辦理完成？ 
鄭部長英耀：接著就是還有一個程序，就是私校的諮詢委員會會開會，開完會以後就會確認。  
羅委員廷瑋：多久會開一次會？ 
鄭部長英耀：我們在 1 月的時候會召開這個私校諮詢委員會。 
羅委員廷瑋：好，所以 12 月看、1 月召開委員會，委員會通過的話就可改，是嗎？ 
鄭部長英耀：是，沒有問題。 
羅委員廷瑋：好，我們希望過年前會有好消息，我想公、私立大家一起來努力，畢竟現在整個醫院
缺醫檢師、護理師，剛剛有說過，我們都希望趕快補足這些人力，這部分希望教育部能夠重視。 
今天的專報名稱叫「電子煙入侵校園危害青少年防制檢討」，其實我覺得應該更深入的講，
我們都知道現在臺灣的菸害防制法規定類菸品是被全面禁止、不能使用的，但現在每 天新聞我
們都可以看到依托咪酯也就是俗稱的殭屍煙。我想今天大家都在討論這件事情，大家 都說它是
電子煙，但嚴格來說這個藉由電子煙的載具將毒液裝在煙彈裡面魚目混珠，也就是我 們今天討
論的不僅涉及到菸害，也涉及到毒害，教育部在這方面的 責任我覺得非常地重大。 
首先，電子煙的外型多樣，而且與傳統的香菸相比，煙霧相對不易察覺，聞也聞不出個所以
然，所以學校在日常的管理中難以及時發現學生使用電子煙的行為。例如學生使用電子煙通常
不可能在教室，比較常出現的可能是在廁所、走廊等不易被發現的地方，教育部有沒有針對這
樣的狀況提供學校一個 具體的應對方法，讓學校更有效地去面對來做規範，而不是只是告訴學
校要宣導、要多加注意，有沒有什麼具體的規範？ 
鄭部長英耀：我們校園裡邊確實會有不定期創新與校安人員、我們的學務、我們的老師，事實上會
不定期對學校中剛才委員所提的廁所或那些所謂一些學生可能…… 
羅委員廷瑋：對，那個基本都要做。 
鄭部長英耀：那些我們基本都有在做。 
羅委員廷瑋：但是我還是回到剛剛的電子煙察覺不易，我記得以前我們在國中的時候都還看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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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去聞學生的手指，因為抽菸會有那個菸味在手指上，可是電子煙不一定有這樣的狀況。  
鄭部長英耀：是。 
羅委員廷瑋：所以我們發現這樣子察覺的過程會相當不易，這個部分有沒有具體的一些方法來協助
各個學校校園，而不是只是宣導說學校要多加注意。 
再來，我們要知道，我們在衛環委員會一直不斷 地提議對依托咪酯或是相關的這些要更有效
地去管制，甚至要 把它列為毒品升級，才能夠更有效，可是問題現在我們回到實際面，在校園
殭屍煙就是將毒液裝在煙彈裡面，老師怎麼有辦法去辨別這是電子煙還是有毒的煙彈？聞也聞
不出來啊，對不對？這樣的不當成分我們有沒有相關的檢測設備可以讓學校第一線來處理？  
鄭部長英耀：目前檢測的設備是沒有的，我們大概就從學生的行為跟看到的具體事證，會把他吸食
的證據送給法醫所，去做進一步的證據的…… 
羅委員廷瑋：部長，就部裡面的資料，電子煙現在在校園裡面的數量你們有統計嗎？  
鄭部長英耀：校園裡面我們目前的通報電子煙有 38 件，大概量是不高，但是誠如委員事實上也很
清楚…… 
羅委員廷瑋：你覺得有沒有黑數？ 
鄭部長英耀：應該是說在校園裡面上課時間老師跟學生互動，大概學生在這一個部分相對是比較少
的，但是他離開校園在社區同樣的青年同儕可能來自於好奇、來自於其他可能的因素，他們吸
食被發現的比例確實是比較高的。 
羅委員廷瑋：我想會在社區、會在校園外抽這樣子的不僅是吸引，我相信這也會有菸癮，所以在外
面會抽，在校園內也無可避免。 
鄭部長英耀：是。 
羅委員廷瑋：38 起我個人認為調查不一定夠扎實，所以有沒有黑數？我相信一定有，那 38 起裡面
或者是教育部的資料裡面有沒有依托咪酯的出現？在校園裡面。 
鄭部長英耀：目前沒有。 
羅委員廷瑋：好，目前沒有，我們希望不要有，但我們擔心會有，所以我希望在這樣子的違禁品當
中，我們大家都知道現階段校園的一些無奈，學生很聰明，老師很難查，老師也很難有實際的
作為去查緝這樣子的違禁品，因為有時候受限於查 緝過程遇到的一些困難。所以本席想問教育
部是否有制訂一個處罰的基準，讓學校能夠在處理上更有利？  
鄭部長英耀：目前學校在校規上是有一些規範的，違反就…… 
羅委員廷瑋：當然就是記過嘛！ 
鄭部長英耀：對，就記過，目前是這樣。 
羅委員廷瑋：我知道，我想有一些規範，從我剛剛所說的吸食的地點到查緝的困難，這部分還是需
要大家一起集思廣益，看能不能去做更具體的作為，讓學校能夠從源頭或者是從管制上幫忙協
助處理。 
好，我要先請國健署副署長。 
賈副署長淑麗：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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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羅委員廷瑋：菸害防制法明定未滿 20 歲不得吸菸，也就是臺灣的禁菸年齡是 20 歲。 
賈副署長淑麗：是。 
羅委員廷瑋：請問法修完了嗎？ 
賈副署長淑麗：去年 3 月 22 日已經公布實施。 
羅委員廷瑋：成效如何？有沒有具體的落實？校園有就此安寧了嗎？你覺得呢？剛剛說教育部的資
料有 38 件青少年…… 
賈副署長淑麗：其實跟委員報告，當然教育部的內部資料是 38 件，因為在兩個禮拜前衛環委員會
有要求，所以我們有跟縣市溝通，目前縣市回報回來的，透過校外跟警政、校內跟學校的合作
大概有上千件，現在正進行過濾跟查處中。 
羅委員廷瑋：校外跟警政有上千件？ 
賈副署長淑麗：對，這個加起來我們在稽查的過程裡面發現違規使用電子煙的有上千件。 
羅委員廷瑋： 所以鄭部長，剛剛我說的， 38 件跟上千件這中間的一個差距，我們沒有要怪 罪教育
部，我相信查緝這個的確困難，但是實際面的確就我所了解電子煙是非常盛行的，所以在這個
部分一定要特別小心注意。前天 11 月 5 日有一則新聞，高中生一時好玩上網貼電子煙的照片，
遭南投縣衛生局重罰 20 萬，部長知道為什麼他被罰 20 萬嗎？部長你知道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他就是張貼電子煙的訊息。 
羅委員廷瑋：販賣的訊息！他不會只是在抽電子煙就被罰 20 萬，還有販賣。 
鄭部長英耀：是。 
羅委員廷瑋：對吧？副署長。 
賈副署長淑麗：對，這個學生違反的是第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他是除了……他是販賣的，所以我
們是用第四十條的裁罰處理。 
羅委員廷瑋：所以菸害防制的重點是從源頭切掉，溯源就能斷根，這才是最重要的一個關鍵，現在
反而變成學生在當煙頭，源頭不斷在提升，根本就沒有做好， 所以教育部跟衛福部要怎麼互相
合作加強這個因應措施，從青少年的部分來處理。副署長，衛福部在源頭斷根上不要放水就阿
彌陀佛了，但是據傳網路平台業者 FB、IG、Dcard 有去找衛福部開會，希望不要抓得那麼嚴，
有沒有這一回事？ 
賈副署長淑麗：其實我們從去年 3 月 22 日執行新法之後，到目前為止我們是定期跟業者來做溝通
的，所以有 4 次的會議。 
羅委員廷瑋：對，那業者有沒有反映不要抓這麼嚴？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依法行政，勿枉勿縱。 
羅委員廷瑋：沒關係，我先問你他們有沒有反映這種事嘛？ 
賈副署長淑麗：一定是依法行政，我跟您報告我們都在溝通。 
羅委員廷瑋：我相信你會依法行政，但我要了解平台有沒有在反映這些事情。  
賈副署長淑麗：我相信大家都覺得執法上面不管是小朋友販煙或者是平台業者，大家都覺得菸害防
