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委員伯洋：（10 時 9 分）謝謝主席。有請經濟部次長，謝謝。
賴次長建信：委員好！
沈委員伯洋：次長好！今天的題目雖然是對僑委會，但是我想其實有滿多的事情可能經濟部更了解
，我等一下最後才會問僑委會。
一開始就是有新聞報導白宮官員說，川普對中國的關稅有 4 個最終目標，包含終止竊取智慧
財產權、打擊非法傾銷、遏止操縱匯率，以及減少貿易赤字。裡面當然對我們最重要的應該是
第一個，就是竊取智慧財產權，因為臺灣過往也被指控過有這樣的問題，我在去年的時候也有
問過經濟部相關的一些疑問。目前來講，我們之前有在整理，這是在日本的狀況，他們有整理
各式各樣技術流出的型態，包含海外輸出、投資，用一些合法的方式，又或者透過人才挖角、
商業間諜，所以我想要問經濟部幾件事情。
第一個，國家安全法第三條裡面有規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這一個部分是在
保護的範圍。我看到這一次邱志偉委員及黃捷委員想要把「營業秘密」拿掉，理由是如果今天
企業主自己沒有把它規範在營業秘密裡面，但我們又認為它是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這樣的話，
就沒有辦法被涵蓋到，因為畢竟規定是「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營業秘密」扣在
那邊；不過，法務部就有不同的看法，法務部認為，如果把「營業秘密」拿掉的話，國家核心
關鍵技術又會太多。所以現在我想知道經濟部的立場，畢竟法務部是就法論法，它會知道法律
範圍等等的大小，但以經濟部的看法，之後如果與法務部要對接、要討論這個法案的時候，「
營業秘密」這四個字到底要留，還是不留？留的話，當然就是跟現行法一樣，如果不留，又怕
太大，有沒有任何的方式可以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擴張解釋，也就是讓它不要受限於現在
的法條，有沒有這樣的想法？
賴次長建信：首先，針對於國家的關鍵技術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國家有國科會在做定義……
沈委員伯洋：對。
賴次長建信：至於您剛剛講的，包括先進製程，就以半導體為例的話，其實整個製程或是發展的相
關智慧財產，必須要獲得保障，它才有辦法持續領先，所以以經濟部的立場，針對於國家核心
關鍵技術，確實是要保障，針對於智慧營業秘密的這個部分，目前為止，經過內部的討論，我
們是認為保留原來的條文是比較恰當，因為有一些是衍生性的東西，所以如果把它完全刪除的
話，其實對於廠商的競爭力來講是會有些影響的。
沈委員伯洋：對，但我們現在害怕的事情就是，以執法來講，有「營業秘密」扣在那邊，它本來就
有精準的定義，所以到底哪些叫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這個是很方便的作法，
但如果今天他自己不把它定義成營業秘密的時候，我們該怎麼辦？
賴次長建信：這個我們必須要在執法上面跟相關的部會去把它定義得更加清楚。
沈委員伯洋：對，因為剛剛……
賴次長建信：這個可以落實的話，不但是保障我們國家的產業，對於個別的廠商，也是一個保障。
沈委員伯洋：對，剛剛次長這樣的講法意思就是廠商自己當然是想要保障自己的秘密，所以有營業
秘密的規範，但因為在滲透日益嚴重的狀況之下，又包含現在技術有可能會被竊取、有可能會
被滲透，在這個狀況之下，我們怕的是廠商自己不把它變成營業秘密，如果他把它變成不是營
業秘密的時候，在這樣的法條規範上，我們該如何？
賴次長建信： 廠商會把對於他自己利益有威脅的這個部分取消，當然不排除他可能會有這個原因
……
沈委員伯洋：對，這個當然就是指廠商不是為了自己，他在為了別人，這個時候到底該如何？我想
這也是為什麼當時修法會被提出來的一個用意，但我也覺得畢竟「營業秘密」在執法上面是比
較方便的狀態，在各國其實很多時候也都有這樣的規定，但是因為臺灣現在的狀況比較特殊，
所以我們在想就算到最後真的要把它刪除的話，勢必還是要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做限縮解
釋，不然它會很廣……
