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委員伯洋：（12 時 23 分）謝謝主席。記得去年國會濫權的時候，藍、白兩黨的修法是想要把自
己變成法務部、把自己變成調查局，結果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為什麼？因為它就是要實質架
空行政權，讓立法權一權獨大，這樣的做法是違憲的，結果今天立法院竟然做出更扯的決議，
它已經不是要把自己當做法務部，是要把自己當作大法官，直接架空憲法法庭，立法院竟然可
以決定憲法法庭的判決是無效的！剛剛瑞雄委員講得很清楚，這是實質的毀憲亂政。
我在這邊跟大家講兩個小故事，南韓在去年的時候，他們大法官因為政治因素而人數不足，
要 7 個人才能夠開會，但他們人不夠，結果南韓的憲法法庭做了什麼事情呢？他們就把 7 人開
會的這個條款直接凍結、暫停，讓憲法法庭可以存續，為什麼？因為憲法法庭的存續比什麼事
情都要來得更重要。我想問今天提案的委員，要不要去譴責南韓的憲法法庭毀憲亂政？
我再講另外一個故事──北韓，北韓的憲法第一六七條、第一六八條規定，在北韓，他們的
中央法院必須服膺於他們的人民議會；也就是說，他們的法院獨立性不存在，他們的違憲審查
不存在，因為他們的立法院最大。我們今天要通過的，剛剛說的憲法法庭判決無效，這是朝北
韓看齊耶！難道我們要變成北韓法學嗎？我們今天做的事情不就是要讓立法權一權獨大，想要
讓憲法法庭沒有辦法運作嗎？
請大家不要忘記，剛剛一直在講五個人、三個人，在講數學的問題，真正數學有問題的是通
過憲法訴訟法的國民黨跟民眾黨，那三個不同意見的大法官其實講得非常的清楚，他們也認為
憲法法庭的存續很重要，所以他們認為應該要能夠類推適用迴避的規定，只要類推適用迴避的
規定，照樣八個人是有辦法來開會的！但是為什麼類推適用迴避還是不行呢？因為藍白在修法
的時候講了超過七人以上，迴避的時候就沒有辦法用，那我們剛好就七個。請問，超過七人以
上，到底是七個人，還是八個人？這不是國小數學嗎？當時這個文字就已經提醒會造成困境，
結果竟然用這個完全不符合數學原理的「超過七人以上」實質癱瘓了憲法法庭！然後又用十人
的門檻，在只有八個人開會的時候，說要十個人才可以開會，從頭到尾癱瘓憲法法庭的都是國
民黨跟民眾黨，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