制法本身就是一個比較嚴肅的法律、比較嚴格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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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羅委員廷瑋：我希望這個是嚴肅以待、認真看待、依法行政。 
賈副署長淑麗：好。 
羅委員廷瑋：而且一定要非常嚴格去執行，如果都沒有這一回事，怎麼可 能網路上一直都有賣電子
煙的廣告跟管道？電子煙變成許多平台大宗買廣告的業者。 
賈副署長淑麗：了解。 
羅委員廷瑋：所以如果都沒有接收到業者關心，請你告訴全國大眾，針對網路平台的裁罰狀況目前
是多少？ 
賈副署長淑麗：目前我們裁罰的件數到 10 月底是三萬多件。 
羅委員廷瑋：三萬多件？ 
鄭部長英耀：對，然後正在積極做裁處的動作。 
羅委員廷瑋：我希望能夠再提升這方面的查緝，甚至是裁罰的標準，能夠再將這些件數持續的穩定
提高。衛福部 110 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報告顯示，全國 7.9 萬青少年吸食電子煙，1.6 萬吸食
加熱菸，因為政府在源頭管理上有放水，電子煙取得容易，這是不爭的事實，大家都知道，所
以才會有 7.9 萬的青少年吸食加熱菸、當菸（煙）頭，校園的電子煙問題就會日漸嚴重。所以我
想政府要不要做我們都看得很清楚，要實際拿出作 為讓我們這些家長安心、實際拿出作為讓整
個社會安心，而不是我們看到某些部會在放水，而某些部會一直努力想辦法在中間亡羊補牢、
在中間擦屁股，所以我希望這是一個各部會要一起互相合作的問題，我們一起來努力，好嗎？  
賈副署長淑麗：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 
接下來有請林月琴委員，質詢時間 4 分鐘。 
林委員月琴：（12 時 31 分）謝謝主席，請教育部部長、數發部陳副署長和警政署陳副局長。  
主席：請教育部、數發部、警政署。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林委員月琴：部長好，辛苦了！從衛福部國民健康署 110 年的健康促進統計年報可以看到，高中職
學生抽紙菸的比例事實上是下降的，反而電子煙呈現上升， 2018 年到 2021 年從 3.4%成長到
8.8%，雙倍增長。去年 3 月 22 日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已經修正通過，全面禁止電子煙，所以今
天這個主題就是希望 大家一起來關切怎麼防範青少年遠離偽裝成電子煙的新興毒品。我想問部
長，到底目前為什麼……因為菸會通報給衛生局，如果是毒的話會通報給警政，所以想問第一
個，在整個校園回報電子煙當中有多少是毒品偽裝成菸品的？有掌握數據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 
彭署長富源：跟委員報告，剛剛報告過有 38 件，38 件我們送驗，目前是還沒有，但是額外我們發
現有 16 件在別的管道通報下的有依托咪酯，大概有這樣子的情形。謝謝。  
林委員月琴：所以 38 件裡面還沒有完全…… 
彭署長富源：就是剛剛有報告，目前還沒有發現，但是還在送驗。 
林委員月琴：如果看到菸，你要怎麼去確定那個？都是用送……我今天到底要送衛生局還是送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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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所以學校……因為國教行動聯盟才在講政府事實上缺乏檢測手段，所以我覺得不知道你們現
在用什麼樣方式？因為桃園也有議員捐試劑給我們的警察局，所以我不知道現在教育部有沒有
什麼方法手段？對於這樣的檢測，到底是菸還是裡面含有毒？ 
彭署長富源：像這樣子比較特別、新興的，我們都會跟法務部毒品研究中心合作，我們也有一些委
託關係，透過比較好的、包含五合一的試劑這一些持續地更新，這些都跟警政單位學習最新的
新興毒品的情形。 
林委員月琴：所以現在有拿到試劑？事實上在學校裡只要電子煙就先驗，是這樣子嗎？  
彭署長富源：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以及我們要更查證的話，剛剛部長有說到也會觀察學生的行為，
這些情形整合在一起，有些會送毒品研究中心。 
林委員月琴：好，謝謝署長。不管販毒者自行成立網站，像我們看左手邊的照片可以知道 來自社群
平台，在這樣狀況底下，青少年透過避 開家長事實上很容易在網路上買到，所以想問警政單位
陳副局長，是不是知道現在查獲的案件當中有哪些管道可以讓我們的 青少年購買到這樣的電子
煙跟新興毒品？ 
陳副局長炯旭：謝謝委員。我想在網路緝毒這部分也是我們警政工作的一個重點，當然網路有很多
隱語，我們查緝員警會從這一些隱語還有它周遭部分來做，只要有發現販毒嫌疑的話，我們就
會立案來做偵查。 
林委員月琴：可不可以回答有哪些管道？目前就你知道的。 
陳副局長炯旭：目前大概就是從這個社群廣告，它有一些會刊登廣告出來。 
林委員月琴：好。數發部這邊針對不公開的社群平台比如臉書的社團跟 LINE 這種被動舉發，有沒
有什麼主動積極的作為？ 
陳副署長慧敏：報告委員，我們目前只要知道這些訊息就會立刻通知這些社群平台，還有無店面的
一些公協會跟這些 C2C 的電商平台，請他們儘速去處理。更積極的部分我們現在是正在研究怎
麼樣在網路上面搜尋這方面，這個部分目前在進行中。以上。  
林委員月琴：最後三點，有兩點事實上要請教育部一週內給報告，也就是教育部是不是可以通盤檢
討現有的相關法規，因為時間關係，我前面沒有再去質詢你的法規；還有協助學校具備檢測知
識跟能力；還有教育 部是不是可以檢討現有的通報機制，因為現有通報機制事實上是不太清楚
的，所以一週內提供給我。數發部是不是一個月內提出你的策略跟罰則，來防制社群平台不公
開販售管道。以上，謝謝。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主席：好，我們再提供給林月琴委員，謝謝林月琴委員。 
接下來有請范雲召委質詢，時間 8 加 2。 
范委員雲：（12 時 37 分）感謝召委，有請部長。 
主席：好，有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范委員雲：部長早安。我想今天主要除了想跟您討論為什麼菸害防制到現在都沒有成功，另外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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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關於曝險少年為什麼會接觸毒品的問題。 
之前我其 實就有開過記者會，記者會上有談到有五大原因，包含我這邊所講的加給過低，最
重要的就是教學兼行政導致過勞的問題。過勞問題其實我上次是跟教師工會或是代理教師工會
一起討論的，結果過勞的問題教育部也非常了解，你們正在行 政部分上怎麼樣支持他們，對不
對？可是今天我們看教育部的報告就會發現，其實你們行之有年的計畫裡面都是要各校訂定菸
防計畫、擬定流程，包含這裡面都是說怎麼樣增能老師，對不對？怎麼樣輔導老師、甚至希望
他們去發展教材。在教師已經過勞、行政工作過量的情況下再加給他們這麼多的工作，會不會
繼續效果不彰？有沒有可能比照就 是……我們先來看一下教育部的計畫，我們把你們的計畫拿
來看的話會發現，你看我這邊呈現的，這是教育部去年發布的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分工表，