賴次長建信：當然、當然。
沈委員伯洋：所以這件事情我覺得是值得討論……
賴次長建信：是。
沈委員伯洋：我也沒有一定的答案，這一個上次我們已經先排過一次會議，有討論過，不是在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我相信在接下來幾個月，尤其在關稅談判的過程當中，這可能還是會被討論，
我想經濟部可能要做這個準備，與法務部等等之類的可能要做好密切的討論，這樣到最後在下
結論的時候，立法院可能也比較有充足的資訊。
賴次長建信：是，謝謝委員的指導。無論是執行現有的法規或是未來的修法，我們會跟相關單位做
好配合，針對於國家的利益還有包括廠商自己的競爭力，做好相關的防備措施。
沈委員伯洋：對，因為畢竟廠商自己的利益跟國家利益有時候不一定會 align，所以這是我們擔心
的地方。
再來是有關洗產地這件事情，我先講越南跟泰國，越南跟泰國最近有說要加強檢查，避免發
放偽造的產地證明書，泰國也有做一些措施。我看到國貿署有發布新聞稿說，今天（5 月 7 號）
要開始「具結產地屬實」，可不可以把這個政策跟國人說明一下？
賴次長建信：第一個，防範洗產地，我們過去以來，包括跟財政部都有很好的配合措施，包括加強
宣導、建立所謂的潛在關鍵名單，以及去監視進出口的部分，甚至是嚴罰，但是若是這個部分
做得不確實，也可能會影響我們個別的廠商、產業的發展；除此之外，對於我們國家的利益也
會有影響，所以經濟部才會宣布，從今天開始，我們自己要做得更好。臺灣在世界各國的貿易
活動裡面一直是法遵的優等生，我們希望我們自己做得更好，也不希望有任何危害我們國家的
可能性，包括產業的部分。
沈委員伯洋：對，我覺得這一次算是反應非常的快，因為畢竟我們現在就是要進入到關稅的談判，
我覺得有這樣的事情在談判的過程當中是非常有利。因為我有看到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三百萬
的罰鍰。
賴次長建信：甚至還可以吊銷。
沈委員伯洋：再來就是它有可能也會有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問題。
賴次長建信：是。
沈委員伯洋：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措施，因為如果在還沒有修法之前，行政端能夠先做出這
樣的措施，我認為是很有幫助的。
賴次長建信：他若是有違反刑法的話，我們還會移送。
沈委員伯洋：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示範，所以我是希望各部會以後都可以有如此快的一個反應
。我們剛剛講的都是比較偏防堵面，就是我們怕洗產地、怕技術被竊取，但今天的題目其實更
大一部分是在於要怎麼去協助這些企業，畢竟現在有些臺商也在抱怨，因為美國的這些措施，
對於這些協助的部分我相信僑委會現在是首當其衝，因為只剩一點時間，我想問一下有關現在
溝通的機制，經濟部是怎麼協助僑委會去幫助這些在海外的臺商？
賴次長建信：首先，比如說以東南亞國家為例，我剛剛在書面報告裡面有講，我們有貿易服務中心
，除此之外，我們駐外的單位、我們的經濟組會跟僑委會密切的對接，而我們也會積極參與僑
委會所辦理的各項臺商說明會、聚會，去把這些訊息披露出來。
沈委員伯洋：我覺得這件事情很重要是因為，在談判的過程當中，在美國自己的國家裡面有關的商
人現在在做什麼樣的措施，這些情報其實也都在他們蒐集的範圍內，所以如果我們的溝通越順
暢、僑委會的幫助越多的話，其實對他們來講，他們會知道，原來你們現在不只在談判的過程
當中已經祭出什麼樣的措施，你們在地方上其實都已經在協助自己的商人做相關應對的措施，
這個對他們來講會是重要的資訊。
賴次長建信：經濟部非常感謝僑委會對我們臺灣的經濟，包括各個臺商的協助，讓我們各駐在國所
有臺商經濟的發展都保持充分的動力。
沈委員伯洋：那就希望繼續維持，剛剛修法的部分就再麻煩次長帶回去，我認為這應該會是最近幾
個月被密集討論的一個議題。
賴次長建信：好，謝謝委員指導。
沈委員伯洋：謝謝，那今天就來不及問僑委會了，謝謝主席。
主席（黃委員仁）：謝謝沈伯洋上臺質詢。現在休息 10 分鐘，10 分鐘後繼續詢答。
休息（10 時 19 分）
繼續開會（10 時 29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