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委員伯洋：謝謝，沈伯洋會議詢問。很感謝剛剛以程序來講，吳宗憲召委用了很好的一個例子，

至少讓我們知道什麼叫做程序發言，讓我們在過往的程序當中做一些論辯。我這邊提出幾點，

第一個，應該並不是吳宗憲召委讓我們開了兩場公聽會，而是那一周本來就是鍾佳濱召委，所

以這個不是你讓不讓的問題，而是鍾佳濱召委願意要去召開這一個公聽會，這是第一個。第二

個，我們對於整個會議的進行，最大的問題是你在當召委的時候不讓我們發言嘛，然後就直接

讓所有的條文保留，所以我們也只好提散會動議要做制衡。我們一直質疑的是這一點的程序，

所以我覺得還是要就這一點來討論，而不是到底今天有幾場等等之類的。 

不管如何，我覺得剛剛至少是一個很成熟的程序討論的發言。我必須要講我是強烈的建議，

以後只要是傅崐萁委員的發言或黃國昌委員的發言，是不是直接請他的助理來發言，我覺得可

能會比較快，為什麼？剛剛講了 3 分鐘，完全沒有講到任何相關的法律論述，是不是如果助理

能夠提供資料的話，直接助理來講，我覺得真的是比較妥當一點。不然的話每次都這樣在浪費

時間，剛剛傅崐萁委員唯一提到的是什麼？他說這個幹嘛不用刑法規定？欸，這個講得還不錯

喔！的確這個跟刑法可以有關係不是嗎？我就告訴大家，對於赴中或者見到中國的黨政軍必須

要申報，申報不實之後的法律規定，我們有沒有提出來？有啊！就是在下我提出來的啊！結果

，你們怎麼做？你們第一次把它在程序委員會先做封殺，然後再從院會再退回程序委員會，你

剛剛不是說要用刑法來規定嗎？結果你把案子退回程序委員會，這樣是要做什麼？自我矛盾嘛

！為什麼會有這種自我矛盾呢？因為你根本就不懂。自己不懂法律沒有什麼關係，助理應該都

會提供給你相關的資料，結果上來就只會做一些政治操作，我覺得是非常不可取的事情。 

再來，還說什麼行政權會監督？我告訴大家，你立法委員要出國要不要辦護照？辦護照要不

要遇到外交部？遇到外交部之後，請問你要不要說外交部在審查你？要不要講是行政在干預立

法？請問立法委員要不要繳稅？繳稅之後遇到國稅局，要不要說行政在干預立法？不要把立法

委員的職權的行使，跟立法委員作為一般人所做的事情混為一談嘛！這跟司法院院長以後如果

去中國，如果也要審查，他照樣也要受到審查，難道我們會說這個審查是干預司法嗎？更不要

講立法委員握有內政部、陸委會這些部會的預算，你以為這些人在審查的時候會很敢審查嗎？

這根本就不是審查過分的問題，而是審查不足的問題嘛！ 

最後再講一下，如果今天一直講要開公聽會或說會影響多少人，我就問，提出來有關花蓮有

的沒的條例預算那麼高，為什麼要直接就逕付二讀了？為什麼不在委員會做實質討論？它影響

的人數有多少？我發言到這邊，謝謝。