教育部指示有以下任務需要完成，前面包含擬定菸害防制政策、後面戒菸教育策略， 主辦單位
部長應該很了解都是各級學校，如果都是各級學校，學校又去叫老師做，而教育部又鼓勵老師
開發教材怎麼樣的話，那會不會只是加重老師的負擔？老師收到教育部各種指示的負擔已經非
常多了，其實就沒辦法效果很好。 
我這邊這個 PPT 好像有點狀況，我準備了一個教育部防制學生毒物濫用實施計畫，我比照一
下發現非常不一樣， 在那個計畫裡面，一個是教育部統籌協調，學校只要負責執行跟通報；另
外一個是地方教育局處會協助，不是學校自己要全權主辦。另外一個就是你們的毒物濫用防制
實施計畫裡面清楚地指出哪個單位要做什麼、單位跟單位之間如何互 動。有沒有可能這個菸害
防制計畫，包含電子煙及今天講到裡面甚至有毒品這個部分，可以由教育部來擬定政策，各校
只要施行就好？我今天第一個建議就是請教育部回去評估一下，可不可以參考校園防毒，研擬
你們的校園菸防計畫 2.0？就是重新去思考那個分工，然後考量老師已經過勞、行政工作已經無
法減量的情況下，能評估一個新的可能性？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確實我們也一直在努力，希望老師不要再做太多跟他教學專業無關的
事情，也希望行政能夠減量，這都是我們在努力的。剛才跟委員報告，這裡面有許多課程、教
材都有菸（煙）毒相關的防制，包括電子煙，事實上，國健署已經有開發不同教育階段的教材
，我們本來就有鼓勵老師可以使用現有的教材。當然，有部分的學校要因地制宜，包含也不是
每一個科目的老師都要去開發這個教材，譬如專任輔導老師輔導的課程、班級，或是生涯發展
的課程要怎麼樣去協助學生有菸害防制的觀念，這並不是每一個科目的老師都要去教，但是我
們有義務讓老師知道我們所面臨的教學挑戰和電子煙各式各樣的樣態。 
范委員雲：因為時間的緣故，我沒有辦法讓你再繼續講，我想做的事情是，教育部可以承諾一下會
去評估可能的分工，不要再由學校來主辦這個校園防制計畫，能夠由教育部主辦，然後讓地方
教育局處的角色也能更清楚。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要怎麼樣在行政減量下來規範原則，和地方的合作，讓菸（煙
）毒的防制能夠真正的落實，而不增加老師額外的負擔。 
范委員雲：好，請你們去評估這個改善的可能性。因為我的 PTT 有一點狀況，我就直接用講的。
再來我想跟部長討論毒品使用者年輕化的問題， 根據公視的報導，其實我們在媒體中也常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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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高檢署公布毒品的情況，尤其是所謂的「彩虹菸」， 事實上，這有向下的趨勢，現在學生施
用新興毒品的年紀小到連國中生都有接獲相關的通報，而且警方研判有施用的黑數，特別是三
級毒品彩虹菸合成卡西酮類的毒品，其實這個致死率滿高的。部長，你打算怎麼回應毒品使用
年輕化的趨勢？年輕化就是在國教的範圍內，部長有沒有什麼想法？  
鄭部長英耀：第一個，我想加強宣導是一定要的。第二個，源頭的部分我們要怎麼樣跨部會來阻斷
？第三個，其實現場的老師都累積了很多經驗，他會視學生的學習行為來看要怎麼樣做適 度的
協助。 
范委員雲：好，剛剛部長講得很好，那你認為這個源頭是什麼？校園毒品的源頭在 哪裡？ 
鄭部長英耀：我想這個來自有利可圖，就是外界廠商有利可圖。 
范委員雲：一定有人有利有圖，可是他們是怎麼樣讓毒品進入校園的？ 
鄭部長英耀：我相信這也是行政院最近努力在打詐、防詐、防制菸（煙）毒等等系列性的作為，我
相信從不良幫派系統進入校園也是可能的一個因素。 
范委員雲：事實上，不良幫派教育部已經沒有辦法處理了，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是。 
范委員雲：如果是打詐的資訊，你剛剛講到可以再增加宣導或老師，但事實上，如果我們不夠瞭 解
源頭的話，就找不到正確的解方。我的辦公室有做相關的研究和閱讀，我們覺得 有些部分很需
要跟教育部 討論。根據中正大學犯罪 所的研究發現，其實他們吸收販賣毒品的方式是找中離生
，為什麼找中離生？因為他們不受學校特定人員驗尿之拘束，因此比較不容易被發現。他們以
中離生為媒介，所以毒品才能夠進入校園，為什麼中離生有那個網絡？因為他認識學校的同學
。如果你認為曝險學生是毒品的來源，這部分我們就要更精確地說是哪些學生，至少中離生是
我們在相關研究裡所看到的第一個源頭。外界有利可圖當然是，但是他們是找誰？是中離生。  
另外，他們找了中 離生之後，根據警察大學教授的研究，其實他們在校園中是找個案在校生
活適應不良的學生，因為他們擁有 低自我控制的特徵。基本上 ，他們對毒品的抗拒力比較低，
而且毒品可能可以麻痺他們生活中的不舒服、適應不良跟各種沒有辦法處理的壓力。如果這 2
個研究……我不知道教育部有沒有看過更切深的研究，我們現在的工作應該是要完善中離生跟
曝險學生追蹤系統，從這 2 群人中找出有效的協助方式，這樣才能防患未然。 
因為時間已經差不多，針對今天「煙」跟「毒」的問題，我有 2 個要求，第一個，教育部能
不能夠重新評估這個分工表？思考、研議校園菸防計畫 2.0，讓主辦不要再繼續是學校。第二個
，完善中離生、曝險學生追蹤系統，找 出有效協助校園吸毒青少年的方式，這樣才能防患未然
，好不好？部長，這 2 個要求多久時間內可以給我報告呢？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確實，中離生或是曝險學生可能是中介，但他們不必然是，我也不
希望把它變成刻板印象。 
范委員雲：當然是。 
鄭部長英耀：但是從源頭去追，這是我們一定要來努力的。 
范委員雲：好，至少要有嚴謹的學術研究，在我們有更好的答案前，我們應該要更瞭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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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部長多久內可以給我這個報告呢？ 
鄭部長英耀：我們是不是可以在 1 個月內給委員一個方向？ 
范委員雲：可以，我想這個需要一點時間，就 1 個月，這 2 個都各給我一份報告，好不好？謝謝部
長，一起加油！ 
主席：謝謝范雲召委。 
接下來有請翁曉玲委員質詢，時間 4 分鐘。 
翁委員曉玲：（12 時 48 分）有請部長。 
主席：有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翁委員曉玲：部長好。今天針對電子煙入侵校園這件事情，其實這是很多委員和家長都非常關心的
一件事情。我想請教部長，你認為吸菸的問題跟吸毒的嚴重程度是不是相當？  
鄭部長英耀：當然，有很多研究確實都認為吸菸可以紓解壓力，當然，也有一些原因是來自於青少
年的好奇心，但是毒品對身心的發展影響更明確和具體。 
翁委員曉玲：是，可是事實上，已經有滿多的研究認為吸菸跟吸毒對身心、生理和健康的危害程度
差不多、相當，因為毒品有分等級。本席現在要強調的是，如果現在校園裡面吸毒的學生要通
報，那麼對於吸菸的學生，現在教育部有要求學校要建立一套通報制度嗎？  
鄭部長英耀：我們當然還是有一套通報機制，但是我們還是會根據學生的行為，看要怎麼樣去規勸
和協助他。 
翁委員曉玲：好，我這樣子講好了，你們現在到底有沒有掌握到有多少國中小學生，就是高中以下
的學生吸電子煙？你們有實際的數據嗎？每個學校有沒有 做統計分析，到底有多少學生吸電子
煙？ 
彭署長富源：吸電子煙的部分，目前通報件數是 38 件。 
翁委員曉玲：只有 38 件？ 
彭署長富源：吸紙菸的部分 16 件。 
