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委員伯洋：（11 時 7 分）謝謝主席。感謝這一次條例的三讀，中央、行政院的態度一直以來都
非常清楚，就是金錢要趕快到位。雖然在過去我們面臨到很多地方政府的一些阻撓，也遇到金
錢沒有到位的狀況，結果沒有辦法送到災民的手上，有可能是盤點上的問題，也有可能是花在
過多的宣傳品上面。即使如此，對我們來講，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趕快把這筆金錢匡列出來。
這也是為什麼在當時，我們很快的先提出了跟丹娜絲風災有關的修正條例，雖然後來是用新的
馬太鞍溪特別條例，但是結果還是一樣的，最後是有 300 億的金額。
但是我必須要讓花蓮的災民們知道，我們現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必須要確保這 300 億實實在
在的被花在花蓮災民的手上、實實在在能夠送到災民身上。昨天在協商的時候，我們很慶幸遷
村的部分拿掉了，而這裡面就蘊含了一個危機，今天絕對不是我們政策決定了之後，問災民接
不接受，而是災民要有代表，災民必須要能夠是在討論的一部分，由他們提出需求，再由地方
政府來彙整，讓中央的金錢能夠到位，這樣才是一個正常的救災程序。
現在開始立法院的責任除了通過這個條例把金錢匡列之外，我們一定會跟地方的議員合作，
要有更好的監督、要確保透明、要確認重建，否則如果只是把金錢匡列出來，結果重建遙遙無
期，金錢最後只是進到地方政治人物的口袋，我相信這個絕對不是臺灣人民所樂見的。
最後，還是非常感謝行政院各部會一直以來的協調救災，以及各地的鏟子超人對花蓮的關心
，我們會儘快的努力，讓重建如期的完成，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