翁委員曉玲：好，那請問一下，為什麼只有 38 件？明明我看到報告裡面提到，吸電子煙的學生比
例逐年提高，可是你們的通報卻只有 38 件。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想委員也非常清楚，現在中小學的上課方式，其實他們的課程還滿緊
湊的，所以比較多的反映、合理的推測，應該是在校外、放學以後或是例假日，因為同儕或是
基於好奇心，如果它取得容易。 
翁委員曉玲：好，謝謝部長您的說明，因為我剛剛聽前面也有委員在問。我現在強調的是在校園內
，如果校園內有學生 吸電子煙，到底學校有沒有可能發現？老師有沒有權力去檢查學生的書包
？你認為老師有權力去檢查學生的書包嗎？ 
鄭部長英耀：基本上，我們並不會做普查，我們會針對老師來自於他的生活經驗、累積的教學經驗
…… 
翁委員曉玲：好，他今天有了生活經驗，他也發現這個學生確實有帶電子煙，可能也有吸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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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他可以去檢查他的書包嗎？ 
鄭部長英耀：沒有，我們還是沒有。 
翁委員曉玲：好，我告訴部長，依照你們所訂定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其注意事項裡面的
規定，對於校園安 全檢查的進行方式，這裡面規定得很清楚，坦白說，學校真的要搜查學生的
書包，要去瞭解這個學生有沒有吸電子煙、有沒有攜帶電子煙，這個程序非常的複雜，以本席
看來，基本上不太可能做得 到，其實這個問題和過去學生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的道理一樣。
現在教育部將管教學生的注意事項 訂定得極為嚴格，嚴格到老師根本無能為力，也不想要去承
擔之後被家長提告等相關的責任，所以他不會想要去檢查書包。  
簡單來說，本席認為要防止電子煙入侵校園最好的方式，就是你們要重新檢討這個注意事項
，要去釐清電子煙、菸品跟毒品，如果學校有泛濫的狀況的話，你們要 怎麼樣讓老師有權力可
以去檢查學生所攜帶的物品？這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否則的話，我認為其他都是妄談。好，謝
謝。 
主席：謝謝翁曉玲委員。 
接下來有請鍾佳濱委員質詢，時間一樣 4 分鐘。 
鍾委員佳濱：（12 時 53 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 場工作伙伴、
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鄭部長、法務部郭司長、數發部牛司長、國健署賈副署長，以及刑事
警察局的陳副局長。 
主席：好，謝謝，以上 5 位。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部長好。不好意思！因為今天你的部分比較少，我就簡單地說，今天我們在講電子煙
，你知道喪 屍煙彈就是所謂的依托咪酯，事實上，它是放在電子煙裡面吸食的，這個你大概知
道吧？ 
鄭部長英耀：知道。 
鍾委員佳濱：好，那請問國健署副署長，如果我們把喪屍煙彈從三級毒品改為二級 毒品，你是否支
持？什麼叫做二級毒品？二級毒品就是安非他命、大 麻和搖頭丸；三級毒品是 K 他命。你覺得
喪屍煙彈有沒有到二級毒品那麼嚴重？ 
賈副署長淑麗：我們尊重法務部的決定。 
鍾委員佳濱：好，法務部覺得呢？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我們將在下個禮拜的 11 月 14 日召開審議委員會。 
鍾委員佳濱：如果通過就會改列？ 
郭司長永發：通過後就變成二級。 
鍾委員佳濱：好。部長，謝謝您！待會你看螢幕就可以了，我繼續問其他人。國健署，請教一下，
電子煙透過網路銷售，你們的報告說網路上看到的電子糖果也可能是假冒的電子煙，喪屍煙彈
也是如此，目前網路平臺上所查獲到銷售的違禁品，你們是裁罰平臺？還 是賣家？還是都罰？ 
賈副署長淑麗：都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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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鍾委員佳濱：都罰，那賣家找得到嗎？ 
賈副署長淑麗：目前要找到賣家確實比較困難，但是跟委員報告，賣家的部分我們目前裁處了 155
件。 
鍾委員佳濱：好。繼續請牛司長，我們看看，我跟你講一個過程，來，很快的。通常賣違禁品的會
先找人頭，在電商平臺被抓 到就裁罰平臺，但是如果這個人頭也被裁罰的話，他就再換個人頭
，然後就能無限地循環。其實最困難的是什麼？你可能可以裁罰到平臺，但是你要裁罰到人頭
，因為有的人是售出或出借帳號，或 是他宣稱是被盜用。其實喪屍煙彈有沒有可能循著這個方
式銷售？刑事警察局陳副局長，有沒有可能？他們會不會用電商平臺來銷售？  
陳副局長炯旭：它包裝的形式很多，這個我們也不敢說。 
鍾委員佳濱：有可能嘛！那請問一下，請問法務部司長，出借平臺帳號販售違禁菸品有沒有什麼法
律責任？ 
郭司長永發：到目前為止，幫助犯的部分可能還用得上，這個可能要視個案來審酌 。 
鍾委員佳濱：OK！出借平臺遇到的法律制裁相對風險較低，所以我們看一下，請問牛司長，電商
平臺是不是要落實 KYC？ 
牛司長信仁：這部分我們數產署正在處理當中，我等一下請數產署。 
鍾委員佳濱：好，我繼續講。目前數產署的第三方支付可以自願加入能量登錄，但是他如果不加入
，你就不能用洗防法來約束他，如果他加入，你可以落實 KYC。KYC 就是如果出借人頭，就不
能推脫。但是如果他不加入，你不確定他是不是被盜用，所以他被抓到後，他都宣稱他是被盜
用，副署長是不是這樣子？ 
陳副署長慧敏：目前我們都要求要用實名的方式，謝謝。 
鍾委員佳濱：目前都要求要用實名登錄，事實上這差很多，往下看，什麼意思呢？詐騙集團有 3 種
方法不用進入你們的三方支付，譬如我在 7 月 4 日就問過了，它可以用條碼，用現金掃條碼去
換虛擬貨幣；或是它用外國信用卡，這個我 10 月 26 日在財政委員會問過；或是它透過直播主
去買點數，它用遊戲點數來充當賣給直播主。其實這個過程都查不到，你知道嗎？這都查不到
嘛！你查不到路徑嘛！那請問法務部司長，查不到路徑你能夠罰嗎？  
郭司長永發：因為個案上找不到真正的被告，那就沒辦法處罰。 
鍾委員佳濱：是的，找不到，所以就遏止不了。所以我 10 月 7 日的時候問過部長，部長說我們在
平臺上無法追蹤到這個交易，所以無法用洗防法來納管，我問他你支持點數也要納管嗎？牛司
長，部長那時候是不是都支持？ 
牛司長信仁：是。 
鍾委員佳濱：那現在呢？現在說不需要，你們不願意用洗防法來納管。7 月 4 日我在司法及法制委
員會再次問了一下，請數發部將電商業者涉及洗錢的固有風險納入洗防法來納管，結果你們的
結論是不是說不要納管？是不是？副署長。 
因為時間的關係，你講不出來，我告訴你，今天我的重要是要讓鄭部長知道，因為現在有很
多是透過網路的遊戲點數或是其他的方式，如果主管機關不能要求電商平臺所 有的金流都要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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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管 KYC，平臺沒有納管 KYC，就算是加重裁罰平臺，這些人頭還是很容易找到，他也不用繳交
犯罪所得。所以電商平臺販售的 鼻吸棒，鄭部長，最後一題問你，你知道鼻吸棒嗎？現在學生
可以去買鼻吸棒 ，它是電子煙的替代品，你有沒有聽過？沒有聽過？署長？彭署長，你有沒有
聽過鼻吸棒？鼻吸棒是能量棒。 
彭署長富源：抱歉！它有不同的形式，這個用詞我不曉得，不好意思。 
鍾委員佳濱：其實這有很多都是中國製，沒有標示成分，它裡面有沒有含有害物質？請教育部要嚴
防學生施用，如果現在沒有電子煙，他們就用這個方式來取代。  
我最後的結 論，主席站起來了，是不是請在座，包括鄭部長、數發部、法務部，研議「透過
人頭於網路平臺上洗錢及電商平臺販售違禁品得有效溯源犯罪者， 以點數交易者亦同」之方案
，請 1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可以嗎？數發部？可以。好，法務部司長？ 
郭司長永發：我們可以協助。 
鍾委員佳濱：可以協助。教育部你們要認真的看這一本，看這一本就可以知道現在學生都是怎麼樣
弄。 
主席：鍾委員，因為時間到了，不好意思。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謝謝主席和各位。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各位請回座，不好意思，我們 2 點還有一個法案協商，不好意思。 
接下來有請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陳冠廷委員、陳冠廷委員，陳冠廷委員不在。 
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接下來有請葉元之委員質詢，時間 8 加 2。 
葉委員元之：（12 時 59 分）麻煩請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警政署和數發部。 
主席：以上 5 位，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葉委員元之：部長好。我們今天討論電子煙，剛剛也有很多委員提到， 現在很多毒品透過電子煙的
形式，讓大家可以用這個方式來吸毒，特別是一個叫依托咪酯的新興毒品，這個毒品現在大家
都非常關注。為什麼呢？因為光是三個月內，就有兩位警察因為他 人毒駕的關係而不幸殉職，
大家都非常難過，但我們發現針對這個新興的毒品，現在政府的管制還是非常的遲緩，這個毒
非常的恐怖，為什麼它叫做喪屍煙彈或喪屍毒呢？是因為吸了之後就會跟殭屍一樣，會失去知
覺，這麼恐怖！照道理來講，我們政府單位應該要想辦法針對這個毒品的販售全面來防避嘛！
可是你知道它有 多氾濫嗎？我給各位在場所有官員看一下，我們隨便在網路上都找得到耶 ！這
是在臉書，你只要隨便 google 關鍵字比如它的學名或者是中文「依 托咪酯」，就會看到有人在
賣；這樣就算了，還有社團！有一個公開社團專門在討論這個依托咪酯，甚至討論 怎麼交易。
他們用什麼方式交易呢？我跟你講多誇張好不好？這是另外在臉書上查到的，你如果去跟他對
話，我的助理去跟他對話，問他要怎麼買，他問在哪個地區，回說在臺北市，問「可以面交嗎
？」回答是「可以啊」！我們現在的 臺北市──首都居然可以面交去買毒品！我先問數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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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數發部是司長列席是不是？你們對於網路的控管到底是怎麼樣？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這涉及刑事案件，是警政署在處理。 
葉委員元之：所以不關你們數發部的事？ 
牛司長信仁：不是，因為這是…… 
葉委員元之：這是網路耶！大家對於數發部的期待，都是希望針對網路上的……尤其 是犯罪行為，
數發部能用你們的網路技術來 防避，結果你居然說這是警政署的事！好，謝謝數發部，我知道
你們的態度了。那就請問警政署，數發部說是你們的事，是你們辦事不力，所以網路社團才出
現這個狀況。這個你可以接受嗎？ 
陳副局長炯旭：報告委員，在網路查緝這塊，我們也是投了很多心力，我 們也有人專門在網路巡查
，如果這部分有這些信息，我們都會立案。 
葉委員元之：Google 關鍵字查得到耶！google 一下需要花你多少時間？需要多少時間？回答啊！ 
陳副局長炯旭：我想網站查詢當然很快。 
葉委員元之：對啊！那為什麼你們會查不到？你們如果查不到，請數發部透過一些程式方式去屏蔽
，可不可以？ 
陳副局長炯旭：跟委員報告，這是兩部分，你剛才講的這部分也許我們地區有在立案偵查，因為是
個案，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有查到…… 
葉委員元之：個案你當然不清楚，我現在講的是說網上隨便都搜得到嘛！我光跟數發部、 跟警政署
講話，就覺得難怪這個毒品會這麼氾濫了嘛！數發部說不關我的事，你們連透過你們的網 路技
術防避你都覺得跟你無關；警政署則說：「唉呦！我們已經很辛苦了啦」，然後自己又承認說
google 一下當然很容易啊！你們兩個機關到底知道你們在講什麼嗎？你們到底知道 在講什麼嗎？
我們繼續來看，我們實際上編了很多的防毒預算，總共分三期，第一期編了 100 億元，第二期
編 150 億元，我們現在正要編第三期的 150 億元，這是你們的預算分配，防毒預算中大概超過
一半都是用在戒毒，在驗毒的部分大概只編了 7.69%而已，最誇張的是什麼呢？請問一下警政署
，你們現在有沒有在買依托咪酯的快篩試劑？有沒有？ 
陳副局長炯旭：目前我們已經有配發 9,700 劑。 
葉委員元之：9,700 嘛，對不對？你覺得夠嗎？ 
陳副局長炯旭：當然這個後續我們會…… 
葉委員元之：你覺得夠嗎？ 
陳副局長炯旭：目前在數量上當然還有些不足，但是我們實際的…… 
葉委員元之：請教一下，現在不夠的原因是因為覺得太貴、沒有經費，還是買不到？  
陳副局長炯旭：跟委員報告，因為依托咪指列為三級是近來的事，那…… 
葉委員元之：所以是買不到是不是？ 
陳副局長炯旭：不是買不到。 
葉委員元之：還是沒有經費？ 
陳副局長炯旭：這個驗毒的經費都是地方在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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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葉委員元之：地方編列？所以又推給地方？地方的經費夠不夠你有去問嗎？因為這是新增的業務啊！ 
陳副局長炯旭：事實上我們在今年年底就是最近也剛撥了一筆經費給地方，要他們來購買這些相關
的試劑。 
葉委員元之：所以跟你們警政署無關了，是地方的事？ 
陳副局長炯旭：我們警政署已經編列預算來支援地方。 
葉委員元之：我跟你報告，9,700 劑根本就不夠，很多地方的派出所只分到一支，那一支他還不敢
用，因為只有一支，鎮局之寶啊！所以不敢用。我們總共有一 千六百多個派出所，如果加上偵
查隊再加上各個保大，你覺得夠嗎？一個地方可能就分到三、四支，一個晚上就用完了，他都
不敢用啊！所以你們告訴我們說你們要緝毒，連試劑都不夠，你緝什麼毒啦！這個要怎麼去解
決？ 
劉副大隊長貞汝：報告委員，警政署這邊補充報告。誠如委員垂詢，針對目前已經採購九千多劑 的
部分，我們現在再追加，目前採購 1 萬 2,000 劑。 
葉委員元之：1 萬 2,000 劑還是不夠嘛！我剛剛跟你講了，採購 9,700 劑的狀況之下，有的派出所
只有一劑啦！現在是變兩劑。 
劉副大隊長貞汝：我們現在有 1 萬 6,400 劑，也追加二百三十幾萬。 
葉委員元之：還是不夠啦！你們現在是沒有錢還是買不到？ 
劉副大隊長貞汝：我們有經費也有給地方…… 
葉委員元之：有經費也買得到，是不是？那你不願意買是為什麼？ 
劉副大隊長貞汝：不是，地方這邊…… 
葉委員元之：請你們去補足好不好？ 
劉副大隊長貞汝：是，這個有補助。 
葉委員元之：請你們去補足。謝謝！ 
劉副大隊長貞汝：是！是！是！ 
葉委員元之：另外一點跟教育部有關，針對我剛剛講的那個議題，國教聯盟也特別提到，網路的監
控力道根本不足，法律雖然禁止網路的販售，但是根本沒有嚴格的查緝機制。因為部 長是今天
在場所有官員 中位階最高的，只有你平常可能會跟行政院長開會，所以請你把剛剛各單位針對
我所提問題的回答方式跟院長講一下，好不好？他們就是推來推去，也不認為這是一件事啦！
但是實際上我們今天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是因為大家非常擔心校園會發生這個狀況，可是各單
位就是那個樣子，你有看到嘛！所以請部長跟院長報告 這個事情，可以嗎？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 
葉委員元之：數發部說網路監控跟他無關，是警政署的事；警政署說他已經很累了。以上這些狀況
要跟他講喔！ 
國教聯盟的第二個意見是校園檢測跟執行也很困難，傳統的檢測 方法對電子煙也無效，所以
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 
鄭部長英耀：確實我們目前比較在做的，就是從宣導到特殊學生的尿液篩檢然後到春暉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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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就是檢驗方式很困難嘛！因為據我的瞭解，現在校園就是針對傳統菸的方式去檢測嘛！ 
鄭部長英耀：在這個部分，因為是教育單位，我們必須要對每個學生的人權有一定的尊重，所以對
這個部分，我們會跟衛福部還有警政署、法務部合作。 
葉委員元之：怎麼做嘛？到底這個要怎麼做啊？國教行動聯盟的意見不會只給我們嘛！網路上看得
到，應該也會給你們，你們要怎麼做嘛？ 
鄭部長英耀：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個檢測，就是說環醫所裡邊的檢測，剛才委員所提的有許多檢測的
試劑，我們現在大概並沒有針對特別…… 
葉委員元之： 好，OK，你再去思考一下好不好？看起來是沒準備啦！檢驗試劑如果你們能夠購買
的話也買一些啦。 
再來還有一個議題，可能剛剛有些委員有問到，就是移民署有通函給外交部、勞動部、教育
部說有一個有性犯罪前科的美國人 已經入境了，據我的瞭解，教育部好像也有發文給教育局，
透過教育局發文給一些學校、幼兒園，希望他們能夠知道有這個狀況，如果要聘外師的話，這
個是高風險族群，對吧？你們有做這個事吧？ 
鄭部長英耀：是。 
葉委員元之：我現在不解的一件事是針對國外這樣有性犯罪前科的人，我們教育部可以做這個動作
，可是為什麼針對我們國內有性犯罪前科的人卻不能做這個動作？舉例來講，前一段時間爆發
了一家幼兒園有一個毛姓老師性侵害了 39 個兒童的事件，我特別去問了一些幼兒園的園長，問
他們教育部有沒有通知你們說這個人有問題，請你們以後有機會的話也要特 別小心。你們可能
會撤銷他的執照，讓他沒有辦法這樣做，但是有沒有只要一有類似的狀況就立刻通報，有沒有
做任何的防弊機制？ 
鄭部長英耀：如果有違反兒少或是性侵這些案例，我們事實上都會通報。 
葉委員元之：會通報是不是？ 
鄭部長英耀：會通報。 
葉委員元之：可是我問了就沒有啊！我問幼兒園說國外的有通報，那國內的有通報嗎，他說：沒有
啦！國外的有啦！所以是國外的比較嚴重，國內的比較不嚴重？這個問題我覺得非常奇 怪。第
二個問題，因為這個事情被媒體報導出來，之後移民署就接到很多記者的查證，記者後來就直
接公布了這個美國人的長 相、基本資料等，全部把它公布出來，所以現在全臺灣都知道他是誰
了。可是為什麼每一次只要是國內有發生這個狀況，媒體都不敢報導？就要說「某某幼兒園」
或者是「某某毛姓老師」，甚至於什麼姓都不敢講，為什麼臺灣的媒體碰到類似事件的時候都
不能夠公布？為什麼？是因為被衛福部保護司恐嚇過還是怎樣？衛福部有人列 席嗎？為什麼國
外的可以國內的不行？ 
黃科長瑞雯：跟委員報告，我是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科長，兒權法第六十九條有規定 針對兒少的個資
是不能公布的，負向的行為是…… 
葉委員元之：所以負向行為可以？但上一次所有媒體都不敢公布那位狼師的資料， 為什麼？ 
黃科長瑞雯：可能是媒體比較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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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沒有，媒體說都不敢，因為你們私下都會跟他說不行啊！你們公開講都說可以，但是
他們私下接到的訊息都是不可以，所以他們不敢公布，那你現在公開呼籲說以後所有的媒體都
可以比照，好不好？只要有發生類似事件，不管是國外國內，有媒體查 證，一律可以公布他的
全部資料給國人警惕，這樣可以嗎？ 
黃科長瑞雯：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件事情後來我們其實也有跟媒體的單位 做了一些討論，我們未來
會做一個媒體的彙編提供給媒體， 最主要是因為依法規定是不能公告兒少的個資，但是在公告
這個加害人的時 候可能會影射到這個兒少，為了讓大家在報導上可以比較周全，所以我們未來
會做一個彙編。 
葉委員元之：會彙編是不是？什麼時候會出來？ 
黃科長瑞雯：下個月應該會出來。 
葉委員元之：下個月？這個事情都發生多久了！ 
黃科長瑞雯：因為我們是找媒體單位還有相關的兒少代表來一起討論。 
葉委員元之：OK！好，謝謝。 
主席：謝謝葉元之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我們有請莊瑞雄委員質詢，時間 4 分鐘，謝謝。 
莊委員瑞雄：（13 時 12 分）謝謝主席！有請我們教育部鄭部長還有體育署署長。 
主席：請教育部部長跟鄭署長。 
莊委員瑞雄：部長跟署長，我來請教，中華隊下下禮拜就要在和平籃球館打亞洲盃資格賽，但有一
件事情拖了一年，就是我們國家隊參賽的協議。今年年初的時候我質詢有關整個選手保險的事
情，其實署長很清楚，那個時候追根究柢是球員工會跟協會沒有簽署參賽的協議，你們後來也
要求去研議出一個公版的團體協約， 可是我後來在委員會再三跟部長及署長確認過，當前我們
最需要的是參賽的一個協議而不是團體的一個協約，本來大家都講得很好聽，說在今年的瓊斯
盃之前就 可以完成，可是現在半年又過去了，我想先請問部長跟署長，尤其是體育署身為籃協
的主管機關，對於參賽協議，你們到底什麼時候可 以做為一個橋梁將這個弄 清楚？請署長說明
一下。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籃協跟球員工會在上一次的協商過程中出現了滿大的意見分歧，所以當時
有雙方不歡而散而中止這個部分的狀況。我們一直在建立這樣的橋梁，在這次的集訓，我們有
強力要求不管是不是有簽訂協商的內容，但 是他的要求一定要先做到，預期在這一次的短期集
訓結束之後馬上再啟動新一次的協商。 
莊委員瑞雄：我的意思是要趕快看到成果，因為我們上次講的是在瓊斯盃之前就要完成，部長你也
要協助關心一下，大家共同完成這件事是好事嘛！ 
另外我要來就教的就是我們整個國家隊的後勤相關問題 ，這一次中華男籃去參加亞洲盃的資
格賽，籃協這邊公布了 15 個人的名單，新聞稿裡面強調這一次體育署的支持，中華隊後勤人力
增加了物理治療師跟心理諮商師，為我們選手提供更專業的資源。聽到這個我們都給你們拍手
，一定都會給你們鼓掌，但是對於我們國家隊的後勤資源 這個部分，我其實長期也都給你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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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部裡面也都大力支持，可是你們特別注意一下，這一次我也接到了投 訴，就是你們目前的
心理諮商師在衛福部醫事人員查詢職業登記裡面沒有相關的資料，我們本來為了避免只配置一
位防護員卻要承擔十幾個人的防護工作，所以國家後勤隊在編制上補了一位這 樣的專業人員，
可是這個資格的問題，署長要特別去注意，因為心理師法第五條裡面規定了非領有臨床心理師
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不得使用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之名稱，你們有掌握這個訊息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昨天有先掌握訊息，我想第一件事情是籃 球協會對於心理諮商
這件事情有很大的誤解，他們需要的 performance 運動表現是運動心理諮商老師而不是心理諮商
師，所以這部分…… 
莊委員瑞雄：所以那是協會的誤解，我們部裡面、署裡面這樣去給他支持，弄了這個到最後人家爆
料到我們這邊，處理完之後 。我們出了錢給他們資源之 後，卻變成我們又違法，這個部分我認
為協會真的是誤解了。 
鄭署長世忠：我們馬上要求他們改善。 
莊委員瑞雄：體育署在這個地方應該馬上去弄一個指引出來，這樣可能會比較好，因為以後還是會
碰到這樣的問題。其實在整個運動心理專長人員這方面，我們可能要設 法讓他更符合運動員實
際上的需求，國民體育法第十條規定得很清楚，中央主管機關本來就應該建立體育專業人員的
進修跟檢定資格的制度，尤其像是防護員的部分，現在有這樣的一個事情，本席這樣建議，我
們既然一直在走進步的路，現在所謂的體育專業的部分也不只有防護員而已，是不是請部或署
裡面研議建立更多領域專業人員的進修跟檢定制度？這一條路是你勢必要走的。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前一陣子的確有把運動心理諮商老師的團隊跟諮商心理師公會湊在一起
來討論，把這個業務做分工，在運動心理諮商的部分，我們會針對委員的建議做進一步的專業
研議。 
莊委員瑞雄：趕快把它建置周全好不好？ 
鄭署長世忠：是，謝謝。 
莊委員瑞雄：這個是好事一件嘛！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主席：謝謝莊瑞雄委員，部長也先請回座。 
接下來我們有請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不在。  
吳春城委員、吳春城委員，吳春城委員不在。 
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不在。 
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林宜瑾、林倩綺、吳春城、翁曉玲四位委員提出書
面質詢。 
關於今天的會議我們作成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
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 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的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
答復。 
委員林宜瑾書面質詢： 
現今網路發達，社群平台越來越多，學生們很容易就接觸到多元的資訊，除了輕易在社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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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13 卷 第 96 期 委員會紀錄 
、LINE 群上購買各式各樣的商品，也會進而到實體店購買。學生常受好奇心、同儕影響，抱著
嘗試看看的心態接觸看起來很酷炫的東西，電 子煙就是其中之一。業者將電子煙製作成很多水
果、甜點口味，讓學生們降低戒心去接觸，甚至還有業者將電子煙偽裝為所謂「電子糖果」在
網路平台販售，誘使青少年購買，青少年亦有當作交換禮物送給同學，很多人就是在這 樣有意
無意的情況下接觸到電子煙，更可能誤觸毒品。除校園外，街頭巷尾到處都很容易可以看 到有
人在抽電子煙。 
檢視社群網路上網友們針對電子煙的討論，很多人都是在討論抽電子煙有害身體健康，但同
時也還是有部分人在宣揚抽電子煙總比抽紙菸好的概念。教育部和相關部會大力宣導菸害防制
，但最有效控管學生接觸電子煙，還是要從源頭查緝 ，還有學生們接觸電子煙後的關懷與輔導
追蹤做起。 
關務署的資料顯示，從《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後到今年 10 月底，在海關查獲電子煙總共
1230 案，超過 10 萬支；再檢視衛生單位稽查的成果，實體店和網路稽查 電子煙和指定菸品的實
體及網路稽查，總共有超過 52 萬家件次，但開立處分書的只有 1370 件。即便海關查緝，現在
電子煙在網路上販售的情形還是很猖獗，隨便搜尋關鍵字都找得到，路上也可以 找到不少實體
店面，而且衛生單位開立處分書的件數也遠小於查緝的數量，可見得源頭管控還需要多加精進
。請教關務署和國健署，在查緝方面遇到最大的困難 是什麼？成案開罰的數量為什麼不理想？
菸害防制法修正上路到現在已經將近 2 年，還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精進改善？ 
另外，檢舉電子煙也有一定的困難，想要檢舉必須要蒐集具體的事證，像是姓名電話等等，
還要利用打電話來檢舉。但以現今人們使用 3C 的習慣，看到要打電話就不太想要主動檢舉，請
問國健署，架設一個類似檢舉黃牛票的檢舉網站，讓民眾可以附上商家 LINE 群、網頁資訊或店
家資訊來檢舉的可行 性如何？另，數發部目前需要由電子煙相關主管機關提出下架網頁或屏蔽
的要求才有所動作，但這樣可能效率不彰，數發部有沒有可能主動出擊？  
針對學生 使用或販賣電子煙的狀況，關懷和輔導追蹤更勝於各項宣導作為，了解學生為什麼
會有這樣的行為、哪些因素導致他有這樣的行為，是很關鍵的動作。請教教育部，有沒有統計
學生事從哪些管道或在哪個場所接觸到電子 煙？哪部分是最大宗？而學生使用或販售電子煙後
，除了依校規懲處外，給予的輔導關懷機制有沒有落實？成效如何？  
另外，針對技職教育議題，要強化技職教育體系，除了教育部新推動 3+2 新五專模式方案來
吸引學生，有沒有充足的師資更是重中之重。現在整個教育界面臨教師荒，而技職教育也同樣
面臨教師流失的窘境，尤其是高職電子相關科目、資訊類 科等等，台灣的科技產業這麼發達，
很多人都選擇到業界，而不會選擇投入教職。教育部之前表示， 2025 學年要推動師培大學培育
技高專業群科教師公費專班試辦方案，教育部有沒有預期，這個公費專班可以吸引 多少人來參
與？另外，現行《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定，技職校院的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應具備一
年以上與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師培生進入業界，要如何確保他們會回到教育現場？這部份教
育部有修正的討論或規劃嗎？ 
教育部想方設法要強化技職體系，但現在台灣的社會氛圍就是更傾向念一般高中，很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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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在社群網站上面透露出這些無奈。其實台 灣技職人才非常優秀，這屆國際技能競賽，台灣
代表團就拿下世界排名第 4 的好成績。教育部要如何扭轉社會對技職學生的刻板印象，請務必
拿出有效的解方。 
委員林倩綺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林倩綺委員，關切原住民族語教師職缺不足，影響族語文教育的受教權及族群文
化的永續傳承。建議教育部全面檢討現行政策及執行成效，將族語教師職缺納入正式員額編制
，並採取具體措施確保職缺設置到位，以保障合格族語教師的教職權益，並促進族語文教育 的
穩定長遠發展。 
說明： 
一、根據《國家語言發展法》第 5 條第 2 項，國家語言應受平等對待，各族群語言應在教育
、媒體等領域推廣並確保其學習機會；《十二年國教課綱》也已將原住民族語文列為部定課程
。儘管如此，教育部尚未提供足夠的正式職缺，致使「具備資格的原 住民族語文專業教師」（
即已完成師資培育課程、修畢 94 學分、取得高級族語認證並通過教師資格考的族語師資）無法
進入教育體系。這直接影響了族語文教育的落實，導致教育資源的斷層及族語文推廣進度的落
後。請問教育部是否有具體規劃以開設 中小學原住民族語文專任職缺？ 並是否要求各縣市教育
局支持設立專任族語文教師？為何法定應設之職缺遲遲未落實？對於現存的政策缺口，請教育
部於二週內將相關報告交本委員辦公室。 
二、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34 條規定，原住民重點學校應按一定比例聘任具原住民族身
分的教師，以維護族群教育權益。然而，由於 現行評鑑指標未納入族語文，多數學校不設置「
符合資格的原住民族語文專任教師」職缺，直接違背《原住民族教育法》保障族群教育的初 衷
。建議教育部立即檢討政策，將「中等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任教師職缺正式納入
年度預算和人員編制，確保符合資格的族語教師 能依法擔任教職，並落實法定聘任比例。請問
教育部是否已制定具體方案，將此類職缺納入年度預算編列，以確保《原住民族教育法》得以
完整實施？若尚無具體計劃，教育部應在二週內提交改善方案，說明如何具體落實法定的師資
比例並解決長期職缺缺失的問題。 
三、依據《師資培育法》第 1 條，教育應具備促進多元文化發展 的功能，並應注重在地文化
需求。目前，台灣閩南語及客語教師職缺持續增加，例如 111-112 學年度台語教師職缺達 39 人
，客語教師 4 人，顯示政府對本土語文教育的支持。然而，教育部在原住民族語文教育方面卻
嚴重失責──開設資格考 試及培訓要求，但完全不設職缺，造成「有資格卻無法任教」的荒謬
現象。符合資格的族語教師，在耗費時間和心力完成 94 學分的師資培育、通過高級族語認證和
教師資格考後，卻發現根本沒有任何就業機會。教育部為何要開設這些資格，卻不提供對應的
職缺？這樣的 政策是否只是徒增師資生的負擔，浪費他們的時間與心血？教育部是否會比照台
語與客語教師的政策，規劃正式的原住民族語文教師職缺，以確保符合資格的教師能有穩定的
教職？請教育部在二週內提出報告。 
四、建議教育部將「中等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任教師」職缺納入立法院議案關
係文書（文書院總第 31 號、政府提案第 10039509 號），以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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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比例。同時比照《偏鄉教育條例》在偏遠小型 學校採三校合聘模式，讓符合資格的師資生參
加明年教師甄試，成為正式族語教師，以支持族語教育的推動。  
五、此外，目前教 育部尚未將族語教師納入正式員額編制，造成學校端缺乏主動性，校方往
往不會自行提出設缺需求，教育部便以「無需求」為由不編列職缺，形成惡性循環。實際上，
這需要部長同意，由國教署等部門主導推動，讓族語師資職缺列入編制並編入預算，使校方得
以設置相關職缺。請問教育部是否已具體規劃此 類員額編制方案？若無，請教育部說明將如何
有效解決編制和預算不足的問題，以保障族語師資的穩定供應。請教育部針對以上問題，於二
週內向本席進行口頭報告，並提出具體回應及改善方案，以確保族語教師的就業權益並推動族
語傳承。 
委員吳春城書面質詢： 
1.台灣於去年修訂《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其吸食工具的製造、販賣和供應，但
仍無法有效遏制電子煙在校園的滲透。現有的校園菸害防制以文宣、標語張貼為主。請問有檢
視這些標語能夠帶來多少嚇阻或勸導的效果？請問教育部有無更有效的方式來保障校園無菸害
環境，而不是僅是舉辦短片競賽或是微電影比賽，以交差了事。本席要求教育部研議具體有效
的校園菸害防制方案，向本席提出報告。 
2.有教團提出應設立全國統一 的校園處理 標準，針對攜帶或使用電子煙的學生逐步建立改進
流程，首次違規即通知家長，重複違規達一定次 數者，則需參加戒菸輔導課程，確保家長能及
時參與管控，請教育部針對就此建議進行可行性評估。 
3.呈上題，根據研究指出「若爸媽有菸癮，其吸菸率比爸媽都沒抽菸的學生多 2.6 倍」。除了
強制學生參加戒菸輔導課程，是否可以強化向家長宣導菸害防制，請教育部會同相關單位提出
可行之計畫。 
委員翁曉玲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翁曉玲委員，有鑑於目前校園中學生使用電子煙的情形日益嚴重，嚴重危害青少
年身心健康，特於立法院第 11 屆第 2 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 7 次全體委員會議，向教育部提
出書面質詢。 
說明： 
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10 年調查結果，推估全台有 7.9 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品。惟
教育部「電子煙入侵校園危害青少年防制檢討」專案報告中，並無提到目前在高中職學生使用
電子煙的相關數據，亦未就處理電子煙之通報機制進行說明，實有釐清之必要，請教育部針對
下述問題於二周內以書面回復： 
1.現高中職以下的校園中，學生在使用電子煙之情形，其具體數字各為何？  
2.現行制度下，教育人員受限於學生隱私權之保障，教育人員如 何預防？學生使用電子煙被
查獲，現行通報機制為何？ 教育部是否已製作相關 SOP 守則，函送各級學校，讓第一線 的老師
依循？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的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3 時 18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